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寧縣外事僑務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僑務,外事工作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僑務、外事工作的具體措施和方針,並監督實施 加強對華僑、外籍華人社團和港澳同胞同鄉會的組織聯繫工作。參與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的資金,人才、技術引進工作,並對已引進的重點僑資項目進行跟蹤服務;指導扶持歸僑,僑眷企業和華僑服務企業的發展;負責華僑、港澳同胞及外國友好人士捐贈款物的審核、審批以及接受捐贈款物使用的監督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寧縣外事僑務局
  • 職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僑務等
  • 內設股室:人秘股等
  • 性質: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股室及職責,人秘股,僑政股,經濟股,審批簽證股,領導分工,規範性檔案,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僑務,外事工作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僑務、外事工作的具體措施和方針,並監督實施。
(二)加強對華僑、外籍華人社團和港澳同胞同鄉會的組織聯繫工作。參與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的資金,人才、技術引進工作,並對已引進的重點僑資項目進行跟蹤服務;指導扶持歸僑,僑眷企業和華僑服務企業的發展;負責華僑、港澳同胞及外國友好人士捐贈款物的審核、審批以及接受捐贈款物使用的監督工作。
(三)組織接待來本縣訪問的外國國賓,貴賓、友好人士以及其他重要來賓,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接待工作。
(四)協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華僑,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
(五)執行對外宣傳的方針、政策,做好僑務、外事宣傳工作,協助新聞單位做好對外宣傳工作。
(六)了解和掌握僑務外事工作以及開展對外交往活動。
(七)負責因公臨時出訪的管理工作,承辦審批、審核縣政府授權範圍內的單位派遣團(組)出國,赴港澳地區和邀請外國人來本縣訪問的有關事項;承辦縣領導因公出國,赴港澳人員的護照(通行證)發放和簽證(簽注)工作。
(八)協調、指導各鎮,縣直各部門的僑務、外事業務和活動,監督執行外事紀律。
(九)做好歸僑、難僑的扶貧、救濟工作,受理華僑回國安置和港澳同胞回內地定居工作。
(十)配合有關部門通過僑務、外事工作渠道,開展統戰和對台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股室及職責

根據上述職責,縣外事僑務局設四個職能股(室)。

人秘股

負責了解和掌握僑務、外事工作全面情況以及負責接待工作:協調各股室的日常工作:協助領導處理日常政務、事務、人事、黨務、勞動工資、安全保衛、計畫生育及工、青、婦、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檔案起草、收發,保密、檔案的管理工作及財務,行政事務、幹部職工生活福利,“三僑”子女升學等工作;負責僑務、外事信息的收集整理。

僑政股

負責協調有關部門依法保護華僑,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處理華僑,歸僑、僑眷,港澳同胞及外籍華人的信訪工作;負責歸國華僑,僑眷身份確認工作;做好歸僑、難僑、港澳同胞回國的安置、扶貧、救濟工作;協調指導基層單位開展各項僑務工作。負責宣傳僑務外事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參與處理華人、港澳同胞在本縣的各種刑事、民事、資產、經濟糾紛等涉外案件,協助處理有關涉外工作。

經濟股

負責做好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的資金,人才、技術的引進工作,對已引進的重點僑資項目進行跟蹤服務,指導扶持歸僑、僑眷企業和服務企業的發展;負責華僑,港澳同胞及外國友好人士捐贈款物審核,審批、報批工作,指導、監督各地正確使用捐贈的款物。

審批簽證股

辦理全縣因公出國或赴港澳地區人員的護照(一次性、三個月二次、半年多次往返的護照)簽證及護照管理工作;協助縣公安部門做好出境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辦理縣人民政府授權範圍內單位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和赴港澳地區的審核和呈批工作;辦理縣領導出訪的聯繫報批手續。

領導分工

李燕玲同志為廣寧縣外事僑務局局長;
高志堅(副局長、黨支部成員):分管外事工作,兼管財務工作。
林強(副局長、黨支部成員):分管僑政工作,兼管辦公室工作。

規範性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國務院僑辦關於華僑、歸僑、華僑學生、歸僑學生、僑眷、外籍華人身份的解釋》、《國務院僑辦關於確認歸國華僑身份的復函》、《廣東省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落實城鎮僑房政策工作的決議》、《廣東省拆遷城鎮華僑房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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