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白雲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廣州市白雲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位於廣州市白雲區政通路28號,政府機構。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領導分工,

機構職能

(一)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上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推進依法治區工作。
(二)領導或者主持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召集區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領導鎮選舉委員會的工作;在區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補選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出缺的代表和罷免個別代表。
(三)討論、決定本區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四)根據區人民政府的建議,決定對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的部分變更。
(五)監督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聯繫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理人民民眾對上述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
(六)撤銷鎮人民代表大會的不適當的決議及區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七)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決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免。
(八)決定授予地方的榮譽稱號。
(九)行使區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機構設定

財政經濟委員會
向區人民代表大會提交年度工作報告;參與經濟工作,承辦對經濟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及對國民經濟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了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財政預算的編制和執行情況及重要的經濟動態;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報告、財政預算(草案)報告、決算(草案)報告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的部分調整方案進行初審;組織、督促辦理同本委員會有關的議案,提出初審意見;承辦人大代表的有關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
向區人民代表大會提交年度工作報告;承辦對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在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執行憲法、法律、法規和區人大常委會決議的情況,以及對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中的重大決策和部署進行監督檢查,提出報告;負責對城市與村鎮建設規劃及其實施方面的工作以及生態環境與自然資源保護工作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督促辦理同本委員會有關的議案,提出初審意見;承辦人大代表的有關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察和司法委員會
審議區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交付的涉及法律方面議案,並向區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報告;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有關法律方面的議案;向區人民代表大會提交年度工作報告;為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一府一委兩院”專項工作報告和執法檢查等監督工作,做好相關的工作;對區“一府一委兩院”辦理與本委員會有關的議案提出初審意見,並做好督辦工作;負責對“一府一委兩院”貫徹執行涉及本委員會的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常務委員會決議、決定、審議意見等工作情況進行檢查,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向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報告;對涉及全區司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督促辦理區人大代表有關涉及司法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聯繫區監察委員會、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等單位的工作。
社會建設委員會
向區人民代表大會提交年度工作報告;研究、擬訂並向人大及其常委會提出屬於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職權範圍內同本委員會有關的議案;初審人民政府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社會事業方面的議案,並提出審議意見;協助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督促“一府一委兩院”貫徹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相關決議、決定;開展社會事業方面工作的調查研究,並協助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社會事業方面的視察、執法檢查等工作;對屬於本委員會職權範圍內的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的調研報告;聽取聯繫部門和機構關於推進社會事業工作發展的專題匯報。對關係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事項和人民民眾關心的重大問題組織專題調研,並提出建議、意見或報告;聯繫本級人大代表和人民民眾,聽取意見和要求,督促有關部門辦理代表提出的社會事業方面的議案和建議;辦理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主任會議、上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交付的其他工作事項。
辦公室
負責常委會黨組和常委會主任會議決定事項及常委會領導交辦事項的組織實施和督辦、檢查;組織進行有關健全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的調查研究;組織研究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理論和我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行使職權中的重要問題;負責聯絡省、市和友好區(縣級市)人大制度理論研究會議的有關工作;交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的理論研究成果;收集和反映常委會街道工委會、鎮人大工作的情況,負責或組織有關部門起草常委會的重要文稿,負責人大常委會的宣傳報導工作;協調各工作委員會的工作關係;負責常委會機關文秘、人事、離退休幹部、信訪、保衛、接待、財務及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及有關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
秘書科:負責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及其他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常委會及其機關工作大事記的編定,對會議決定事項及領導交辦事項進行督查催辦;負責常委會機關文信、文電處理,收發文登記,檔案批辦、傳閱、呈批,印鑑管理,公文列印、裝訂、傳送,文書檔案、保密、圖書資料管理等工作;負責常委會和機關領導公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協助領導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事項;負責機關的人事、離退休幹部管理、考核獎懲、安全保衛、計畫生育等內勤工作和機關的財務、勞動工資、福利、房產、大樓管理、環境衛生、生活秩序、車輛管理等行政事務;負責友好單位公務來訪等接待工作;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科:負責草擬常委會工作要點、工作報告、常委會領導講話等文稿;圍繞區人大及其常委會職權中的重要問題、常委會的重要工作部署開展調查研究;聯繫協調各工委會研討有關工作;草擬、校對常委會有關檔案、會議通知、函件、會議紀要、簡報、會刊、檔案彙編、會議記錄、材料綜合;負責人大工作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上報工作;負責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和常委會街道工委會、鎮人大工作的宣傳、報導;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行政科:受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承辦上級人大常委會交辦以及本會領導批辦的信訪案件,並做好催辦工作;調查了解人民民眾來信、來訪中反映的突出問題;負責收集信訪信息,做好來信來訪登記、接訪記錄;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聯絡科:負責聯繫我區各級人大代表,協助選聯工委組織其閉會期間的活動,組織區人大代表視察的有關工作,承辦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人大代表的具體工作;負責區人大常委會與各街道工作委員會日常聯絡的具體工作,加強與區內各職能部門的聯繫,為各級代表的調研、視察、監督工作提供服務,加強與區“一府兩院”辦公室的聯繫,為常委會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負責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人大代表的有關培訓工作;配合選聯委,負責區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的交辦、督辦等具體工作,配合選聯委,負責我區市人大白雲聯組代表和區人大代表的選舉、補選、罷免的有關具體工作,配合選聯委,負責區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的具體工作,配合選聯委,負責區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
分工聯繫本區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監察等方面的工作。對常委會準備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和人大代表提出的與本工作委員會有關的議案、質詢案進行調量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屬於常委會職權範圍內有關法律監督的問題和推進依法治區工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督促有關部門承辦人大代表的有關建議、批評和意見。
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
分工聯繫本區計畫、經濟、商業、體改和外經貿系統的工作。對國民經濟重大決策和部署的落實情況進行調查了解,並向常委會提出調查報告;負責對區國民經濟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了解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的編制和執行情況及重要的經濟動態;對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報告、預算草案報告以及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的部分調整方案進行初審;督促所聯繫部門落實執法責任制;督促辦理同本工作委員會有關的議案,提出初審意見;督促有關部門承辦人大代表的有關建議、批評和意見。
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
分工聯繫本區城建系統部門、單位的工作。對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中的重大決策和部署的落實情況進行調查了解,並向常委會提出調查報告;負責對城市與村鎮建設規劃及其實施方面的工作以及生態環境與自然資源保護工作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督促所聯繫部門落實執法責任制;督促辦理同本工作委員會有關的議案,提出初審意見;督促有關部門承辦人大代表的有關建議、批評和意見。
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
分工聯繫本區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計畫生育、愛衛、廣播電視等方面的工作。對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計生、新聞出版、廣播電視工作中的重大決策和部署的落實情況進行調查了解,並向常委會提出調查報告;對智力投資、人才培養、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督促所聯繫部門落實執法責任制;督促辦理同本工作委員會有關的議案,提出初審意見;督促有關部門承辦人大代表的有關建議、批評和意見。
農村農業工作委員會
分工聯繫本區農業系統的部門、單位的工作。對農村、農業工作中的重大決策和部署的落實情況進行調查了解,並向常委會提出調查報告;負責對農村、農業經濟長遠發展規劃及其中具有全局性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督促所聯繫部門落實執法責任制;督促辦理同本工作委員會有關的議案,提出初審意見;督促有關部門承辦人大代表的有關建議、批評和意見。
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
分工聯繫本區民政、人力資源、退役軍人事務、應急管理、醫保、民族、宗教、僑務、來穗人員服務、台灣事務、工會、團委、婦聯、僑聯、殘聯等方面的工作。對常委會準備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和人大代表提出的與本工作委員會有關的議案、質詢案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屬於常委會職權範圍內有關社會建設方面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督促有關部門承辦人大代表的有關建議、批評和意見。
選舉聯絡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
辦理有關人大選舉工作、代表工作和人事任免工作的議案,提出初審意見;負責區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和罷免的有關工作,指導鎮人大換屆的選舉工作;負責區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決定的代表議案協調綜合工作和代表建議、批評、意見的交辦、督辦工作;負責聯繫本區的上級人大代表,協助組織其閉會期間的活動;承辦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人大代表的具體工作;受理人大代表的來信來訪和申訴,維護代表權利;負責區人大常委會與常委會街道工作室、鎮人大和區人大代表小組的日常聯絡工作。

