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商學院教學信息委員會

廣州商學院教學信息委員會

廣州商學院教學信息委員會正式成立於2012年, 是學院與學生溝通的橋樑,是教師傾聽學生真實心聲的平台。設有主席團、秘書部、信息部、宣傳部、組織部、教務部、競賽部和各系信息小組。教學信息委員會的設立旨在加強師生間的交流,最佳化學生信息反饋渠道,完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促進教學質量的提高;旨在讓每一位成員在工作中提升素質和技能,積累工作經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商學院教學信息委員會
  • 外文名:Teaching Information Committee
  • 成立時間:2012年9月
  • 隸屬單位:廣州商學院教務處
組織結構,教學信息員,會徽含義,部門職責,值班制度,

組織結構

廣州商學院教學信息委員會正式成立於2012年,隸屬廣州商學院教務處,是學院與學生溝通的橋樑和老師傾聽學生真實心聲的平台。委員會的設立宗旨是加強師生間的交流,最佳化學生信息反饋渠道, 完善教學管理體系,促進教學質量的提高。
廣州商學院教學信息委員會由主席團、秘書部、信息部、宣傳部、組織部、教務部、競賽部、實踐教學部八個部門和七大系(院)信息小組(信息小組幹部幹事及各系信息員)組成。
委員會組織結構圖
廣州商學院教學信息委員會

教學信息員

教學信息員(以下簡稱信息員)是由教務處聘任的參與教學管理的在校學生,是學院和學生相互溝通和聯繫的橋樑和紐帶,是學生幹部的重要組成部分。
信息員履行下列職責:
1.收集學生對學院教學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2.收集學生任課教師教學環節的意見和建議;
廣州商學院教學信息委員會
3.收集學生對教學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4.收集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的情況和問題;
5.及時向所在班級的同學宣傳學院教學方面的規定;
6.協助教學處開展工作,參加教務處組織的相關會議及活動。

會徽含義

以英文開頭字母“GTIC”加以變形並結合半開口的圓環圖案,代表廣州商學院教學信息委員會。
以圓和箭頭作為設計主體,圓表明了委員會是一個團結、和諧、富於凝聚力的團隊,箭頭預示著委員會不斷向前發展。
在配色方面,藍色代表理智、莊重,強調委員會的工作性質和質量,紅色則表達了每位成員對委員會及其工作的熱愛。
廣州商學院教學信息委員會

部門職責

主席團職責:
1.全面負責委員會的各項工作。
2.制定委員會學期工作計畫、月工作安排。
3.及時總結委員會的各項工作。
4.檢查各個部門(信息小組)工作開展情況,並加強督促和指導。
5.主持召開委員會委員會議、幹部幹事會議、全體會議。
6.學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秘書部職責:
1.制定部門工作計畫、工作安排。
2.會議組織、考勤、記錄及撰寫和發布會議紀要。
3.值班安排、考勤。
4.制度、檔案、資料等的收集、整理、彙編、歸檔。
5.開展活動所需物資、經費的申請、使用和管理。
6.工作證製作與管理。
7.主席團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部職責:
1.制定部門工作計畫、工作安排。
2.整理教學信息員反饋的教學信息,歸口到相應系(部),並將整理結果報教學處。
3.定期分析教學信息員反饋信息情況(數量、質量),並在全體教學信息員中通報。
4.及時將系(部)回覆意見輸入教務系統。
5.對教學信息員反饋信息的真實性進行適當的調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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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協助教學處檢查反饋信息處理的落實情況。
7.主席團交辦的其他工作。
宣傳部職責:
1.制定部門工作計畫、工作安排。
2.在學生中廣泛宣傳學院有關教學制度、檔案及優秀教學典型。
3.各項會議、活動的照片拍攝、采編和報導。
4.撰寫、收集、發布稿件。
5.教學信息委員會網站維護和管理
6.協助《教學簡報》、《教學通訊》等的編輯排版工作。
7.主席團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部職責:
1.制定部門工作計畫、工作安排。
2.教學信息員的選聘。
3.教學信息員的考核。
4.優秀教學信息員的評選。
5.開展教學信息員交流、素質提高活動。
6.違紀違規教學信息員的調查、處理。
7.主席團交辦的其他工作。
競賽部職責:
1.制定部門工作計畫、工作安排。
2.策劃、組織教學信息員各項比賽活動。
3.協助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計算機等級考試,國語考試等考務工作。
4.學科競賽宣傳、總結、報導。
5.教學調查問卷設計、組織填寫及結果整理、分析和總結。
6.協助教學處辦公室常規工作。
7.主席團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務部職責:
1.制定部門工作計畫、工作安排。
2.學籍信息核對工作。
3.畢業證照採集、核對工作。
4.教材征訂情況匯總、數據核對工作。
5.協助教材使用情況調查。
6.課表、考試安排表等審核工作。
7.主席團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小組職責:
1.制定信息小組工作計畫、工作安排。
2.及時總結、匯報信息小組的工作。
3.教學信息員日常管理,加強檢查、督促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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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開展本小組教學信息員交流、素質提高活動。
5.本小組教學信息員的選聘、考核、評優。
6.反饋高質量的教學信息。
7.主席團交辦的其他工作。

