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廈門市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由廈門市審計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並附年度指標統計附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廈門市審計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 主辦方:廈門市審計局
- 時間:2009年
- 性質:工作報告
一、概述
(一)組織機構建設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政府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法規,本局由分管政府信息公開的紀檢組長任組長,辦公室、法規處、人教處和計算機處派員組成“廈門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小組”,共配備5名兼職人員,辦公室為日常管理職能部門。工作小組全面負責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實施,制定貫徹上級政府信息公開法規的實施方案和各項規章制度,以及政府信息的收集、審核、上報審批、公開和日常網站維護等工作。
(二)《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
根據《條例》和《辦法》關於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有關規定,2008年制定《廈門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對本局法定職能、相關的政府信息的分類、獲取方式、依申請公開的方法與步驟、單位名稱、辦公地點、聯繫電話和電子信箱等都全部繼續保留使用。並通過《廈門市審計局網站》和《福建審計三級信息發布系統》向社會公開。保留原編制《廈門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全部內容(機構設定與職責、法律法規、工作計畫、總結、審計動態和辦事程式等七大類),其中還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稱、內容概述、生成日期等。2009年對《目錄》增加新制定《廈門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五項制度。
(三)落實和制定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政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法規,及時有效地組織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本局先後制定了相應配套措施和建立相關規章制度。原制定的《廈門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廈門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職責》、《廈門市審計局審計信息宣傳工作考核規定》、《廈門市審計局網站管理辦法》以及呈報市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的審批程式等多項配套措施和內部管理規章仍繼續實行。2009年制定並實施《廈門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監督暫行辦法》、《廈門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暫行規定》、《廈門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協調暫行辦法》、《廈門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運行程式的規定》和《廈門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暫行辦法》五項管理制度,從而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的采編、審核、上報、審批、更新和日常維護等各項工作有章可循,各負其職,使本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日趨規範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保證安全保密並有效運行,促進審計機關的效能建設。
(四)《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宣傳與培訓情況
本局領導對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高度重視,確實加強組織領導,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實行四個結合,提高政府信息學習宣傳與培訓的效果。一是與年度審計工作計畫相結合,把學習貫徹上級政府信息公開法規列入開發運用審計成果的重要事項;二是與審計信息宣傳工作相結合,把政府信息公開與審計信息宣傳工作一併部署和抓落實;三是與審計幹部集訓、培訓相結合,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全市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和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四是與年度考核相結合,把政府信息公開列入年度審計工作總結、審計信息宣傳工作考評和公務員年終考核的內容。從而增強全體及審計人員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性,提高收集、編寫的方法與技能,把握公開的程式、保密等規則,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根據廈門市政府《辦法》和關於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報送工作的要求,本局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積極做好公開政府信息的維護、更新和報送工作,在確保國家、部門和企業商業秘密的前提下,做到應公開的政府信息全部給予公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及時報送政府信息公開統計數據,按規範編制並及時報送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做好重要決定公開情況、公文類政府信息目錄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類目的備案工作。截至2009年底本局累計公開政府信息256條,除通過新聞媒體公開外,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一)主動公開的類別與內容
1、機構職能類信息17條,內容為本局領導成員名單、本局依法行使職能及內設機構。
2、審計政策法規類信息14條,內容為國家審計法律法規和常用財經法規。
3、審計業務工作類信息149條。一是本局審計工作計畫、規劃和總結。在市政府政務網和廈門市審計局網站公布2009年度審計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以及廈門市審計局審計工作五年規劃;二是公開本市2008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三是公開本局主要審計工作動態。
其他類信息76條。主要內容為審計工作紀律、審計程式、審計機關黨建和廉政建設、內部審計工作,以及市領導和上級審計機關領導對審計工作的指示、批示和要求。
(二)主動公開的形式
為了便於公眾了解審計、理解和支持審計工作,並有利於公眾對審計的監督,本局主要通過三個形式公開政府信息。一是報送市政府辦公廳,通過政府信息網站公開重要審計政務信息。二是新聞媒體公開。通過《中國審計報》、審計署《中國審計網》、《福建省審計廳網站》和《廈門日報》等各種新聞報刊和網站,發布重要審計項目的工作動態和審計成果。三是以“廈門市審計局網站”為平台,對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指南等,在網站予以公開。
(三)2008年底對2003年以來政府信息梳理及公開完成情況
2008年本局根據《廈門市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新建《廈門市審計局網站》,全面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並對2003年以來公開發布的政府信息情況進行全面梳理。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局尚未接收到社會組織、法人或公民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事項。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局未實行政府信息公開收費。
五、本局未出現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被申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