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蜀王楊秀案,發生在仁壽二年(公元602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廢蜀王楊秀案
- 出處:《隋書》卷二《高祖紀下》
- 涉及人物:楊秀
- 發生年代:隋朝
案件記載
隋文帝的第四個兒子名楊秀,開皇元年(公元581年)封為越王,後改封蜀王。當時楊秀年幼,文帝派元岩為益州總管府長史,輔佐楊秀,治理益州。元岩到任後,“法令明肅,吏民稱焉”。然蜀王楊秀卻“性好奢侈”,曾欲掠取當地“獠人”作“閹人”;又要“生剖死囚,取膽為藥”。但元岩皆不執行這些命令,並勸諫之。使楊秀還能作到“循法度”。開皇十三年元岩死於任上,從此,無人可以制約楊秀。楊秀逐漸為所欲為,違反制度,漸致非法。他擬天子之制,造渾天儀、司南車、記里鼓,車馬、衣服皆按天子的規格置辦。開皇二十年,原太子楊勇因讒言被廢黜,又立晉王楊廣為皇太子。蜀王楊秀對此“意甚不平”。太子楊廣也恐楊秀成為後患,就暗中慫恿楊素訪求楊秀的罪過,常在文帝面前譖毀他。仁壽二年(公元602年),文帝徵召楊秀還京,見到他後,不與其說話。第二天,派使臣責斥他。楊秀表示謝罪。但文帝仍下詔交付法務部門依法懲治。有開府慶整諍諫說,楊勇已廢為庶人,秦王楊俊也已去世,陛下兒子不多,不必這樣。況且蜀王楊秀“性甚耿介”,如若受了重罰,恐怕也不能夠“自全”。文帝大怒,要“斷其舌”,並對群臣說,應當斬楊秀於市,以謝天下百姓。於是命楊素、蘇威、柳彧、牛弘、趙綽等推按鞫治此案。太子楊廣為置楊秀於死地,就暗中製作一個木偶人,寫上漢王楊諒的姓名,“縛手釘心”,派人埋在華山腳下,又讓楊素去作為罪證發掘出來。又告發說,楊秀“妄述圖讖,稱京師妖異,造蜀地征祥”;並冒充楊秀的名義作檄文,“逆臣賊子,專弄威柄,陛下唯守虛器,一無所知”,將此置於楊秀的文集之中。這些“罪狀”報與文帝奏聞,文帝說:“天下還有這樣的事!”於是下詔,廢楊秀為庶人,將其幽禁於內侍省,不許與妻子兒女相見,只許兩名“獠婢”侍奉他。受此案牽連從坐者也達百餘人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