領導分工

姓名
職務
工作分工
張建如
黨組書記
主任
主持區人大常委會全面工作 。
劉偉強
黨組成員
副主任
分管區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區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聯繫江高鎮人大、人和鎮人大、人大三元里街道工委、人大新市街道工委、人大龍歸街道工委。
莫小雲
黨組成員
副主任
分管區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區人大常委會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選舉聯絡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聯繫人大松洲街工委、人大石井街道工委、人大金沙街道工委、人大白雲湖街道工委、人大石門街道工委。
陳牧民
黨組成員
副主任
分管辦公室、區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區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聯繫鐘落潭鎮人大,人大永平街道工委、人大均禾街道工委、人大嘉禾街道工委、人大雲城街道工委。
徐蕊
黨組成員
副主任
聯繫人大景泰街道工委、人大黃石街道工委。
楊雄忠
黨組成員
副主任
分管區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聯繫太和鎮人大,人大同德街道工委、人大大源街道工委。
禤倩紅
副主任
分管區人大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區人大常委會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農村農業工作委員會;聯繫人大棠景街道工委、人大同和街道工委、人大京溪街道工委、人大鶴龍街道工委。
周立東
二級巡視員
協助禤倩紅副主任工作;
鄧穗平
黨組成員
二級巡視員
協助楊雄忠副主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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