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發揮黨總支(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本委結合黨建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德縣人口計生委黨建工作制度
- 適用範圍:安徽省廣德縣
- 範疇:法規檔案
序言,正文,
序言
為進一步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發揮黨總支(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本委結合黨建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正文
(一)發展黨員制度
1、由申請入黨人向黨支部遞交入黨申請書後,支部召開黨員大會,根據申請人的現實表現,討論能否作為入黨積極分子,經黨員表決並上報黨總支審查,確定入黨積極分子對象,同時指定2名正式黨員為入黨積極分子聯繫人;
2、支部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系統的教育,幫助其端正入黨動機,入黨積極分子定期向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培養聯繫人要經常向支部匯報積極分子表現及培養情況;
3、對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後,所在支部進行討論能否列為發展對象,支委會根據積極分子的表現情況和支部的意見,確定發展對象;
4、將積極分子的有關考察材料上報委黨總支,並由黨總支派專人到發展對象的所在支部召開座談會、徵求意見,考察合格的指定2名正式黨員作為其入黨介紹人,並發給《入黨志願書》,由發展對象填寫後,交給支部並由支部組織討論;
5、召開支部大會討論接受預備黨員,經全體黨員表決後,填寫“支部大會決議”,簽名蓋章後逐級上報審批。
(二)黨費收繳制度
1、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國家規定的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2、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
3、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以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為交納黨費計算基數,領取養老保險金的黨員,以養老保險金基數,參照上述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4、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應交納黨費,黨員向其正式組織關係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後,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5、按時交納黨費。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三)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1、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在總支的領導下,以支部為單位有步驟的進行,方法簡便易行,時間相對集中,每年開展一次(12月份或次年1月份);
2、開展新時期合格黨員教育,通過政治學習,檢驗每名黨員是否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是否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維護改革的大局,是否堅決執行黨的決議,是否密卻聯繫民眾,關心民眾的疾苦;
3、在學習討論的基礎上,每名黨員對照黨員標準進行總結,嚴肅認真地開展民主評議,總結個人在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的情況,肯定成績,找出差距,明確方向;
4、支委會在民主評議的基礎上,指出每個黨員的主要優、缺點,並行成組織意見轉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點;
5、對民主評議的優秀黨員進行表彰,對評議不合格的黨員,由支委會提出妥善處理的意見,提交支部大會進行表決並上報委黨總支。
(四)妥善處理不合格黨員制度
1、處置不合格黨員,是貫徹黨章規定的精神,堅持從嚴治黨的一項經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堅持標準、立足教育、區別對待、綜合治理”方針,有組織、有領導的妥善進行;
2、在民主評議黨員中,支委會對於大多數黨員和非黨民眾認為是不合格黨員的主要問題,進行調查取證和核實,並整理成綜合材料;
3、經支委會討論,依照處置不合格黨員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見;
4、召開黨員大會,討論支委會意見,聽取本人的說明和申辯,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表決,形成決議,並將決議上報黨總支。
(五)黨內監督制度
1、黨總支每半年對所轄黨支部黨員履行義務、執行黨的紀律和廉政制度,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情況進行一次檢查;
2、黨總支要督促本委黨員領導幹部參加支部組織生活會和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負責徵求黨內外民眾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意見,並與會前轉告本人或在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上報告;
3、黨總支(支部)要主動徵求黨內外民眾對黨員的意見,幫助黨員改正缺點和錯誤,對機關中存在的問題向行政領導反映,重要情況要及時報告上級黨組織;
4、黨總支(支部)對本單位幹部的提拔使用、獎懲應當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三會一課”制度
1、支部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傳達和學習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和指示,討論通過本支部的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選舉支委會和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討論發展黨員的預備黨員轉正,討論決定黨員的獎勵和處分,討論決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項;
2、支部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召開,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組織黨員學習貫徹黨的決議和行使教育、監督職責,討論研究思想政治工作,黨員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黨員獎懲,搞好支部自身建設;
3、每年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由黨員匯報思想和工作,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客觀公正,勇於揭短,及時發現和改正黨員自身存在的缺點和錯誤;
4、黨課每半年安排一次,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學習“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論述和十六大精神,結合黨員的思想實際,系統的進行黨的綱領、宗旨、任務和方針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請示匯報制度
1、黨支部每年要認真進行工作總結並書面報告黨總支,支委就履行職責情況向支委會匯報,支委會應認真對支部全年工作情況進行總結,支部書記代表支委會就支部工作情況向黨員大會報告,由黨員評議;
2、黨支部要定期向委黨組匯報工作,重要問題要及時請示匯報,聽取黨組的指導意見;
3、黨支部還應主動向行政領導匯報工作,爭取行政領導的支持。
(八)接轉黨組織關係制度
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黨員由於工作調、離退休、外出培訓、畢業(結業)等原因,使工作或學習單位放生變化時,均應按有關規定辦理組織關係接轉手續,並妥善保管攜帶自己的黨組織關係介紹信或證明信,在有效期內及時辦理接轉手續。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