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政府龍歸街道辦事處,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領導班子,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執行上級的決議、決定。研究決定街道黨的建設、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明晰抓黨建、抓治理、抓服務職責定位,抓好黨的建設、組織公共服務、統籌社區發展、推進平安建設、加強城市管理,對轄區的地區性、民眾性、公益性、社會性的工作負全面責任。最佳化營商環境,支持和促進轄區內各種經濟組織和為民、便民、利民的社區綜合服務事業的發展。
(二)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加強街道黨工委自身建設和以黨支部為核心的基層黨組織建設,統籌推進區域化黨建和“兩新”組織黨建、社區黨建等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轄區內其他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參與社區建設。對離職、失業和流動黨員實行屬地管理。對區職能部門派駐的社區管理和服務機構黨的工作實行雙重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教育黨員、幹部自覺遵守黨紀國法,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堅決鬥爭。加強基層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指導、支持其依照章程開展工作。做好黨的統戰工作。
(三)統籌負責轄區公共服務工作,根據市、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社區服務發展規劃,建立健全社區服務設施,合理配置社區服務資源,適應社區居民多層次的服務需求。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社會救助、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工作。組織社區志願服務隊伍,動員和引導單位和居民興辦社區服務事業。負責組織和引導社區教育、科普、文化、體育、衛生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衛生健康、民政事務、兵役和民兵事務、優撫安置、擁軍優屬、人民防空事務、僑台事務、民族宗教事務、人口普查、基層統計、勞動用工監控、社會保險、殯葬改革、勞動就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等工作。依法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貫徹落實人口與計畫生育實施方案。經過法定程式後,以街道自身名義開展有關審批服務工作。
(四)統籌負責轄區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協調組織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民調解、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收集轄區內居民反映的問題,受理居民來信來訪,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反映轄區內居民和單位的意見及要求,組織、協助或督促有關部門解決。受有關職能部門委託,負責來穗人員暫住登記、信息收集、報送等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等有關管理工作。依法制定和實施轄區突發性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方案。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法治宣傳、青少年教育、禁毒、掃黃打非、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社區矯正等工作。
(五)統籌負責轄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健全統一指揮協調的聯合執法機制。經過法定程式後,以街道自身名義開展有關綜合執法工作,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六)完善黨領導下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提高基層自治水平,依法支持、指導和幫助居民委員會開展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其他工作。依法協助民政部門開展居民委員會的選舉工作,依法保障居民委員會在居民區的自治權利。
(七)動員轄區內各類單位、社會組織和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領導街道、社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做好社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把思想道德建設、文化建設與社區建設和管理結合起來,構建社區教育體系、社區文化體系,廣泛開展民眾性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提高廣大黨員、民眾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堅持思想政治工作與關心民眾生活、解決民眾實際問題相結合,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八)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本街道幹部的教育、培養、任免、考核和監督工作。堅持黨管人才的原則,做好人才引進和服務工作。按照有關要求,協助管理上級有關部門駐街道機構的幹部。加強對居委會工作人員教育和管理。加強對以本街道、社區為主要工作及服務對象的各行政管理、執法和服務機構的工作進行統籌、協調、督促、檢查和評議,對其負責人的獎懲、任免提出意見和建議。
(九)負責街道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支持和幫助居民委員會和經濟聯合社的工作,協調和管理涉農事務,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
