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1. 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計量行為。
12. 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立項、編號和發布等工作,依法開展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工作,依法對標準制定和實施情況開展監督。
13. 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檢驗檢測工作。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14.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認證認可工作。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工作。
15. 負責全市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國家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擬訂全市監督管理規劃、政策及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16. 負責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17.負責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依職責監督和指導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使用質量規範管理。
18.負責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和投訴舉報處置工作。
19.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執行監督檢查制度,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依職責組織指導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
20. 貫徹實施執業藥師準入制度,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承擔執業藥師註冊管理工作。
21.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工作。
22. 貫徹執行國家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工作。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進智慧財產權信息利用和服務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23. 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24.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檔案、保密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組織編制本部門應急預案,加強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有關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擬訂全市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重要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承擔並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統籌品牌建設、脫貧攻堅、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及產業發展工作。負責機關對外合作交流。
(二)法規科。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處罰案件審核和聽證工作。依法依規設計執法程式、規範自由裁量權和監督行政執法。承擔有關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本部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法治宣傳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全市系統綜合行政執法等工作。
(三)登記註冊與信用監督管理科(增掛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辦公室牌子)。 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營業執照核發及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指導實施。組織推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承擔企業法人基礎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庫。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全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牽頭協調“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牽頭社會組織信用建設和監管。
(四)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科(增掛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牌子)。擬訂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
(五)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消費環境建設。組織指導投訴舉報維權體系建設。指導消費糾紛調解,協調解決跨區域消費糾紛。承擔收集、掌握、綜合分析和研究全市市場監管執法機構查辦案件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承擔投訴、申訴、舉報中案源材料的收集、分流、統計工作。承擔全市投訴舉報網路平台的建設、管理、運行等工作,受理市場監管範圍內消費者投訴、舉報,按程式落實報告、指揮、調度、處理等工作。
(六)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承擔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市場契約的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建立、完善、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方面的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指導全市契約信用建設。
(七)商標與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商標專用權保護及廣告業發展。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地理標誌產品、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調處商標糾紛。指導商標培育管理、廣告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馳名商標保護工作。監管商標印製行為。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指導開展廣告整治。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八)質量發展與安全監督管理科。擬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具體推進品牌建設,實施質量激勵制度。貫徹落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缺陷產品召回等制度。承辦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有關事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指導質量中介組織的工作。擬訂全市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商)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預警管理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全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九)食品安全協調科。擬訂推進國家、省、市食品安全戰略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和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督促市級有關部門和縣級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評議考核。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承擔生產環節食品和特殊食品安全及相關產品安全監管工作。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及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和特殊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承擔生產環節食品和特殊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工作。組織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督促食品和特殊食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承擔全市白酒和食品添加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承擔流通領域的食品和特殊食品安全監管。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流通環節監督檢查、安全狀況調查工作。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和特殊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督促食品和特殊食品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
(十二)食品餐飲安全監督管理科。承擔餐飲服務領域的食品和特殊食品安全監管。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和特殊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餐飲服務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餐飲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餐飲環節監督檢查、安全狀況調查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導督促餐飲企業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
(十三)食品安全抽檢監測科。擬訂全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擬訂實施全市特殊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評價性抽檢計畫。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有關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十四)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擬訂特種設備安全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依法組織對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對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生產、進口、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風險分析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按規定許可權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
(十五)計量與認證認可科。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商品量、計量行為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承擔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實施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的政策、發展規劃、工作規則和監督管理制度。監督規範全市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市場。承擔全市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事中事後及全市強制性產品認證和自願性認證的監督管理。依法對相關認證機構、認證培訓機構、認證諮詢機構以及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指導全市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推動檢驗檢測資源共享工作。指導督促有關企業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
(十六)標準化科。貫徹實施國家、省標準化發展戰略、規劃和管理制度。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發布等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相關工作。協助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重大違法行為。指導區市縣(園區)開展標準化示範試點工作。承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
(十七)藥品監督管理科。承擔藥品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藥品分類管理。監督和指導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藥品零售使用環節監督檢查與抽檢監測。依職責監管流通環節特殊藥品。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並依法處置。承擔網際網路藥品交易服務行為和信息的監管工作,監管中藥材集貿市場的藥品質量,掌握分析藥品流通環節安全形勢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指導有關企業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工作。
(十八)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醫療器械抽樣和質量公告發布工作。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並依法處置。組織實施醫療器械日常監管工作。督促指導有關企業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工作。
(十九)化妝品監督管理科。依職責承擔實施國產和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工作。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分類規則、技術指導原則。組織實施化妝品質量監督檢查、抽樣和不良反應監測。承擔網際網路化妝品交易服務行為和信息的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導有關企業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工作。
(二十)價格監督檢查科。擬訂全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工作。
(二十一)智慧財產權科。貫徹國家智慧財產權及有關專利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訂地方性法規、戰略、規劃、政策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擔起草專利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等工作。負責全市智慧財產權(專利)保護、管理等行政職責,負責組織協調智慧財產權(專利)保護、管理、創造、運用、服務等服務促進工作。組織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依法保護專利權。組織調處專利糾紛。組織專利實施計畫項目申報推薦工作。監督檢查專利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統籌全市智慧財產權涉外事宜,指導管理專利中介機構的管理工作。指導有關部門、全市系統及企業專利工作。
(二十二)行政審批科。牽頭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範本系統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規範行政審批過程,集中承擔市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組織實施集中審批的有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
(二十三)科技與宣傳科。擬訂實施市場監管領域的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相關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承擔組織開展監管技術裝備、設施的技術改造。承擔信息化建設管理與套用。建立市場監督管理信息發布制度和工作機制,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新聞發言人)管理工作。承擔網站建設管理、網路輿情監測、分析。指導全市系統信息化建設、監管技術裝備配備及新聞宣傳工作。
(二十四)財務與內部審計科。建立健全實施財務管理及內部審計制度。組織編制預決算、預算執行及財政資金績效考評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財政專項補助經費、制裝、各項收入及票據管理工作。承擔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等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二十五)人事科。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幹部選任、考核、獎懲及黨組日常工作。承擔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因公出國(境)人員政審報批及在職人員出國(境)證件集中管理工作。協助做好有關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搞好勞動工資、隊伍建設、出國(境)證件集中管理及離退休人員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和審計監督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為“四川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
2020年11月,被評為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

現任領導

劉健:廣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楊小紅:廣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謝曦:廣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三級調研員
侯明榮:廣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安全總監
李浩然:廣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何玲:廣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米更生:廣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市市場監管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王強:廣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總經濟師
蘭擁軍:廣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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