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民政局

廣安市民政局

廣安市民政局主要職責是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活動;落實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承辦革命烈士、因工傷亡人員的審核、報批和褒揚工作;負責復員退伍軍人、國家機關和民眾團體工作人員及參戰民兵、民工的評殘報批工作;審核報批全市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承擔全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安市民政局
  • 地區:廣安市
  • 職責:民政工作
  • 局長:何良濤
  • 紀檢組長:蔣 智
工作職能,領導信息,內設機構,辦事指南,地理位置,

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方針、政策;擬定民政工作地方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編制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民政隊伍法制建設。
(二) 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四) 擬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政策及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工作。
(五)組織全市救災救濟工作,組織核查災情,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有關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監督落實各類救濟對象的救濟政策及標準;組織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報批全市性社會福利募捐義演、義賣活動。
(六)健全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和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七) 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擬訂全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全市鄉鎮以上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組織、指導全市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發布標準地名,規範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
(八)貫徹實施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村(居)委員會主任培訓;實施社區工作和社區服務管理辦法、推動社區建設。
(九) 承擔老齡工作管理職能和孤兒、殘疾人、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落實有關政策、法規,制定相關辦法,擬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監督執行國家制定的各類社會福利機構設施標準;執行社會福利企業認定標準;落實扶持保護政策;對社會福利機構進行報審和巨觀管理;審批民辦社會福利機構;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負責假肢行業管理。
(十) 擬訂婚姻、殯葬和兒童收養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全市婚姻、收養、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涉港澳台居民和華僑收養登記工作。
(十一)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二) 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何良濤(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局工作,分管辦公室、計財科。
蔣 智(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市民政局紀檢組(監察室)工作;負責農村低保、城市低保、農村醫療救助、城市醫療救助、五保供養、福利彩票發行、群團工作。聯繫市福彩分中心。
何 鍵(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優撫、安置、雙擁、軍休、軍供、區劃地名工作,聯繫廣安軍供站、市軍休所。
侯立新(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救災、社會福利、慈善、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機關總支工作。聯繫市精神病院、市福利院。
覃興隆(黨組成員、市老齡辦副主任):負責市老齡辦日常工作;負責民間組織管理、殯葬、收養登記、婚姻登記、救助管理工作。聯繫市救助站。
詹廷軒同志:協助蔣智同志負責福利彩票發行工作。
蒲青春同志:協助何良濤同志主抓市慈善會工作。
張文莉(市雙擁辦主任):協助何鍵同志抓好雙擁工作,負責市雙擁辦工作。
胡存勇(副調研員):協助侯立新同志負責社會慈善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信訪科牌子)。
協助局領導和處理局政務及機關政務日常工作;組織草擬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綜合性檔案;組織協調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和調查;擬草民政管理規範性檔案;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指導全市民政法制隊伍建設;負責民政系統政務監督、政務信息、新聞宣傳和目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督查督辦、公文運轉、重要會議組織、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後勤保衛、信訪和辦公自動化工作;擬定民政事業發展規劃。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群團工作。
(二)優撫安置科(掛市擁軍擁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草擬擁軍優屬、優待撫恤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支援軍隊和國防建設;負責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復員退伍軍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參戰民兵民工等人員的傷殘評定報批工作;會同市財政局預算安排、劃撥和管理優撫事業經費;指導優撫醫院、光榮院、烈士陵園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特、一等傷殘軍人及孤老優撫對象的集中供養和傷病治療;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擬定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傷病殘退伍士兵、移交政府管理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的政策、規範性檔案和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分配復退軍人安置工作經費;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修養所的管理工作;指導軍地兩用人才的培訓、開發和使用;指導基層各級復退軍人服務機構建設和軍供站的管理工作。
(三)救災科(掛廣安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社會福利科牌子)
貫徹落實救災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減災工作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監督實施;承辦救災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指導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承辦災情核查和統一發布工作以及中央、省、市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農村受災民眾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工作;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擬訂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廣安市減災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等。
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全市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負責福利彩票和市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社會福利企業扶持政策;指導全市福利企業資格認定;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四)社會救助科
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擬訂五保戶社會救濟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中央、省、市級財政最低生活保障等投入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關辦法;承擔全市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五)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草擬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自治組織建設等地方性規範檔案,並組織實施;貫徹實施村(居)委會組織法,指導村(居)委會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組織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的幹部培訓和表彰工作;貫徹落實村民自治示範縣、鄉、村的條件和命名辦法;指導城市基層開展創建模範居委會活動;貫徹社區工作和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制定社區發展規劃,推動社區建設。
(六)社會事務科(掛民間組織管理局、行政審批科牌子)
擬訂婚姻、兒童收養工作的地方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婚姻登記和兒童收養工作;承辦婚姻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查處非法婚姻;承辦全市涉港澳台居民和華僑收養登記工作;推進婚俗改革,指導婚姻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擬訂全市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性、跨縣區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年檢和日常監督管理;查處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取締非法民間組織;承辦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的行政複議案件。
擬訂全市殯葬管理和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保護工作的地方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殯葬管理和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審批殯儀服務站、骨灰室,對建設社會公共墓地進行初審;擬訂殯葬事業發展規劃,推進殯葬改革,查處違法喪葬行為;指導殯葬事業單位、救助服務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七)區劃地名科(掛市地名辦牌子)
貫徹落實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的政策法規;調查規劃並上報縣(市、區)的設定;審查轉報縣(市、區)和鄉(鎮)區域界線、名稱變更,駐地遷移;辦理審批縣級市(區)街道辦事處的設立、撤銷、更名、駐地遷移;發布標準地名公告並監督檢查;推行城鄉地名標牌國家標準,規範、管理全市地名(即:街、路、巷、樓、門)標誌的編排與設定;組織地名調查,管理檔案資料,審定、編輯出版行政區劃和地名圖書資料及工具書;組織、協調和指導市、縣(市、區)、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負責市級行政區域界線的維護管理及縣(市、區)間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勘界資料檔案管理。
(八)規劃財務科
制定民政事業費管理辦法和民政財務規章制度,監督全市民政事業費管理使用;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民政事業經費、機關行政經費的預決算和日常管理;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固定資產;負責民政統計工作。