(十)執行上級人民政府發布的城市管理的決定、命令、指示。負責轄區內居民區、內街巷的環境衛生和環境整治工作,組織督促轄區內的單位和居民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維護轄區內的城市環境和城市秩序,對於違法建設、違法占用道路、違法改變建築使用功能、無照和無證經營、占道經營、非法行醫、違規違章施工以及違反食品安全、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市容環境衛生、綠化管理、環境保護、市場管理、公共設施管理等規定的行為,按照有關授權進行依法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汛、防風、防旱、防震和搶險救災工作。協助有關部門依法監督轄區內物業管理企業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與業主、業主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和投訴。
(十一)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以及上級人民政府依法賦予的其他居民工作、社區服務、社會管理、城市管理等職責。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機構名稱 | 職責介紹 |
黨政綜合辦公室(人大工委辦公室) | 負責黨工委、人大工委、辦事處日常事務的綜合協調和各項決定的督辦落實。承擔人大有關會議的籌備、組織以及其他涉及人大的工作。負責政協有關工作。負責文秘、會議組織、保密、檔案、信息和辦公自動化、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後勤保障服務等工作。統籌街道應急管理工作,承擔街道總值班室和應急指揮職責。 |
黨建工作辦公室(組織人事辦公室) | 負責黨的建設、幹部人事等工作。負責黨的組織、宣傳、意識形態、人才、統戰等工作,協助做好僑台、民族宗教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隊伍建設、組織人事、教育培訓、考核獎懲、醫保社保、機構編制、工資福利、老幹部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推進基層黨組織區域化黨建、“兩新”組織黨建、社區(經濟聯合社)黨建、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建工作。負責黨校工作。做好轄區內流動黨員的管理工作。協調做好群團組織工作。 |
紀檢監察辦公室 | 承擔紀工委(區監委派出龍歸街道監察組)日常工作。承擔街道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具體承辦協助街道黨工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承辦街道監察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依法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負責經常對黨員幹部進行遵守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和對公職人員進行廉政教育,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工作。承辦區紀委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
公共服務辦公室(黨群服務中心) | 負責公共服務、社會事務、政務服務、黨群服務以及新時代文明實踐等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居民委員會開展工作,承擔公共服務委員會日常工作。依法支持、指導和幫助居民委員會開展社區自治、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其他工作。依法協助民政部門開展居民委員會的選舉工作,依法保障居民委員會在居民區的自治權利。依法負責街道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貫徹落實人口與計畫生育實施方案。負責街道職權範圍內的審批服務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和推進數字政府建設等政務服務體系建設。 負責組織和引導社區教育、科普、文化體育、衛生等工作。配合做好旅遊業發展相關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民政事務、兵役和民兵事務、優撫安置、擁軍優屬、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保障、社會保險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勞動就業、殯葬改革、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等工作。興辦社會福利事業,發動和組織社區成員開展各類社區公益活動。組織社區志願服務隊伍,動員和引導單位及居民興辦社區服務事業。 |
綜合治理辦公室 | 承擔綜合治理委員會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日常工作。負責協調組織轄區內社會治安、社會心理服務、人民調解、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加強法治社會建設,推進平安建設工作。收集轄區內居民反映的問題,受理民眾來信來訪,組織、協助或督促有關部門解決。負責社區戒毒和協同開展禁毒相關工作。依法制定和實施轄區突發性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方案,協調處置各類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協助做好法治宣傳、青少年教育、掃黃打非、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社區矯正等工作,維護民眾合法權益。負責出租屋和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城鄉社區綜合格線化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維護學校及周邊的治安與安全,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
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隊) | 承擔綜合行政執法委員會日常工作。統籌指揮調度區以上有關部門派駐街道的機構開展綜合行政執法。負責在轄區內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及省、市政府公告的有關市政設施、市容環境衛生、燃氣、城鄉規劃、建築施工管理、環境保護、市場監督管理等方面的綜合執法工作。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整治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指導、支持和幫助居民委員會開展民眾性的消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根據許可權開展安全生產、勞動保障監察等工作。協調組織轄區內交通安全、燃氣安全等工作。協助對市區流浪乞討人員進行服務管理。負責處理上級轉辦、交辦和督辦的案件及民眾投訴的案件。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隊)機構規格為副處級。 |
