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昌縣建設局

廣昌縣建設局

廣昌縣建設局前身是廣昌縣建設委員會,1984年成立廣昌縣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局,1996年更名為廣昌縣建設局,2002年8月機構改革又更名為廣昌縣建設環保局,2006年8月將環境保護職能和城市管理職能劃出後更名為廣昌縣建設局,為主管規劃建設行政管理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昌縣建設局
  • 性質:政府組織
  • 屬性:非盈利
  • 地址:廣昌縣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地理位置,

機構簡介

依據三定方案,目前局機關內設辦公室(含黨委辦公室、監察室、計畫財務審計股)、城鄉規劃建設股、建築業管理股3個股室,下設規劃建設管理站、建築行業綜合管理站、房產管理局(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自來水公司、房產交易屬、房產公司、建築設施院、建築工程公司8個二級單位,全系統現有幹部職工343人。
廣昌縣建設局
廣昌縣建設局領導合照

主要職責

(一)貫徹招執行國家關於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政策、規章實施辦法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廣昌縣建設局
廣昌縣建設局工作照片
(二)指導全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和城市勘察工作;研究擬定加快全縣城鎮化進程的發展戰略;指導全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的編制與實施;負責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查和縣城城鎮體系的編制、報批工作;參與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負責全縣範圍的建設項目選址,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建設項目用地許可證及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工作;指導全縣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縣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與安全;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法規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管理全縣裝飾(含室內裝飾)行業;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縣外工程承包的建築勞務合作;負責核發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
(四)指導全縣城市建設和村鎮建設工作;指導城鄉供水、節約用水、燃氣和熱力工作;負責全縣風景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指導城鄉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負責市政施工企業的資質管理。
(五)指導全縣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縣房地產業行業管理;規範房地產市場;管理房產總量;負責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各項配套政策的擬定並監督實施;指導房改資金的收集、使用、管理;負責全縣的房地產發證、交易等工作;負責對本縣城市規劃區內(含建制鎮鎮域規劃內)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縣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諮詢行業管理,規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市場;指導建築智慧型化工作;監督管理城鎮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計,規範實施抗震設計和施工;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一般性工業建築、民用建築的工程造價、工程定額和費用標準管理。
(七)制定全縣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參與建設行業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新技術、新產品的引進;制定行業教育發展規劃,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建築行業執業資格管理。
(八)管理全縣建築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指導建設企業開拓縣外、市外等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九)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新圳南路2號
廣昌縣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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