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政府大源街道辦事處,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
機構設定
機構名稱 | 職責介紹 |
黨政綜合辦公室 (人大工委辦公室) | 1. 負責黨工委、人大工委、辦事處日常事務的綜合協調和各項決定的督辦落實。 2. 承擔人大有關會議的籌備、組織以及其他涉及人大的工作。 3. 負責政協有關工作。 4. 負責文秘、會議組織、保密、檔案、信息和辦公自動化、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後勤保障服務等工作。 5. 統籌街道應急管理工作,承擔街道總值班室和應急指揮職責。 |
黨建工作辦公室 (組織人事辦公室) | 1. 負責黨的建設、幹部人事等工作。 2. 負責黨的組織、宣傳、意識形態、人才、統戰等工作,協助做好僑台、民族宗教等工作。 3.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隊伍建設、組織人事、教育培訓、考核獎懲、醫保社保、機構編制、工資福利、老幹部服務管理等工作。 4. 負責組織推進基層黨組織區域化黨建、“兩新”組織黨建、社區(經濟聯合社)黨建、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建工作。 5. 負責黨校工作,做好轄區內流動黨員的管理工作。 6. 協調做好群團組織工作。 |
紀檢監察辦公室 | 1. 承擔紀工委(區監委派出大源街道監察組)日常工作。 2. 承擔街道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具體承辦協助街道黨工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3. 承辦街道監察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依法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 4. 負責經常對黨員幹部進行遵守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和對公職人員進行廉政教育,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工作。 5. 承辦區紀委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
公共服務辦公室 (黨群服務中心) | 1.負責公共服務、社會事務、政務服務、黨群服務以及新時代文明實踐等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居民委員會開展工作,承擔公共服務委員會日常工作。 2.依法支持、指導和幫助居民委員會開展社區自治、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其他工作。 3.依法協助民政部門開展居民委員會的選舉工作,依法保障居民委員會在居民區的自治權利。 4.依法負責街道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貫徹落實人口與計畫生育實施方案。 5.負責街道職權範圍內的審批服務工作。 6.負責政務公開和推進數字政府建設等政務服務體系建設。 7.負責組織和引導社區教育、科普、文化體育、衛生等工作。 8.配合做好旅遊業發展相關工作。 9.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民政事務、兵役和民兵事務、優撫安置、擁軍優屬、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保障、社會保險等工作。 10.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勞動就業、殯葬改革、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等工作。 11.興辦社會福利事業,發動和組織社區成員開展各類社區公益活動。 12.組織社區志願服務隊伍,動員和引導單位及居民興辦社區服務事業。 |
綜合治理辦公室 | 1.承擔綜合治理委員會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日常工作。 2.負責協調組織轄區內社會治安、社會心理服務、人民調解、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加強法治社會建設,推進平安建設工作。 3.收集轄區內居民反映的問題,受理民眾來信來訪,組織、協助或督促有關部門解決。 4.負責社區戒毒和協同開展禁毒相關工作。 5.依法制定和實施轄區突發性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方案,協調處置各類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 6.協助做好法治宣傳、青少年教育、掃黃打非、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社區矯正等工作,維護民眾合法權益。 7.負責出租屋和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8.負責城鄉社區綜合格線化服務管理工作。 9.負責維護學校及周邊的治安與安全,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
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隊) | 1.承擔綜合行政執法委員會日常工作。 2.統籌指揮調度區以上有關部門派駐街道的機構開展綜合行政執法。 3.負責在轄區內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及省、市政府公告的有關市政設施、市容環境衛生、燃氣、城鄉規劃、建築施工管理、環境保護、市場監督管理等方面的綜合執法工作。 4.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整冶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指導、支持和幫助居民委員會開展民眾性的消防工作。 5.會同有關部門,根據許可權開展安全生產、勞動保障監察等工作。 6.協調組織轄區內交通安全、燃氣安全等工作。 7.協助對市區流浪乞討人員進行服務管理。 8.負責處理上級轉辦、交辦和督辦的案件及民眾投訴的案件。 9.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隊)機構規格為副處級。 |
城市管理辦公室 | 1. 負責城市綜合管理,市容市貌整治維護等工作。 2. 負責轄區內居民區、內街巷的環境衛生和環境整治工作,組織督促轄區內的單位和居民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3. 負責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的日常管理工作。 4. 負責轄區內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 5. 加強轄區內臨時建築、居民建房及建築工地施工管理。 6. 協助做好本區域的環境保護工作。 7. 配合做好轄區內供水、用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 8. 配合開展房屋使用安全普查、危險房屋督促治理以及應急搶險等工作。 9.配合做好防汛、防風、防旱、防震和搶險救災工作。 10.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本轄區的人民防空工作。 11.配合做好通信設施建設與保護工作。 12.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物業管理活動。 13.組織落實“河長制”、“湖長制”有關工作。 |
社區建設辦公室 | 1.統籌社區建設管理和服務。 2.組織協調轄區社區自治、社工隊伍建設、社會組織培育管理等工作。 3. 配合有關部門整治無證經營、打假、打私工作,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支持和推進轄區內各種經濟組織發展。 4. 負責聯繫、服務轄區企業、商會,協調相關部門為企業提供公共服務和政策服務,協助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 5. 負責街道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 6. 負責協稅護稅工作。 7. 協助做好人口普查、基層統計等相關工作。 8. 統籌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工作。 9. 負責組織落實扶貧工作。 10. 負責指導、支持和幫助居民委員會和經濟聯合社的工作,協調和管理涉農事務,發展農村集體經濟。 11.組織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財務管理、審計監督、會計業務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