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濱江街道辦事處,政府機構。
(一)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執行上級的決議、決定。研究決定街道黨的建設、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對轄區內的地區性、民眾性、公益性、社會性的工作負全面責任。依法制定和實施轄區突發性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方案。
(二)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領導本街道企、事業單位、居民區以及駐社區各類無主管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黨的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轄區內其他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參與社區建設。對離職、失業和流動黨員實行屬地管理。對區職能部門派駐的社區管理和服務機構黨的工作實行雙重領導。
(三)領導街道、社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把思想道德建設、文化建設與社區建設和管理結合起來,構建社區教育體系、社區文化體系,廣泛開展民眾性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提高廣大黨員、民眾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堅持思想政治工作與關心民眾生活、解決民眾實際問題相結合,努力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四)統籌負責轄區公共服務工作。根據市、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社區服務發展規劃,建立、健全社區服務設施,合理配置社區服務資源,適應社區居民多層次的服務需求。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社會救助、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工作。組織社區志願服務隊伍,動員和引導單位及居民興辦社區服務事業。負責組織和引導社區教育、科普、文化、體育、衛生等工作。依法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貫徹落實人口與計畫生育實施方案。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勞動就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等工作。支持和促進轄區內各種經濟組織發展,作何轄區企業的溝通、協調和跟蹤服務工作,為轄區經濟發展服務,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民政事務、兵役和民兵事務、退役軍人安置和無軍籍離退休職工管理服務、人民防空事務、僑台事務、民族宗教事務、擁軍優屬、人口普查、基層統計、法制宣傳、勞動用工監控、社會保險、搶險救災、殯葬改革等工作。
(五)統籌負責轄區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協調組織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民調解、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收集轄區內居民反映的問題,受理居民來信來訪,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反映轄區內居民和單位的意見及要求,組織、協助或督促有關部門解決。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青少年教育、禁毒、掃黃打非、刑滿釋放人員幫教等工作。受有關職能部門委託,負責流動人員暫住登記、信息收集、報送等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等有關管理工作。
(六)統籌負責轄區城市管理工作。執行上級人民政府發布的城市管理決定、命令、指示。負責轄區內居民區、內街巷的環境衛生和環境整治工作,組織督促轄區內的單位和居民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配合區政府做好城市更新相關工作。協助有關部門依法監督轄區內物業管理企業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與業主、業主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和投訴。
(七)統籌負責轄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依法開展法律、法規、規章等明確或依法委託以及按程式下放事項的行政執法工作。維護轄區內城市環境和城市秩序,對違法建設、違法占用道路、違法改變建築使用功能、無照和無證經營、占道經營、非法行醫、違規違章施工以及違反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市容環境衛生、綠化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市場管理、公共設施管理等規定的行為,按照有關授權進行依法管理或告知有關部門處理。
(八)完善黨領導下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提高基層自治水平。統籌社區發展,動員轄區內各類單位、社會組織和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依法支持、指導和幫助居民委員會開展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其他工作。
(九)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的培育、選拔、管理和使用工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教育黨員、幹部自覺遵守黨紀國法,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堅決鬥爭。按照有關要求,會同區職能部門,管理部門派駐街道機構的幹部。加強對居委會工作人員教育和管理。加強對以本街道、社區為主要工作及服務對象的各行政管理、執法和服務機構的工作統籌、協調、督促、檢查和評議,將評議情況反饋其上級黨組織,對其負責人的獎懲、任免提出意見和建議。
(十)領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指導、支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宣傳和貫徹黨的統戰政策,做好黨的統戰工作。
(十一)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以及上級人民政府依法賦予的其他居民工作、社區服務、社會管理、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等職責。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濱江街道黨工委書記、委員肖烈南同志主持黨工委辦事處全面工作。
濱江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委員、辦事處主任張宇同志協助肖烈南同志主持的黨工委全面工作,主持街道行政全面工作。
濱江街道黨工委委員、區人大常委會濱江街道工作委員會專職主任王艷慧同志主持人大街道工委工作,負責共青團、婦女兒童、科普、文化、體育、旅遊、教育。分管人大工委辦公室、團工委、婦聯、關工委、科協、文化站。
濱江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委員、三級調研員潘衛東同志負責街道黨建、宣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組織人事、黨群服務、新時代文明實踐、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醫療福利、統一戰線、僑務外事、民宗、政協、工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維護社會穩定、反邪教、信訪、禁毒法治、掃黃打非、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社會治理和平安建設、普法、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等工作。分管黨建工作辦公室(組織人事辦公室)、綜合治理辦公室、綜合保障中心、總工會。
濱江街道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區監察委員會派出濱江街道監察組組長於自立同志負責街道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紀工委、區監委派出街道監察組工作,分管紀檢監察辦公室。
濱江街道黨工委委員、二級調研員周建軍同志負責街道退役軍人的服務管理、先進典型挖掘培樹、政策法規宣傳、幫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穩定、擁軍優屬、優撫安置、殘疾人關懷關愛、扶殘助學、政策資助、精神病康復患者、智力患者和肢體殘疾人培訓就業、心理疏導、康復服務等工作。
濱江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陳斌輝同志負責市場秩序監督、物價、防範非法傳銷、打擊走私、智慧財產權等工作。分管市場監管所。
濱江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凌玲同志負責街道公共服務、社會事務、志願服務、衛生健康、人口和計畫生育、人才、勞動就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老人服務、民政事務、社會救助、社會保障、社會福利、社會保險、殯葬改革、人口普查、社區經濟服務、統計、招商、工商聯、發展和改革、科技、經貿、商業、金融、防範非法集資等工作。分管公共服務辦公室、綜合服務中心、社區居委會。
濱江街道武裝部部長劉文平同志負責街道武裝、民兵、兵役、人民防空、城市綜合管理、市容環境衛生、垃圾分類、病媒生物防制、文明城市建設、愛國衛生運動、公共設施管理、小型建設工程監管、房屋管理、園林綠化、城市更新、規劃土地、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物業管理、防災減災、搶險救災、防汛防旱防風、燃氣安全管理、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分管人民武裝部、城市管理辦公室(含環保中隊)、市容環境衛生監督檢查所(含消毒站)。
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主任李世軍同志負責街道非經營性國有資產、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保衛、接待、綜合協調、信息建設、對外聯絡、後勤保障、總值班、財務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消防安全、安全生產、交通安全、勞動保障監察、職業病防治等工作,統籌協調政府服務熱線和政務公開工作。分管黨政綜合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隊)。
濱江街道黨工委委員、濱江派出所所長陳彩亮同志負責濱江派出所全面工作。
濱江街道二級調研員李守信同志協助劉文平同志分管城市綜合管理、市容環境衛生、垃圾分類、病媒生物防制、文明城市建設、愛國衛生運動、公共設施管理、小型建設工程監管、房屋管理、園林綠化、城市更新、規劃土地、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物業管理、防災減災、搶險救災、防汛防旱防風、燃氣安全管理、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濱江街道四級調研員蔣亞東同志協助潘衛東同志分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維護社會穩定、反邪教、信訪、禁毒法治、掃黃打非、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社會治理和平安建設、普法、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等工作。
濱江街道四級調研員殷先鋒同志協助凌玲同志分管街道公共服務、社會事務、志願服務、衛生健康、人口和計畫生育、人才、勞動就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老人服務、民政事務、社會救助、社會保障、社會福利、社會保險、殯葬改革、人口普查、社區經濟服務、統計、招商、工商聯、發展和改革、科技、經貿、商業、金融、防範非法集資等工作。
2023年9月,榮獲2020—2021年度廣州市無償獻血和臨床用血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