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黨工委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實施上級黨組織的決議,討論決定本街道的社區建設、
精神文明建設、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項,對街轄範圍內的地區性、民眾性、公益性、社會性的工作負全面責任。
2、領導本街下屬單位、街城管執法隊、居民委員會、村改制公司以及各類無主管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
社會團體等單位黨的工作;組織、指導轄區內其他單位的黨組織和黨員參與社區建設;對離職、失業和流動黨員實行屬地管理;對區職能部門派駐的社區管理和服務機構黨的工作實行雙重領導。
3、領導街道、社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4、領導街道辦事處,支持其依法獨立行使各項行政管理職權。
5、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本街道幹部的教育、培養、任免、考核和監督工作;負責對社區居委會專職人員、村改制公司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對區派駐街道機構負責人的獎勵、任免提出意見和建議。
6、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組織開展黨紀、政紀教育,對違法、違紀案件進行查處。
7、領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支持其按各自章程開展工作;宣傳和貫徹黨的統一戰線政策,做好黨的統一戰線工作。
8、完成區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事處
1、在區人民政府領導下,宣傳、貫徹、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市、區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指示,開展街轄區內的居民工作、社區服務、社會管理和城市管理工作。
2、負責協調組織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民調解、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受有關職能部門委託,負責流動人員暫住登記、信息收集、報送及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等管理和服務工作;依法制定和實施轄區突發性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方案;協調和管理涉農事務。
3、收集轄區內居民反映的問題,受理和辦復社區及社區居民來信來訪,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反映轄區內居民和單位的意見及要求,組織、協助或督促有關部門解決。
4、執行上級人民政府發布的城市管理的決定、命令、指示;負責轄區內居民區、內街巷的環境衛生和環境整治工作,組織督促轄區內的單位和居民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維護轄區內的城市環境和城市秩序,指揮街城管執法隊對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城市綠化、城鄉規劃、市政、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違法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負責本轄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協助區有關職能部門查處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對違反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市場管理等規定的行為,應當勸阻,對於拒絕改正的,應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處理;協助有關部門依法監督轄區內物業管理企業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與業主、業主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和投訴。
5、根據市、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社區服務發展規劃,建立健全社區服務設施,合理配置社區服務資源,適應社區居民多層次的服務需求;組織社區義務工作者隊伍,動員和引導單位和居民興辦社區服務事業,開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務;負責組織和引導社區教育、科普、文化、體育、衛生等工作。
6、依法支持、指導和幫助居民委員會開展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其他工作;依法協助民政部門開展居民委員會的選舉工作;依法保障居民委員會在居民區的自治權利,協助區人民政府為居民委員會的正常辦公提供必要條件。
7、負責本轄區內人口與計畫生育的管理工作,對本轄區內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改制公司的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8、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社會救助、社會保障、社會福利、勞動就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民政事務、兵役和民兵事務、復轉軍人安置、人民防空事務、僑台事務、民族宗教事務、擁軍優屬、人口普查、基層統計、法制宣傳、勞動用工監控、社會保險、搶險救災、殯葬改革、青少年教育、禁毒、掃黃打非、刑釋解教人員幫教等工作,如發現問題,街道辦事處應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處理。
9、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交通安全、防汛、防風、防震、防災、打假、打私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職責。
10、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以及上級人民政府依法賦予的其他居民工作、社區服務、社會管理和城市管理職責。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新塘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設5個內設機構:
(一)黨工委辦公室(與辦事處辦公室合署辦公)。負責組織、協調黨工委、辦事處日常工作;負責黨的組織、宣傳、統戰等工作;負責幹部、人事、機構編制、保密、檔案、統計等工作;負責有關檔案、計畫、總結的草擬、印製及會議的組織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協調各科室關係;負責街道辦事處財務、財產管理和公費醫療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基層統計工作。
(二)綜治維穩和信訪科。負責協調組織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民調解、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收集轄區內居民反映的問題,受理和辦復社區及社區居民來信來訪,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反映轄區內居民和單位的意見及要求,組織、協助或督促有關部門解決;受有關職能部門委託,負責流動人員暫住登記、信息收集、報送及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等管理和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人民防空事務、僑台事務、民族宗教事務、法制宣傳、青少年教育、禁毒、掃黃打非、刑釋解教人員幫教等工作,如發現問題,應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處理;依法制定和實施轄區突發性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方案;負責本轄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協助區有關職能部門查處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勸阻,對於拒絕改正的,應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處理;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街轄內交通安全管理,發現影響交通安全、暢通的問題,及時告知並協助主管部門責成其整改;協調和管理涉農事務。
(三)城市管理科。執行上級人民政府發布的城市管理的決定、命令、指示;負責轄區內居民區、內街巷的環境衛生和環境整治工作,組織督促轄區內的單位和居民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維護轄區內的城市環境和城市秩序,會同街城管執法隊對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城市綠化、城鄉規劃、市政、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違法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對違反食品安全、市場管理等規定的行為,應當勸阻,對於拒絕改正的,應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處理;協助有關部門依法監督轄區內物業管理企業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與業主、業主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和投訴;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如發現問題,應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處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防汛、防風、防震、防災、打假、打私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職責。
(四)社會事務管理科(與民政科合署辦公)。根據市、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社區服務發展規劃,建立、健全社區服務設施,合理配置社區服務資源,適應社區居民多層次的服務需求;組織社區義務工作者隊伍,動員和引導單位和居民興辦社區服務事業,開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務;負責組織和引導社區教育、科普、文化、體育、衛生等工作;依法支持、指導和幫助居民委員會開展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其他工作;依法協助民政部門開展居民委員會的選舉工作;依法保障居民委員會在居民區的自治權利,協助區人民政府為居民委員會的正常辦公提供必要條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社會救助、社會保障、社會福利、勞動就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民政事務、兵役和民兵事務、復轉軍人安置、擁軍優屬、勞動用工監控、社會保險、殯葬改革等工作,如發現問題,應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處理。
(五)人口和計畫生育辦公室。負責本轄區內人口與計畫生育的管理工作,對本轄區內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改制公司的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再生育一胎子女的審批;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人口普查工作,如發現問題,應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處理。
(六)監察室(與紀工委機關合署辦公)。負責對黨員及工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黨風黨紀、廉政教育,對黨員、幹部、職工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街屬黨組織和黨員、幹部違紀案件,查處街道辦事處各部門及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受理黨員幹部、職工的控告和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設立街道人民武裝部,按有關規定開展工作。
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按各自章程設立,並開展工作。
現任領導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新塘街道黨工委書記:黃偉平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新塘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兼任高塘社區黨委書記、雲溪公司黨總支書記、高塘社區居委會主任:王強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新塘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兼任新塘社區黨總支書記、億駿公司黨支部書記、新塘社區居委會主任:陳華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新塘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兼任沐賢社區黨總支書記、沐陂公司黨支部書記、沐賢社區居委會主任:鄒榮泉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新塘街道黨工委委員、派出所所長:周志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新塘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張滔明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新塘街道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區監委派出新塘街道監察組組長:陳宏山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新塘街道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部長,兼任迎賓社區黨委書記、新合公司黨支部書記、迎賓社區居委會主任:胡衛海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新塘街道黨工委委員、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主任:楊輝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新塘街道三級調研員:俞傑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四級調研員:朱樂生、蘇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