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德市司法局

廣德市司法局

廣德市司法局是廣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德市司法局
  • 所屬部門:廣德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安徽省廣德市
  • 局長:王友文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設,負責有關工作部署督察。
(二)負責徵集並按程式上報本市範圍內立法項目建議;承辦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以及需要由市政府批准的重要規範性檔案草案的審查工作;承擔市政府重大決定事項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市政府各部門及鄉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依法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承辦申請市政府裁決的依法行政複議案件工作和市政府行政應訴事項。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四)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協助做好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五)負責監督管理刑罰執行工作。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六)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全市法律服務資源。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律師、法律援助、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八)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加強本系統隊伍建設。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建議提案辦理、安全保衛、應急值班、綜治、信訪、計生及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預決算,本系統財務、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物資裝備、基本建設、服裝等招標採購和警車管理工作。保障指揮中心的規範運行。指導、協調本系統科技和信息化建設、管理等工作,承擔科技和信息化技術創新、推廣套用等工作。承擔局機關信息系統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外聯絡工作;負責局綜合性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審核。負責政務公開及信息統一報送工作;負責網路輿情監控、新媒體更新工作。加強非公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徵集並按程式上報本市範圍內立法項目建議。承擔市政府重大決定事項合法性審查工作;辦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範性檔案提出的合法性審查申請事項。承擔相關行政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工作。承辦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實施後評估,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上報備案工作。組織開展市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
(三)社區矯正管理科(社區矯正大隊)。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指導、監督對全市社區服刑人員的刑罰執行工作。建立與政法各部門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研究解決社區矯正工作的重大問題。指導和協調處置社區矯正工作中的突發事件;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執法培訓;負責審核對社區服刑人員減刑建議,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銷緩刑、假釋、收監建議。承擔市社區矯正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四)行政複議與應訴科(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承辦申請市政府裁決的依法行政複議案件工作和市政府行政應訴事項。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的問題。負責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指導全市行政裁決工作。
(五)普法與依法治理科(法治調研督察科)。開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關重要檔案。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負責擬訂本系統發展規劃、重大政策、理論研究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調查研究。負責擬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的年度督察計畫,開展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接受各部門法治工作重大決定和方案的備案。負責擬訂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
(六)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負責制定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調解工作。指導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協助做好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幫教安置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負責規劃和推進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法律援助、公證、仲裁工作。編制全市公證和仲裁名冊並發布。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市級法律援助業務工作;負責受理公民申請的法律援助案件及有關法律援助事項,辦理公安局、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安排或指派本機構工作人員、律師、公證員和其他法律服務工作者承辦法律援助案件或其他法律援助事項。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工作。承辦涉港澳台律師工作相關事務。指導、監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律師黨建工作。負責全市律師機構和基層法律服務機構的設立、年檢註冊、註銷初審工作;負責全市法律服務機構及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年檢、註冊初審工作;負責全市律師的考評和職稱評定申報工作。
(八)政治處。負責本部門、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考核、老幹部等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幹部教育、法治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市、市目標管理考核、綜合考評等各類綜合性考核迎檢工作。
(一)市司法局下轄9個司法所:
桃州司法所、新杭司法所、邱村司法所、誓節司法所、柏墊司法所、楊灘司法所、盧村司法所、四合司法所、東亭司法所
(二)司法所主要職責
1.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複雜民間糾紛;
2.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幫助;
3.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4.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5.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6.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7.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
8.法律援助;
9.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轄區人民政府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入選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擬表彰公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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