城市管理辦公室 | 負責城市綜合管理,市容市貌整治維護等工作。負責轄區內居民區、內街巷的環境衛生和環境整治工作,組織督促轄區內的單位和居民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負責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加強轄區內臨時建築、居民建房及建築工地施工管理。協助做好本區域的環境保護工作。配合做好轄區內供水、用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配合開展房屋使用安全普查、危險房屋督促治理以及應急搶險等工作。配合做好防汛、防風、防旱、防震和搶險救災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本轄區的人民防空工作。配合做好通信設施建設與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物業管理活動。組織落實“河長制”、“湖長制”有關工作。 |
社區建設辦公室 | 統籌社區建設管理和服務。組織協調轄區社區自治、社工隊伍建設、社會組織培育管理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整治無證經營、打假、打私工作,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支持和推進轄區內各種經濟組織發展。負責聯繫、服務轄區企業、商會,協調關部門為企業提供公共服務和政策服務,協助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負責街道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協稅護稅工作。協助做好人口普查、基層統計等相關工作。統籌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工作。負責組織落實扶貧工作。負責指導、支持和幫助居民委員會和經濟聯合社的工作,協調和管理涉農事務,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財務管理、審計監督、會計業務等工作。 |
市政服務所(加掛文化站、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中心、市政管理所牌子) | 協助街道辦事處統籌規劃街道社區建設,制定社區發展規劃。整合利用社區服務資源,開展社區公共服務。興辦福利事業,對政府購買社會福利服務項目進行監督落實。組織社區義務工作者隊伍,開展社會義務工作。引導動員單位和居民參與社區各項建設活動。開展社區環保、環衛、公共衛生、計畫生育、安全生產、綜治維穩、道德法制、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政策、法規宣傳教育活動。開展社區民眾性文化、體育、科普活動。活躍社區文化活動,做好文物保護工作,蒐集、整理民間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好社會文化市場。協助做好轄區內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宣傳避孕節育、優生優育和生殖健康科學知識,為育齡民眾提供計畫生育相關綜合服務。做好轄內育齡婦女計生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市政和公用設施管養,協助查處破壞市政設施和環境、阻塞交通、違法施工和經營行為。負責轄區內愛國衛生、市容環衛、消毒防疫、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協助街道做好轄區內環境保護、園林綠化,人防、“三防”、防震、交通、消防安全和抗災搶險工作。協助做好轄區內集體經濟組織管理、“三資”管理和財務審計工作。協助做好轄區統計工作。做好禽、畜、牧的防疫、檢疫工作和獸醫、獸藥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協助做好江河、漁業的開發、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轄區內水利工程設施管理工作,對當地在建水利工程的質量、安全進行管理。配合水務部門對當地水利工程、設施進行定期巡查,確保水利工程的正常運轉。組織當地防汛、防旱、防風和排澇工作,做好轄區內林地、林木的護林、防火和綠化工作。負責推廣、普及農產品種養技術標準、安全生產技術和操作規程。指導農產品種養過程中規範使用農藥、獸(漁)藥、肥料、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對產地農產品進行快速檢測、協助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產地準出和質量追溯工作。協助開展農產品生產環節質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及監管措施的督促落實。收集報送產地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協助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協助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知識的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指導轄區內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生產經營檔案記錄等。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任務。 |
