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南沙區分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地址為南沙區進港大道金隆路31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公安局南沙區分局
- 地址為:南沙區進港大道金隆路31號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 申請材料:滅火疏散預案
地址,簡介,
地址
廣州市公安局南沙區分局的地址為南沙區進港大道金隆路31號 。
簡介
消防安全檢查 |
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二、十三條; 《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 |
許可條件 |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廣州市南沙區公安消防大隊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即可受理。 |
申請材料 | 1、填寫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隨表附送以下材料; (1)、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意見書(室外場所不用);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滅火疏散預案; (4)、建築平面圖紙一套; (5)、場所內消防設施(設備)清單一份; (6)、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2、應當在擬定使用、開業或者舉辦日期前至少7日將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及有關材料送到公安消防機構。 |
審批時限 | 【法定時限】:7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如無特殊原因,區消防大隊在7個工作日內,做出答覆或批覆。 |
最佳化後時限 | 3個工作日 |
受理單位 | 廣州市南沙區公安消防大隊 |
收費標準 | 不收費 |
收費依據 | 無 |
許可單位 | 廣州市南沙區公安消防大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