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無名屍甲被兇殺案

廣州無名屍甲被兇殺案

廣州無名屍甲被兇殺案指2004年剛畢業的大學生在同學的介紹下誤入傳銷組織,因反抗試圖離開,被傳銷組織的成員打死。因無法確認死者身份,廣州番禺警方稱這起案件為“無名屍甲被兇殺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無名屍甲被兇殺案
  • 事發地點:廣州番禺
  • 事發時間:2004年
  • 屍體發現:2004年12月16日
事件起因,事件經過,遇害過程,屍體發現,涉案人員,法院庭審,事件處理,

事件起因

距離廣州幾千公里外的河南新密,陳家村陳家大學剛畢業的長子陳義明(化名)失蹤,家人登記失蹤人口後多年尋找未果。2013年,陳家父母前往當地派出所提取NDA信息。兩年後,通過全國失蹤人員DNA比對,確定“無名屍甲”為陳義明的可能性大於99.9%。
廣州無名屍甲被兇殺案
死者證件
確認死者身份後,廣州番禺警方歷經三年調查,最終確定他是在一個名叫“恆天”體系的傳銷組織內遇害。
這是一個層級明確的傳銷組織。檢方認定,2002—2004年,“恆天”體系通過拉人頭的方式發展下線,並以發展下線的人數作為提成和晉升的標準。其發展新人的一般模式,即收繳手機、斷絕新人與外界的聯繫;鎖上“家”門、不準新人離開,剝奪新人的人身自由;強行將新人留在傳銷窩點、持續上門洗腦,並毆打不配合的新人,直至新人以認購產品的方式變相交納入門費,加入傳銷組織。

事件經過

遇害過程

2004年,陳義明進入“恆天”傳銷組織的次日,就已經遇害。
番禺民警認為,陳義明是一個性格要強又耿直的人,在進入“恆天”的一處窩點後,主任的“洗腦”培訓,讓他意識到這是一個傳銷組織,於是他堅持要離開,這一過程中,和上級的領導發生衝突。
警方的審訊資料中,“主任”馮建江詳細供述了陳義明死亡的過程:事發當時,上級給他打電話,讓他去其中一個“家”里,“學習怎樣送走一個不想加入的新朋友。”
馮建江說,自己去了“家裡”才知道,陳義明早上拿著刀威脅一個女學員,堅持要離開。他們決定,在送走陳義明之前要教訓一下他,不讓他出去亂說話。他們總共四個人圍著陳義明動手毆打,大概一兩分鐘左右,陳義明沒了呼吸。
同為主任的陳啟文也供述了大致相同的過程,他提到打了一兩分鐘後,陳義明說肚子不舒服蹲了下來,四人中,有人說他是裝的又上去踢了幾腳,隨後陳義明便倒地了。
事發之後,馮建江稱,他們四個人當時很害怕,打電話給上級問怎么處理。三個上級領導過來後,帶著他們去吃飯並安撫情緒,說領導們會幫你們處理,隨後三個領導商量了處理屍體的方法。
領導們商討決定後的處理方法,便是拋屍。

屍體發現

2004年12月16日,兩個路人經過一處植被茂盛、人跡罕至的草叢時,發現黑色的塑膠膠袋,隨即報警。
當時的法醫鑑定顯示,塑膠膠袋裡的死者為男性,分析年齡25歲左右,推斷身高170cm左右,綜合分析死亡時間距離檢驗時間約兩個月左右。因缺失主要臟器及組織,不能確定死因。
法醫認為,死者應該不是一個體力勞動者。死者掌紋紋路清晰,指甲修整比較整齊,日常生活應該比較講究;能夠確定的是,這是一起命案,應該是熟人作案,且不止一人參與。
番禺公安分局蔡榮彪是後來偵辦此案的刑警,他這樣形容,“這類案件應該是關係人作案,為什麼要分屍拋屍,肯定是為了掩蓋一個事實,死者屍體被發現後會和誰有關係。”
2004年時,番禺外來人口眾多,在當時的條件下,無法認定死者從什麼地方來,亦無法確認身份,現場沒有視頻監控,沒有目擊證人,其餘屍塊也沒有找到。同年底,這個案子立案時,名字叫做“無名甲被兇殺案”。
案件無法開展下去,只留下一組從死者骨細胞提取出來的DNA數據。
2013年,河南陳家有親戚從事協警工作,父母才在親戚的提醒下,前往當地的派出所採集了DNA。兩年後,廣州番禺警方收到公安部DNA資料庫發來的比對報告,“無名屍甲”的DNA通過全國失蹤人員DNA比對,比中了河南鄭州新密市公安局所登記的一名失蹤人員。該DNA為陳義明的可能性大於99.9%。