辦事指南

新編(變更)樓門牌編號辦事須知
(本辦只辦理城南房屋樓門牌編號,城北房屋請到廣安區民政局辦理)
一、樓門牌編號變更
原則上辦理2004年以前修建的房屋編號。
1.已取得房產證、土地證的,提供房產證、土地證原件,並將房產證有產權主姓名那一面複印3份,土地證有產權主姓名那一面複印1份。
2.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供建房契約書原件,並將契約書有開發商、產權主姓名那一面複印2份。
二、新編樓門牌編號
原則上辦理2004年以後修建且未到民政部門辦理樓門牌登記的房屋編號。
1.不針對單一住戶,由開發商統一辦理。
2.由開發商提供詳細建設施工圖(或提供位於每一條街道的門市分布及數量)。
3.視具體情況,由工作人員決定按圖紙編號或到現場編號。
《四川省老年人優待證》辦理程式
一、發放對象
全市範圍內年滿60周歲以上的公民。
二、辦證程式
需要辦證的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近斯一寸免冠照片一張,到所在地老齡辦申請登記。經核實,符合辦證條件的,由老齡辦填寫《四川省老年人優待證》和《四川省老年人優待證登記表》,集中分批報省老齡辦核准,加蓋鋼印後,發給老年人。
三、辦證要求
1.廣泛宣傳發放優待證的重要意義,通過辦證,提高全社會敬老、養老、助老意識,形成為老年人服務的良好氛圍,推動老齡事業健康發展。
2.老齡辦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認真落實《四川省優待老年人規定》。
3.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檔案規定,認真審查辦證申請,嚴格辦證條件。對未滿60周歲而要求辦證的人,要做好解釋工作。
4.老齡工作幹部要增強事業心、責任感。《四川省老年人優待證》必須認真填寫,做到字跡清晰、工整,不出差錯,讓老年人放心、社會滿意。
5.《四川省老年人優待證》由四川省老齡工作委員統一制定。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對《四川省老年人優待證》工本費收取標準的批覆》(川價函〔2001〕111號)規定,《四川省老年人優待證》工本費收取標準為:城鎮老人每證5元,農村老人每證3元;老紅軍、五保老人、百歲老人免收工本費。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切實管好代收工本費。
6.辦理《四川省老年人優待證》必須堅持老年人自願的原則,不得強制老年人辦理。

地理位置

地址:凌雲路18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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