廣東省商標代理行業自律管理規範

《廣東省商標代理行業自律管理規範》由廣東商標協會發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規範》堅持問題導向,聚焦規範服務,適用於商標代理業務的服務機構和商標代理從業人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商標代理行業自律管理規範
  • 頒布時間:2023年12月15日
  • 實施時間:2024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廣東商標協會
規範發布,內容解讀,

規範發布

2023年12月15日,廣東商標協會訊息,《廣東省商標代理行業自律管理規範》(下稱《規範》)現已發布,協會將以《規範》發布實施為契機,持續加強商標代理行業的監管,引導商標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進一步提升代理服務質量,為營造規範有序、公平競爭、充滿活力的商標代理市場環境提供有力支撐。

內容解讀

《規範》主要從職業道德規範、機構管理規範、代理行為規範、行業組織監督等4大方面建立商標代理行業自律管理制度,包括商標代理的服務原則、服務範圍、服務流程、服務質量要求、執業規範、監督管理等環節都提出了針對性的細則標準,適用性強,有助於引導商標代理行業自主開展代理能力建設和質量提升工程,加強自律管理和誠信建設。
《規範》進一步加強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教育,豐富了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基本原則、商標代理機構管理和代理行為等相關事項,細化了引導行業自律和商標代理監管的有關規定。
《規範》提出,商標代理機構和商標代理從業人員應當恪守職業道德,誠信守法,規範從業,努力學習和掌握從業所應具備的各種專業知識和技能,不從事不正當競爭行為,自覺維護行業形象,共同維護商標代理市場正常秩序。
《規範》圍繞商標代理機構開展商標代理業務,履行管理職責,規範本機構從業人員職業行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等方面對商標代理機構提出要求。
《規範》進一步明確商標代理行為規範,督促商標代理機構規範經營,提升代理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規範》豐富了監管手段,健全了信息共享、查處情況通報、建立健全白黑名單等協同配合機制,細化了商標代理監管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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