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大學人權研究院

廣州大學人權研究院成立於二ΟΟ四年七月(原名廣州大學人權研究中心),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和人文社會科學創新基地的模式組建與運作。在院長李步雲教授的帶領下,經過全體人員的共同努力,呈現三年上一台階的迅猛發展態勢,並成功帶動了廣州大學法學學科的發展。繼二ΟΟ七年被遴選為廣東省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二Ο一一年被批准為全國首批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之一。二Ο一四年,經廣東省教育廳批准並報教育部社科司備案,廣州大學人權研究中心正式更名為廣州大學人權研究院(下稱“研究院”)。目前,研究院形成了以人權基本理論研究與人權教育為基本立足點,多學科、多方向聯動發展的整體布局。研究院是一個有固定編制、固定辦公場所、固定辦公經費、固定研究方向,直屬學校,從事人權研究與人權教育的實體性研究機構。

研究院宗旨是:貫徹黨的“十八”大關於“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精神,落實《憲法》有關“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開展人權理論與政策研究和人權教育與培訓,促進廣大公民權利意識和法治觀念的提高,推動中國社會主義人權事業的發展。
研究院的工作任務包括:(1)開展與人權建設相關的本科生、研究生課程的開發;(2)開展人權領域相關學科和專業課程建設;(3)開展人權相關課題的合作研究(包括各級縱向課題與橫向課題);(4)積極推動人權研究成果,尤其是高質量研究成果的產出;(5)開拓人權研究的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定期合作舉辦人權建設學術研討會;(6)開展面向公民、警察、法官、行政執法等人權的人權培訓;(7)構建中國特色人權發展道路的話語體系,加強與國際人權領域的聯繫和對話,增進國際社會對中國人權建設的理解和支持;(8)根據國家相關部門需要,為政府提供政策建議和智力支撐;(9)其他與人權關聯的工作。
研究院現有正式成員十七人,包括學校特聘教授兩人(均不占學校編制),專職研究人員十三人(教授五人,副教授三人,講師五人,其中十二人具有博士學位),專職行政人員兩人(海外碩士)。專職研究人員的研究方向以法學學科為主,並涉及哲學、歷史學、社會學等學科。此外,研究院還聘請了校內外兼職研究人員三十六人。
研究院設定有七個研究所與三個中心,它們是:人權理論與歷史研究所;司法人權研究所;工商業與人權研究所;公眾參與研究所;弱勢群體研究所;殘疾人人權研究所;律師與人權研究所;人權教育培訓中心;人權文化傳播中心;公益訴訟與法律援助中心。
研究院自成立以來,共承擔國家級項目十項,省部級項目三十一項,其他各級課題(含國際合作項目)五十七項;發表各類論文三百五十三篇,出版著作和教材八十二部,並接受國務院新聞辦委託編寫了《中國人權年鑑(2006-2010)》。其中,李步雲教授主編的《人權法學》系新中國成立以來教育部第一本人權法學統編教材。在過去的十幾年裡,研究院與廣州大學法學院緊密合作,資源共享,於二ΟΟ五年成功申報廣州大學法學學科第一個法學碩士點——法學理論碩士點,並於二Ο一一年成功申報法學一級學科碩士點。二Ο一七年,研究院積極配合法學院,完成了本科教學評估工作。同年,由執行院長楊松才教授牽頭,研究院與廣州市殘疾人聯合會合作,成立廣州殘疾人事業發展研究中心,並受委託管理和運作廣州市殘疾人事業研究會,共同助力廣州市殘疾人事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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