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廣州鐵路樞紐新廣州站配套設施工程建設的通告》是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政府2008年發行的通告。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廣州鐵路樞紐新廣州站配套設施工程建設的通告
城鄉建設
穗府25號
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政府
2008-7-30
法規內容
廣州鐵路樞紐新廣州站配套設施工程是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配套建設項目,位於番禺區鐘村鎮,計畫在2009年底武廣鐵路客運專線和廣州鐵路樞紐新廣州站建成通車前投入使用。現就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建設範圍按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等有關檔案確定。
二、項目用地涉及的征地拆遷安置工作,由番禺區政府依照國家、省和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組織實施。
三、建設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和配合國家建設,不得阻撓建設工程的測量、鑽探、施工以及征地拆遷工作。
四、違反本通告,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部門依照有關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處理;使用暴力、威脅手段,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通告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