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德縣科學技術局

廣德縣科學技術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科技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廣德縣科技發展的戰略和實施意見;研究並組織實施科技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全社會科技進步;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科教興縣戰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德縣科學技術局
  • 地點:廣德縣
  • 類型:組織
  • 所屬機構:廣德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指導和協調全縣各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導鄉鎮科技工作。
(二)組織指導全縣科技創新工作,推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負責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的安排使用。
(三)負責科技執法工作,研究提出科技體制、科技人才、科技創新、科技進步、科技中介服務、科技獎勵、科技成果轉化、高新技術產業化等方面政策、法規的建議。
(四)負責編制全縣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申報、立項與組織實施。
(五)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規劃、計畫,組織申報國家級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產品、成果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組織實施科技創新工程。
(六)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科學事業費、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和科技專項經費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負責高效和持續發展農業科技示範區建設工作。
(七)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技術契約的認定工作;歸口管理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指導全縣科技中介服務,促進科技服務體系的發展。
(八)發動社會力量開展科普活動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普及科學知識,推廣先進技術,倡導科學思想、科學精神、科學方法,反對封建迷信、偽科學。
(九)管理學術性、技術性、科普性學會、協會、科研會;管理全企業、事業單位和鄉鎮建立的科協組織及農村專業技術協會(研究會);負責民營科技機構、自然科學系列和農村專業人的技術職稱資格評審工作。
(十)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議、意見和訴求,維護其合法權益;組織和動員科技工作者開展學術交流和科學技術普及活動。
(十一)歸口管理民營科技工作,歸口管理科技信息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技統計和推動科學普及工作和國防科技動員工作。
(十二)負責防震減災工作,開展防震減災宣傳,管理地震巨觀監測網點,開展重大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廣德縣科學技術局(科學技術協會)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縣科技局(科協)內設2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1、負責起草編制各類科技計畫與規劃。
2、協助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助做好機關內外組織、協調及會議組織工作。
3、負責機關行政事務、文書、檔案、財務、後勤等工作。
4、接待來信來訪,負責車輛管理和環境衛生、安全保衛工作。
5、負責做好科技信息的收集、編輯、整理、諮詢、服務等工作,編輯印發《廣德科技信息》。
6、負責本單位綜合治理、精神文明、計畫生育等中心工作。
7、監管行政服務科。
8、承辦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二)業務科(行政服務科)職責
1、業務科職責
(1)負責全縣科技宣傳、普及和推廣工作。
(2)負責做好科技統計工作。
(3)負責全縣的科技培訓工作。
(4)管理科技“三項經費”、科學事業費和科技專項經費的安排使用。
(5)指導縣級學(協)會、農民專業技術協會及鄉鎮科協開展工作。
(6)負責地震預防方案的制訂、檢查與督促落實。
(7)負責組織開展地震執法工作。
(8)負責地震預防方案的制訂、檢查、與督促落實。
2、行政服務科職責
(1)負責全縣各類科技項目與成果的管理及申報、鑑定等工作。
(2)負責全縣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民營科技企業的申報認定、複審和管理服務工作。
(3)管理全縣技術市場,負責技術市場的行政執法和技術契約認定、登記、仲裁及技術廣告的審查工作,指導、協調綜合性和專業性常設技術市場。
(4)負責全縣的專利諮詢、申請、宣傳、執法、管理及專利申請資助資金的發放。
(5)負責全縣專業技術學(協)會的審批。
(6)負責全縣民營科技企業及農民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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