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設立廣州市越秀區建設和水務局(簡稱區建設水務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越秀區建設和水務局
- 性質: 政府工作部門
- 城市:廣州市
- 所屬類別:國家事務
職能,內設機構,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建設、市政、水務和園林綠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相關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區市政、水務、園林綠化建設和改造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目標責任及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本局系統城市維護費的統籌管理和承辦市、區城建重點項目資金管理。
(四)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負責房屋建築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區轄內在建在監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的監督管理;與城管部門共同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文明施工措施;參與編制區轄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
(六)負責市政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道路挖掘、臨時占用、城市排水臨時占用的管理工作;監督市政設施養護行業的服務質量與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市政設施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工程建設和運行的質量與安全監管工作。
(七)負責水務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河道管理範圍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監督水務行業的服務質量與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河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負責水務工程建設和運行的質量與安全監管工作。
(八)組織、協調、監督、指導轄區內防汛防旱防風防凍工作;負責區三防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全區三防物資的儲備與管理、應急搶險隊伍的建設與管理。
(九)負責市、區城市建設重點項目的協調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區內河涌、市政、水務、園林綠化等環境整治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工作。
(十)負責園林綠化和公園的監督管理;負責砍伐、遷移、修剪城市樹木及臨時占用綠地、公園用地的管理工作;檢查指導區屬公園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公共綠地和古樹名木的管理;負責園林綠化資源的調查評估、動態監測和統計分析;指導和監督林木、綠地等的有害生物監測、報告和防治工作。
(十二)查處違反水務、城市綠化法律法規的行為,組織調解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水事、綠化糾紛,處理水事、綠化信訪案件。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建設水務局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維穩、信訪、修志、政務公開、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調研、綜合性文稿起草;負責機關內部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組織辦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負責信息化工作;負責依法治區和普法教育的有關工作。
(二)建築開發管理科(掛審批管理科牌子)。
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本部門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最佳化行政審批服務和審批流程、編制和調整權責清單、行政審批標準化和信息化、行政審批監督管理等工作;組織辦理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和備案事項。按許可權負責建築工程方面的審批和備案,包括: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年檢備案、施工許可審批、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大中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查等事項。負責區屬建設項目的施工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負責區轄內在建在監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及現場安全生產,與城管部門共同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文明施工措施;負責區轄內在建在監建築施工階段節能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安全使用的監督;參與轄內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建設工程評優工作。配合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督促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共配套設施建設,進行有形建築市場的監督管理以及建築市場信用體系的建設管理工作,執行建築工程勞動保險金管理政策;負責協助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預拌砂漿及其他建築材料使用的監管。
(三)市政建設管理科。
制定全區市政設施更新改造和市政設施維護經費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政項目建設、維修工程計畫、經費計畫的審核報批;負責市政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和文明施工管理並做好工程結算審核;按許可權辦理城市市政設施的審批和備案,包括:占用、挖掘、移動、改建城市市政設施的審批;在橋樑、隧道安全保護區域內從事疏浚、挖掘、打樁、敷設管線等審批;施工排水許可審批;城市公共排水設施接駁手續核准;移動(改建)或臨時占用公共排水設施審批;城市道路臨時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審批;公共排水設施保護方案備案等事項。監督市政行業的服務質量和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轄區內市政、排水設施建設和管理,確保設施安全;組織制定市政行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攻關,指導技術改造和推廣套用科技成果。
(四)工程建設科。
組織城建、市政、水務、園林綠化項目的計畫立項、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設計方案、規劃報建、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概(預)算編制、招投標等前期工作;負責城建、市政、水務、園林綠化項目資金的籌措、計畫安排和監督管理;負責城建、市政、水務、園林綠化固定資產投資及相關統計工作;負責市、區有關城市建設重點項目的協調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河涌整治、園林綠化等環境整治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工程建設、施工管理及驗收等工作;負責控制工程投資,審查、監督工程進度款的劃撥;協助市有關部門做好市、區共建項目及區轄內城建項目的組織實施。
(五)水務科。
負責編制全區河涌綜合整治、污水治理等水務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目標責任和實施方案,以及水務設施維護經費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按許可權辦理水務方面的審批和備案,包括:河道及水工程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行政許可審批、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水利設施遷移、報廢、維修審批和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檔案審批等項目;負責轄區內的河涌堤岸、水閘、調水補水泵站等水務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監督河涌日常管理的服務質量和安全生產工作;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對本區水務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論證工作;組織和協調城市建設中涉及水務設施的配套工作;指導本區水務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攻關,指導協調技術改造和推廣套用科技成果。
