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關於印發行政執法免處罰清單的通知.是廣州市公安局2023年2月25日印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公安局關於印發行政執法免處罰清單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3年2月25日
- 發布單位:廣州市公安局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市局直屬各單位,各區分局:
為進一步提升包容審慎監管水平,嚴格規範公安機關行政執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以及《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包容審慎監管的指導意見》(穗府辦〔2022〕7號)等檔案要求,市局制定了《廣州市公安局行政執法免處罰清單》,現予印發。
清單自印發之日起30日後實施,有效期3年。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市局法制支隊。
廣州市公安局
2023年2月25日
附屬檔案:廣州市公安局行政執法免處罰清單.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提升包容審慎監管水平,嚴格規範公安機關行政執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以及《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包容審慎監管的指導意見》(穗府辦〔2022〕7號)等檔案要求,市公安局制定了《廣州市公安局行政執法免處罰清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一、制定檔案的目的和必要性
(一)目的
為進一步提升包容審慎監管水平,充分體現包容審慎監管的執法理念,更好推動營商環境最佳化,嚴格規範公安機關行政執法行為。
(二)必要性
根據《廣東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包容審慎監管的指導意見》要求,要完善與創新創造相適應的包容審慎監管方式,推行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制度,各級行政執法主體應當制定公布本主體減免責清單,並實行動態管理。市公安局根據工作部署制定了《通知》,以規範性檔案形式對外公布。
二、制定檔案的法律政策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二)《廣州市水上治安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水上公安部門按照以下規定予以處罰:(一)違反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三條規定,註冊船舶的所有人不辦理船舶戶口登記、不申領戶牌、不辦理戶口申報的,責令船舶補辦手續,逾期不辦理的,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罰款;(二)違反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不申報船舶戶口的,責令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使用人補辦手續,給予警告,並處一百元罰款;(三)違反第十四條規定,使用無名號、無證書、無港籍船舶的,予以沒收船舶,並可對船主處以船價二倍以下罰款;(四)違反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不按規定申領有關證件或者不辦理變更手續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逾期不辦的,處以二百元罰款;(五)違反第十七條規定,雇用單位或者僱主不為所僱傭的流動人員辦理暫住證的,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以五百元罰款;(六)違反第二十一條規定,開辦旅館業未經公安部門審核同意的,給予警告或者處以二百元罰款。開辦娛樂業未經公安部門審核同意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逾期不辦理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七)違反第二十二條規定,未領取《特種物業經營許可證》,擅自開辦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業或者利用船舶在水上設定廢舊金屬流動收購點的,沒收收購物品和違法所得,並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個人在水上從事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活動的,給予警告或者處以五百元以下罰款。(八)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舉辦單位組織水上民眾性活動,未採取相應的治安措施,經公安機關通知後不加改正的,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罰款。警告、五十元以下罰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決;處以五十元(不含本數)以上罰款的,由區以上公安機關裁決。
(三)《廣州市公共安全視頻系統管理規定》第十三條:“公共安全視頻系統的設計、施工、維護單位應當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相應資質。”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不具備相應資質承接公共安全視頻系統設計、施工和維護業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廣東省安全技術防範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處罰。”
(四)《廣東省安全技術防範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規定,未取得相應等級資格證書而承接技防系統設計、施工和維修業務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三、檔案主要內容
《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對於廣州港籍和在本市申領戶牌的船舶離開本市水域不申報船舶戶口,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二是對於非廣州港籍船舶進入本市水域停泊不申報船舶戶口,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三是對於個人在水上從事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活動,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不予行政處罰。四是對於不具備相應資質承接公共安全視頻系統設計、施工和維護業務的,技防從業單位雖與建設單位簽訂技防契約,但未實際履行(未從事該系統的設計、施工和維護工作)並及時解約,對相關公共安全視頻系統和社會治安防控工作未造成實際影響,能夠採取積極措施解決相應經濟糾紛隱患的,不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