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廈府辦[2011]260號)精神,現對本機關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發布單位,報告內容,
發布單位
廈門市統計局
報告內容
一、概述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繼續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按照《條例》規定和要求,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統計工作的政務和業務信息,努力實現統計工作的“三個提高”,為廈門經濟發展、海西建設做好統計信息服務。
(一)加強領導,提高信息公開工作水平。成立了廈門市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工作人員職責,具體主要由辦公室、綜合處、法規處、普查中心承辦,其它處室協辦,局分管領導親自抓,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制定了《廈門市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及《廈門市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並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對部分目錄信息進行更新完善。針對《廈門市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將各個欄目責任到部門,制定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內部工作分工和工作流程,確定各個相關承辦處室工作職責。在內部工作網上發布《條例》全文,要求全體幹部職工認真學習切實貫徹落實,切實提高我局幹部依法公開政府信息的意識和能力。
(二)健全制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我局現有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的基礎上,完善信息發布、保密審查、依申請公開、監督考核、責任追究等相關制度,促進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有序推進。
(三)順暢渠道,完善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功能。按照市政府辦公廳的要求,完善入口網站專欄的建設,使公眾便捷地通過我局入口網站查詢到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統計信息。完善依申請公開答覆程式,做好公開信息的保密審查工作。
(四)圍繞中心,及時發布統計政務信息。圍繞市委、市政府和統計中心工作,做好公開目錄的調整和完善工作,及時準確發布統計工作的動態、人事、資金、政策法規、月度和年度統計數據、統計業務信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統計信息。
(五)嚴格程式,主動公開統計執法信息。結合新頒布的《統計法實施條例》進行解讀和宣傳,特別是新《統計法》在對統計違法行為處罰方面的條款,宣傳到廣大統計調查對象,使統計調查對象增強統計法律意識。通過公開統計執法案例的分析和宣傳,促進調查對象統計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
統計部門作為政府部門中的服務機構,我局充分認識到提供“快、精、準”的統計信息是統計職能的最直接體現,我局將繼續按照“實事求是、客觀全面、快精準”的要求,以全心全意服務的宗旨,做好統計政府信息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本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2011年度450條,歷年累計2304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規劃計畫類3條,其它統計分析資料類75條、業務通知類62條、工作動態類178條,報刊廣播電視類2條。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入口網站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一)受理依申請公開的數量:2010年度8件,歷年累計12件。申請方式:網上申請,涉及內容:人口統計數據、廈門市經濟運行情況等相關統計數據。
(二)受理辦理情況:已答覆件數8件,均屬“同意公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1年度0元,歷年累計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被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的情況
2011年度0件,歷年累計0件。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目錄》要求的信息全面性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進一步提高對政務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和監督,落實責任,確保把公開工作落到實處;做好政務、信息公開資料建檔工作,做到政務、信息公開有據可查。
七、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指 標 名 稱 | 計量 單位 | 2011年度 | 歷年累計 |
主動公開信息數 | 條 | 450 | 2304 |
其中:1.網站公開 | 條 | 448 | 2302 |
2.政府公報公開 | 條 | 0 | 0 |
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總數 | 條 | 8 | 12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0 |
2.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0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0 | 1 |
4.網上申請數 | 條 | 8 | 11 |
5.信函申請數 | 條 | 0 | 0 |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 條 | 8 | 12 |
其中:1.同意公開答覆數 | 條 | 8 | 9 |
2.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條 | 0 | 0 |
3.否決公開答覆總數 | 條 | 0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