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今天上午在廣州閉幕。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黃龍雲出席會議。出席會議的常委會組成人員55名,超過全體組成人員的半數,符合法定人數。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肖志恆主持會議,副主任雷於藍、周天鴻、陳小川、陳繼興,秘書長陳逸葵出席會議。廣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溫國輝,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聶式恢,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金波,部分全國、省人大代表,省直有關單位負責同志,以及各地級以上市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列席會議。各地級以上市及縣(市、區)的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分別在所在地通過線上交流平台遠程列席本次全體會議。
會議表決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調整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決定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2016年1月25日在廣州舉行。
會議表決通過《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會議表決通過《廣東省地方立法條例修正案》,提請省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
會議表決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辦法》和《廣東省漁業管理條例》個別條款的決定、《關於落實電信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制度的決定》。
會議表決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珠海市土地管理條例>的決定》的決定。
會議表決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確定汕尾、雲浮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時間的決定》。
會議表決通過了《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司獻民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請求的決議》,按照法律規定,接受辭職的決議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