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

廣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於2021年07月27日,註冊地位於廣州市白雲區鶴龍街細彭嶺路10號匯龍國際電商產業園B1棟6樓602,法定代表人為朱傳良。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廣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
  • 成立時間:2021年7月27日
  • 法定代表人:朱傳良
  • 總部地點:廣州市白雲區鶴龍街細彭嶺路10號匯龍國際電商產業園B1棟6樓602
發展歷程,經營範圍,企業事件,

發展歷程

2021年7月27日,廣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註冊成立。

經營範圍

食品經營(僅銷售預包裝食品);企業管理;信息系統集成服務;消毒劑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網際網路銷售(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市場行銷策劃;企業管理諮詢;健康諮詢服務(不含診療服務);企業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日用雜品銷售;衛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銷售;醫護人員防護用品零售;化妝品零售;個人衛生用品銷售;化妝品批發;市場調查(不含涉外調查);諮詢策劃服務;教育諮詢服務(不含涉許可審批的教育培訓活動);醫護人員防護用品批發;企業形象策劃;國內貿易代理;;食品網際網路銷售(銷售預包裝食品);保健食品銷售;食品經營(銷售散裝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包括食品經營(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等。

企業事件

2021年11月9日,白雲區市場監管局在對廣州市白雲區鶴龍街細彭嶺路10號匯龍國際電商產業園的廣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的展廳宣傳欄、產品展示區多處出現“世界500強企業廣藥集團”“廣藥集團”字樣。該公司使用“廣藥集團”名號宣傳其產品,卻無法提供關於“廣藥集團”相關授權資料,涉嫌廣告違法,執法人員對其立案調查。
在執法人員辦案調查過程中,廣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如實交待違法事實,並主動對違法廣告內容進行整改。其違法事實符合《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情形,適用《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量化細化基準表》從輕級別進行處罰。
白雲區市場監管局認為,廣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白雲區市場監管局對廣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處罰決定,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同時罰款12.3萬元。
check!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