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民政局

廣州市黃埔區民政局

廣州市黃埔區民政局,是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黃埔區民政局
  • 所屬地區:廣州市黃埔區
  • 所屬部門: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草擬全局性計畫、總結、綜合性文稿,負責局管理許可權內的幹部和局屬單位領導班子的考察調整、任免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屬下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培訓教育、職稱評審、勞動工資、考核、獎懲、計畫生育、社會保險、公費醫療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接待、外事、財務、採購、預決算、統計、信息、普法、行政複議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綜治維穩、信訪、安全、保密、應急、修志、後勤行政管理等工作。負責局系統黨建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黨組織開展黨員教育管理及相關黨務工作,承擔局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工作,負責局系統思想理論、新聞宣傳、意識形態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和發放工作。
(二)社會福利救濟科。組織實施社會救助工作和社會福利事業的規劃、政策、標準,健全社會救助、社會福利體系。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孤兒與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救助以及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等社會救助工作,指導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統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區養老服務機構管理和監督,承擔全區養老服務機構的綜合評價工作,負責養老機構備案,牽頭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負責民辦社會福利機構審批,指導社會福利機構相關工作。指導全區兒童福利工作,組織實施兒童福利政策,牽頭協調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承擔兒童收養登記工作和涉外兒童送養審核工作。組織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工作。
(三)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建設及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導監督村(居)務公開工作,提出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管理服務建議。擬定城鄉社區治理的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本區社會工作服務的統籌指導、業務管理和服務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志願服務發展政策,推進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志願服務行政管理工作。
(四)社會事務科(區地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登記服務工作,負責殯葬管理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本級救助管理機構監管。負責全區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區轄內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工作,負責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區轄內行政區域界線爭議調處工作,按許可權負責地名命名、更名、銷名審核工作,規範地名標誌設定和管理工作,承擔行政區劃和地名檔案管理工作。按許可權負責我區行政區域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工作。負責慈善信託和慈善活動管理,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促進慈善事業發展。
    (五)社會組織科(審批管理科)。承擔社會組織的成(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和登記前業務指導工作,指導社會組織換屆工作,負責擬訂社會組織培育發展政策,承擔社會組織的年度報告、評估評價、重大事項管理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社會組織的監管執法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受理有關社會組織的投訴舉報、信訪,負責社會組織信息、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行政審批事項工作。

現任領導

陳勁松同志主持局黨組和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
陳莉同志負責安全生產、信息、計生、婦女工作。負責村(居)民委員會建設及村(居)民自治、社區治理、社區服務、社會工作服務及志願服務、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分管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區社區服務中心。
陳凱燕同志負責黨建、黨風廉政、紀檢監察、組織、編制、人事工作。負責社會救助、社會救濟、社會福利、老人福利、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養老服務機構備案及管理;農村留守兒童、農村留守婦女、農村留守老人關愛工作;困境兒童關愛和保障工作、收養登記工作、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分管社會福利救濟科、區老人院、區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
洪耿裕同志負責財務資產、審計統計、行政審批改革工作。負責區劃地名、殯葬管理、福利彩票銷售管理、流動救助、婚姻登記、慈善信託和慈善活動管理、社會捐助、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及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分管社會事務科、社會組織科、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區慈善會。
劉毅同志協助陳凱燕同志負責老人院工作,聯繫區老人院。
晏斌同志協助陳勁松同志負責綜治維穩、安全保密、信訪、檔案、普法、綜合性工作。
喻大貴同志協助陳莉同志負責社會工作服務和志願服務工作,聯繫區社區服務中心。負責工會工作(含離退休人員服務)。
鐘笑春同志協助洪耿裕同志負責婚姻登記工作,聯繫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梁芳紅同志協助陳凱燕同志負責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聯繫區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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