值班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值班管理,規範值班行為,確保值班成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辦公室值班、晚上值班(課堂教學檢查)適用本制度。
第二章 值班安排
第三條 值班安排由秘書部統一負責,根據每位幹部、幹事非上課時間合理安排。
第四條 辦公室值班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晚上值班(課堂教學檢查)時間為每周一至周四晚上。
第五條 辦公室值班地點為指導老師和協助崗位老師辦公室,晚上值班(課堂教學檢查)地點為上課課室。
第三章 值班內容
第六條 晚上值班(課堂教學檢查)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檢查教師到崗情況;
(二)檢查教師教學準備情況(教案、講義、課件、實驗準備等);
(三)檢查學生出勤情況;
(四)檢查課堂教學秩序情況;
(五)檢查教學設備運行情況。
第七條 辦公室值班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完成本崗位的工作內容;
(二)完成老師安排的工作內容;
(三)接聽電話,根據對方要求通知相應老師接電話,登記電話內容;
(四)關注教學處發布的信息,並及時通知到主席團、各部部長、各信息小組組長。
第四章 值班要求
第八條 值班人員應按時到崗,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並在簽到表上籤名。
第九條 值班人員值班時應佩戴工作證,注意儀容儀表,遵守工作紀律。
第十條 值班人員應服從老師的安排和管理,積極主動協助老師開展工作,工作中遇到問題應虛心請教。
第十一條 值班人員應愛護辦公室物品,不得損壞或占為己有。
第十二條 值班人員應文明禮貌,言行舉止得體,自覺維護良好形象。
第五章 代班與調班
第十三條 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值班的,值班人員與本部門其他人員協商,可以由本部門其他人員代為值班,並告知協助崗位老師。
第十四條 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值班,且沒有本部門其他人員代為值班的,可以調班。
調班應事先徵得協助崗位老師同意,並報秘書部備案。
第十五條 代班與調班應在簽到表備註欄說明。
第六章 值班考勤
第十六條 秘書部負責值班考勤,每周一對上一周的值班考勤情況公開通報。
第十七條 值班人員對值班考勤通報有異議的,應於通報之日起2日內向秘書部提出。經秘書部核實,異議成立的,應及時更正,並將正確的考勤結果再行公布。
第十八條 因正常教學活動、生病(以出具證明為準)請假的,考核時不扣分。
第十九條 因生病而請假,但未能出具證明的,考核時1次扣0.5分。
第二十條 事假的,考核時1次扣1分。
第二十一條 缺席的,考核時1次扣3分。
第二十二條 不辦理請假手續,或者請假未獲批准的,視為缺席。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由秘書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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