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海事局

廣州海事局一般指本詞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海事局掛牌成立於2000年11月18日,是全國海事系統分支機構中轄區範圍最大、最複雜、功能最齊全、業務量最多的分支局之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等法規賦予的職權,負責廣州水上交通安全監督、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水上設施檢驗等工作。
廣州海事局內設指揮中心、監管一處等17個處室,下設黃埔海事處等10個派出機構,18個辦事處。轄區範圍包括廣州市各區行政水域及廣州港出海航道至珠江口桂山引航錨地水域以及我國南海部分海區水域。轄區內港口、碼頭、錨地、泊區多,有華南最大的港口——廣州港;通航水路長,航路複雜,港航單位多。轄區水道共有59條,通航總里程達1300公里;各類碼頭617個、泊位914個(其中萬噸級碼頭泊位51個);錨地294個、泊區101個;橋樑(通航水道)161座;口岸57個(其中一類口岸20個;二類口岸37個;臨時開放碼頭18個、錨地2個);港口、航運、代理、水工等企業逾千家。轄區註冊登記各類船舶5773艘;登記持證船員45213人;修造船廠55家。廣州船舶交通管理中心(GZVTS)是全國船舶交通管理系統之一, 覆蓋130多公里珠江主航道,監控總面積達1000多平方公里,是珠江口水上交通安全的指揮、協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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