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區本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有關重大政策措施和巨觀調控部署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項目計畫。擬訂本區審計監督的措施和方案,制定審計業務規章制度。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區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提出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委、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審計建議:有關重大政策措施和巨觀調控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決算草案,區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及其績效。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使用區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區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區屬國有企業及區政府規定的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管理使用等與區本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監督全區內部審計工作和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推廣和指導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區審計局應當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區審計工作統籌,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信訪、財務、接待等工作。組織編制區審計機關部門預、決算。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監督、後勤保障管理工作。負責區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計畫統籌工作,擬訂局年度審計項目計畫。承擔審計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紀檢監察、黨群、勞動工資、教育培訓、計畫生育、離退休幹部等工作,協助審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評工作。組織、指導、協調數據審計工作的推廣套用。負責處理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
二、法規審理科
起草有關審計業務規章制度。組織審定向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提出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組織審定區審計機關擬向本級人大常委會提出的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工作報告。審理審計業務事項。負責建立健全履行法定審計職責保障機制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審計聽證會議。組織檢查審計業務質量情況,組織審計業務培訓和普法教育。
三、整改監督科
檢查被審計單位的審計整改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牽頭起草各類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報告。負責全區內部審計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組織對全區內部審計機構的專項調查和數據統計,檢查內部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相關報告的核查。指導和監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
四、經濟責任審計科
組織開展對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綜合全區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審計結果運用情況。指導各機關和內部審計機構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審計區屬國有企業和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及其境外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有關工作。
五、財政與行政事業審計科
組織審計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決算草案。組織審計全區政府債務、隱性債務和其他相關債務。組織審計有關重大政策措施和巨觀調控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審計區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和績效審計。組織對局機關的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組織審計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以及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組織審計農業農村、扶貧開發、資源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等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
六、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
組織審計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組織審計區對口支援重大項目建設和資金。組織開展涉及全局或行業性重大項目審計。負責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組織審計區屬國有以及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投資為主的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組織審計區政府相關部門以及受區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陳志威,主持全面工作。
局長:杜靜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宋國,分管辦公室、經濟責任審計科,同時負責政務公開工作。
黨組成員、總審計師:何宗秀,分管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和整改監督科。
副局長:黃青雲,分管財政與行政事業審計科和法規審理科。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增城區審計局黨支部被中共廣州市委授予“廣州市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