綜合保障中心 | 宣傳和貫徹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辦理轄區內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轉居”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組織開展社區就業、勞動、職業技能培訓,提供職業指導,發布就業崗位信息。開發社區就業崗位,組織實施社區就業項目,為就業困難的下崗失業人員提供再就業援助服務。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情況進行檢查,接受和處理轄區內人民民眾勞動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投訴和舉報。調解轄區內勞動糾紛和群體性突發事件。負責轄區內用人單位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情況的信息採集和錄入。辦理企業勞動年審,對用工單位工資發放情況進行監控。負責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推進及參保工作。定期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和軍轉幹部領取生活補貼人員進行資格驗證。指導經濟聯合社開展被征地人員參保工作。做好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指導社區(居委會)勞動保障服務工作站開展工作。協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做好工傷調查取證和社會保險擴面及稽核工作。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任務。 |
綜合服務中心 | 宣傳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開展出租屋日常巡查,配合國土房管、公安、人口和計生、稅務、規劃等職能部門對房屋租賃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出租人、租住人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以及履行出租屋管理責任。受委託做好房屋租賃契約登記備案手續、辦理流動人員居住證或進行暫住登記、徵收個人出租屋綜合稅等工作。做好出租屋管理信息化工作,採集、掌握並做好流動人員信息系統的信息錄入、維護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和妥善管理出租屋檔案。協助有關部門排查和調解房屋租賃糾紛,維護出租人和租住人的合法權益。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任務。 |
退役軍人服務站 | 主要任務為:承擔退役軍人政策宣傳和信息管理、榮譽激勵、黨建、就業創業指導、權益諮詢、信訪接待、走訪慰問及幫扶援助等工作。指導村(社區)服務站開展工作。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任務。 |
領導班子
姓名 | 職務 | 工作分工 |
曹鏡溪 | 黨工委書記 | 主持街道全面工作。 |
孔之勇 | 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 主持街道行政全面工作。 |
溫月雲 | 黨工委委員、人大工委主任 | 黨工委委員、人大工委主任,主持人大工委全面工作。負責婦聯、教育、扶貧(幫扶)等工作,聯繫太和教育指導中心。黨工委副書記抽調期間,臨時負責有關應急管理、機關事務、保密、檔案、後勤、政協等工作。臨時分管黨政綜合辦公室(人大工委辦公室)。 |
莫世敏 | 黨工委副書記 | 黨工委副書記,抽調參加區樞紐辦籌備組工作。 |
周光強 | 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 | 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負責紀律檢查、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巡察等紀檢監察工作;分管區監委派出龍歸街道監察組、紀檢監察辦公室。 |
陳恩炳 | 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 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負責經濟管理、統計、財稅、農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科技、電力運營、產業謀劃、重點項目建設、征地拆遷、企業服務、維護市場經濟秩序、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等工作,分管社區建設辦公室、重點項目辦,聯繫雲城稅務所、太和供電所、銀信部門、龍歸市場監督管理所。 |
林浩泉 | 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 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負責國土規劃建設、土地管理、城市綜合管理、水務;市容市貌整治維護、防災減災、三防、森林防火、綠化、愛衛、消殺等工作;分管城市管理辦公室、市政服務所、河長辦,龍歸經濟發展公司、太龍暉龍歸分公司,聯繫均禾規自所。黨工委副書記抽調期間,臨時負責黨的建設、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意識形態、宣傳、統戰、民宗、對台、僑務、工會、共青團、關工委、新時代文明實踐、志願服務、文化體育、文明創建、街道財務等工作,臨時分管黨建工作辦公室(組織人事辦公室)。 |
何明星 | 黨工委委員、政法委員、 武裝部部長 | 黨工委委員、政法委員、武裝部部長,負責綜治、維穩、信訪、禁毒、打私、處置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五類車”整治、民事調解和法律服務、普法;負責人民武裝、防空、來穗人員和出租屋管理;分管交通運營和秩序。分管綜合治理辦公室、武裝部、綜合服務中心,聯繫龍歸司法所、龍歸派出所。 |
郭金渠 | 黨工委委員、 龍歸派出所所長 | 主持龍歸派出所全面工作,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
翁永浩 | 綜合行政執法辦(綜合行政執法隊)主任 | 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隊)主任,負責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散亂污”整治、打假、消防、專業市場和物流站場綜合治理、交通運營和秩序等工作,負責查控違法建設、違法用地、市場監管、食品藥品監管等方面綜合行政執法;分管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隊),聯繫龍歸消防中隊、龍歸交警中隊、太和交警中隊、江高交警中隊。 |
田學勝 | 二級調研員 | 協助武裝部部長開展綜治維穩工作,負責勞動保障、退役軍人服務管理等工作;分管綜合保障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 |
莊文志 | 三級調研員 | 負責公共服務、社會事務、政務服務以及黨群服務、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常態化疫情防控等工作。分管公共服務辦公室(黨群服務中心),聯繫龍歸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
所獲榮譽
2023年3月,榮獲2022年度白雲區無償獻血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