(六)三防辦公室。
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區防汛防旱防風防凍工作;編制區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及防洪排澇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區三防年度資金使用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汛情、旱情、災情掌握和發布,指導監督防汛演練及抗洪搶險工作。負責區三防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各成員單位分析會商、研究部署和開展防汛防旱防風工作;指導全區三防物資的儲備與管理、應急搶險隊伍的建設與管理;負責組織開展三防工作評估;承辦上級防總及區三防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綠化管理科(掛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制定綠化考評管理方案和養護管理質量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園林綠化養護、保護工作的監督、指導;負責公共綠地的管理;負責古樹名木的資源普查和管理;組織、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工作;組織綠化搶險救災和預防、調查工作;指導和監督林木、綠地等的有害生物監測、報告和防治工作;按許可權辦理砍伐、遷移、修剪城市樹木及臨時占用綠地的審批;綠化工程初步設計審批等事項;負責綠化補償費、綠化賠償費和臨時占用綠化費的審核和收取工作;負責義務植樹、認種認養、花園式單位等活動的發動、協調、監督檢查和評比表彰工作;負責本區綠化方面的普法教育和社會宣傳工作,組織、協調社會參與綠化的相關活動。
(八)公園管理科。
負責區屬公園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區屬公園修建性詳細規劃;組織實施公園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區屬公園各項行政許可事項的核准、審批和後續監管工作;依許可權負責審批臨時占用區屬公園用地,負責臨時借用區屬公園用地的申報管理;按許可權辦理公園綠化砍伐、遷移及修剪等審批事項;依許可權審核區屬公園的綠化補償費、綠化賠償費和臨時占用綠化費;負責區屬公園用地紅線、產權管理和內聯項目立項的審定;負責區屬公園內國有資產租賃申報和管理;指導、檢查和監督區屬公園內的土地使用及其他管理工作。
(九)執法監察大隊。
查處違反水務行政法規、城市綠化管理法規的行為;組織調解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水事、綠化糾紛,處理因水政、綠化執法引起的水事、綠化信訪案件;依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河道管理範圍占用費、水資源費、水土保持補償費等水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徵收工作;查處未按規定繳納水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違法行為;查處砍伐、遷移樹木和占用綠地的違法行為。
(十)組織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黨務、統戰、勞動工資、計生、離退休人員服務和工青婦等工作;負責機關幹部隊伍和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工作,開展黨風黨紀教育;負責上級黨委和本級黨委工作部署、決策精神的督辦落實和情況反饋。
(十一)財務科。
負責組織編制本部門預算、決算草案,具體組織預算執行,開展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和項目資金管理,核算各項資產,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指導局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和組織業務培訓,開展內部審計和監督檢查。
(十二)監察科。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紀律教育和預防腐敗工作;受理對本單位和所屬機構工作人員違法違紀的檢舉控告,以及不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決定的檢查和監察對象的申訴;查處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負責行政效能監察;負責處理信訪舉報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州市越秀區建設和水務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廣州市越秀區建設和水務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維穩、信訪、修志、政務公開、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辦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負責局計算機管理開發等信息化工作;負責城建固定資產投資統計上報;負責依法治區和普法教育的有關工作。
(二)廣州市越秀區建設和水務局市政建設管理科。
負責制定全區市政設施更新改造和市政設施維護經費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違反市政設施建設和管理的違章違法行為;組織制定市政行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攻關,指導技術改造和推廣套用科技成果。
(三)廣州市越秀區建設和水務局建築開發管理科。
配合市進行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年檢的初審;負責相應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備案及竣工驗收備案;負責辦理拆除建(構)築物工程安全資料備案;參與轄內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負責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安全使用的監督;負責轄內在監建築施工階段節能的監督管理和項目節能驗收管理;參與建設工程評優工作。協調區屬建設行業施工隊伍從業人員繼續教育。
(四)廣州市越秀區建設和水務局重點項目督辦科。
負責市區交辦的有關城市建設重點項目的協調、督辦和組織實施工作;配合做好危破房和城中村改造的有關事項;負責督辦市區交辦的緊急任務;負責區屬建設項目的施工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工作和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核准。
(五)廣州市越秀區建設和水務局水務科
負責編制全區排水設施、河涌綜合整治、污水治理、雨污分流、水浸街改造等水務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目標責任和實施方案,以及水務設施維護經費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管涉水工程開工批覆的核發;組織和協調城市建設中涉及水務設施的配套工作;指導本區水務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攻關,指導協調技術改造和推廣套用科技成果,以及對外交流和水務信息化工作;按照管理職權,會同城管執法部門對違反水務建設和管理法律法規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檢查處理;負責區三防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廣州市越秀區建設和水務局組織人事科
負責處理局黨委的日常事務;負責幹部培養、考察、考核工作;負責向上級黨委報送信息;負責上級黨委和本級黨委工作部署、決策精神的督辦落實和情況反饋。
(七)財務科。
負責本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工作;組織局系統城市維護費計畫的編制,做好城市維護費的預決算、報表匯總工作和承辦市、區城建重點項目資金管理;指導屬下單位的財務工作和組織業務培訓;建立健全有關制度並對屬下單位財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和內審;負責對國有資產的核算。
人員編制
廣州市越秀區建設和水務局機關行政編制3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黨委書記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含專職紀委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6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3名。
現任領導
廣州市越秀區建設和水務局局長:江桂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