涉案人員

2018年5月,番禺警方採取收網,在河南、山東、安徽、廣東、內蒙古、福建等10個省份同時抓捕,抓獲了10餘名涉案人員。
同年6月,最終6人因涉嫌故意傷害罪侮辱屍體罪被批捕;同年8月17日,檢方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這6人分別是大C級主任王司;C級主任吳懷玉、程啟文、馮建江;B級經理李彬;大B級經理王周全。2019年4月,最後一名涉案人員劉濤被批捕,他是“恆天”的A級老總。
涉案的7人,當時均是大學剛畢業的學生,民警在審訊中得知,這7個人都是被同學老鄉帶入傳銷,其中有兩人是大學室友,甚至有人就讀的是司法學校,抱著快速賺錢的想法加入“恆天”體系。
陳義明出事後,“恆天”從廣州番禺轉移到佛山順德區等地。2007年,涉案的7人基本脫離傳銷,直到被抓獲時,已經過著正常普通人的生活,有保險業務員,有手機銷售員,有做旅遊,有的是培訓機構的員工,且多數都已成家,家人對於此前的傳銷及命案,並不知曉。
揣著這個秘密過了14年,他們心裡卻留有陰影和愧疚。民警蔡榮彪印象最深的,是抓捕吳懷玉後他說過的話,“我和老婆結婚多年,一直沒有孩子,這可能是我的報應吧。”

法院庭審

2019年7月12日,王司、吳懷玉等7人涉嫌故意傷害罪,在廣州中院受審。
檢方指控,2004年10月8日,張麗以介紹工作為名,將高中同學陳義明騙入其中一處傳銷窩點。次日,陳義明被傳銷組織收繳手機,經上課洗腦、聊天,陳明確表示不加入傳銷組織。陳義明的“家長”與其談心時,被威脅讓其離開,王司安排級別較低的傳銷人員離開後,使用擀麵杖、拳腳,吳懷玉、程啟文、馮建江使用拳腳共同毆打陳義明,致其當場死亡。
按照組織逐級匯報的規定,王司立即打電話向李彬匯報,並請示如何處理屍體;李彬亦逐級請示傳銷組織的上級領導。案發當晚,A級老總劉濤、大B級經理王周全、B級經理李彬與王司、吳懷玉、程啟文、馮建江會合,安撫勸慰後決定分割屍體後拋至偏遠地方。
次日,李彬、王司、吳懷玉、程啟文、馮建江在案發房間內分屍,分別裝入三四個行李箱。
後王周全、李彬、王司、吳懷玉、程啟文、馮建江分工合作,將上述行李箱扔到不同的偏遠地方。拋屍後,該傳銷組織統一口徑,稱陳義明已被送走。一兩個月後,劉濤、王周全、李彬等人將傳銷組織從番禺大石鎮搬至佛山順德區等地。
直到2004年12月16日,陳義明的部分屍塊被發現。
庭前會議的庭審直播顯示,7名被告人中,王司和劉濤表示不認罪,王司認為自己沒有參與分屍,而劉濤對於事實和罪名均不認可,認為自己無罪。
其餘5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但程啟文和吳懷玉同時提出,自己沒有參與分屍;李彬和王周全提出不認可起訴書的罪名即故意傷害罪,只認可侮辱屍體罪,沒有參與分屍,同時王周全認為自己沒有參與決策。
陳義明家屬在提起附帶民事賠償後,7名被告人均表示願意賠償。截至記者發稿前,案件尚未宣判。

事件處理

2019年7月12日,7人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在廣州中院受審。庭審直播顯示,7人中有5人認罪,2人堅持無罪。截至目前案件一審尚未宣判。
陳義明家屬在提起附帶民事賠償後,7名被告人均表示願意賠償,陳義明家人表示,等待案件宣判後,他們會從陳義明最後生活的地方帶回一抔土,回鄉入葬,以此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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