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校內招標管理辦法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校內招標管理辦法,目的是為規範學校招標投標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校內招標管理辦法
  • 目的:為規範學校招標投標行為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 性質:檔案
第一章總則
為規範學校招標投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項目質量,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促進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廣東省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以及廣東省所發布的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採購限額標準規定,屬於政府採購管理範疇內的項目,學校採用政府採購方式進行。
對使用納入學校管理的各項資金,預算超過10萬元,且不屬於政府採購範疇的貨物類、服務類、工程類項目,學校自行組織的校內招標採購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校內招標分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兩種方式。
校內招標一般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經招標工作領導小組批准並報紀委辦公室、監察處備案後可以採用邀請招標方式進行校內招標。
第四條 校內招標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校內招投標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必須進行校內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標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管理和協調校內招標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一)審定校內招投標的管理制度和檔案;
(二)決定招投標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三)協調招投標工作中出現的重要問題;
(四)指導、督促招標工作辦公室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 招標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標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資產管理處。辦公室負責校內招標的具體工作,其主要職責有:
(一)負責校內招標的組織與管理工作,包括發布招標信息,發售標書,接受投標報名,組織審查投標單位的資格,接受並保管投標檔案,組織並主持開標、評標會議,做好評標會議記錄,公示中標結果,簽發中標通知書,收退投標、中標保證金以及整個招標過程中各類資料的整理和歸檔等;
(二)根據招標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起草校內招標工作的各項管理制度;
(三)執行招標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
(四)完成學校招標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按照歸口管理的原則開展招標工作:
(一)基建工程、裝修及相關的工程設計、監理項目由基建處統籌負責;
(二)維修工程、物業管理、綠化養護等項目由後勤處統籌負責;
(三)貨物類採購項目由資產管理處統籌負責;
(四)餐飲服務、商業網點等服務類項目由負責該項目日常管理的職能部門統籌負責。
第九條 負責統籌的職能部門須按照使用單位提出的需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根據使用單位的用戶需求,組織編寫招標檔案,招標檔案按學校相關規定需經審計部門審核的,應當在招標檔案提交給招標工作辦公室前報審計處進行審核;
(二)向學校招標工作辦公室提交校內招標申請,同時提交《校內招標申請表》(詳見附屬檔案)、立項審批報告以及招標檔案;
(三)協助對投標人提出的疑問進行釋疑;
(四)選派代表參與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
(五)按學校的相關規定授予的許可權,代表學校簽訂並履行契約;
(六)組織項目的驗收工作;
(七)根據契約的要求辦理付款;
(八)保管契約、驗收文檔等各類資料,並在項目全部結算完畢後,把資料移交給學校檔案室;
(九)協助完成學校招標工作辦公室要求協辦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學校紀委辦、監察處負責校內招標的監督,現場監督專家評審的抽選,開標以及評標會議等。
第十一條審計處根據學校相關規定,負責校內招標的審計監督工作,其職責如下:
(一)對有關項目的招標檔案審簽;
(二)對有關項目的承包經濟契約和協定審計;
(三)預算包乾工程項目的預算審計;
(四)對招投標全過程進行審查。
第三章招標範圍及流程
第十二條學校貨物類、工程類、服務類項目,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應當採用校內招標的方式進行:
(一)預算金額在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工程類項目;
(二)預算金額在10萬元以上,且不屬於政府採購範疇的貨物類、服務類項目;
(三)其他由招標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必須實行校內招標的項目。
第十三條招標流程:對需進行校內招標的項目,使用單位在對項目進行充分的可行性、必要性論證後,應按照學校有關檔案對項目立項的要求,報送有關職能部門及校領導審批,並統籌申請建設經費,確保項目建設經費落實到位。
在完成以上工作後,使用單位可按照第八條歸口管理的原則,向相關的職能部門提出項目建設申請,並提交立項審批報告和用戶需求,之後,再由相關的職能部門完成第九條規定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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