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外商投資局

廈門市外商投資局是廈門市政府主管外資工作事務的綜合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廈門市外商投資局
  • 職能範圍:主管外資工作事務的綜合職能部門
簡介,職責概述,領導,內設機構,

簡介

廈門市外商投資局是廈門市政府主管外資工作事務的綜合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為:
按國家經貿政策和廈門市的產業規劃要求,編制直接利用外資項目,協調組織對外招商;
根據國家商務部授權,負責審批全市外商直接投資項目的項目立項、契約和章程;核發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項目確認書及外商投資企業進口更新設備、技術及配備件的證明;
協調促進外商投資企業開業投產前的一切籌建工作,參與廈門市的建設規劃、產業導向的研究和招商引資;
組織直接利用外資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文本草擬和論證;
負責外商投資企業除生產自用原材料及配件外進出口貨物、個人自用物品的審批;外資企業敏感類商品加工貿易契約的審批;重點企業加工貿易契約的審批;上報和下達外商投資企業涉及進出口許可證、配額管理的商品計畫,辦理企業申請進出口許可證和配額的初審,以及企業投產後的服務和管理,並受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
負責對直接利用外資的統計工作。

職責概述

(一)研究掌握WTO相關原則及規定,研究掌握國際資本流向和流動規律、了解周邊國家和地區引進外資的動態和新舉措,指導、管理和協調全市利用外資工作。
(二)參與制定符合我市產業結構導向的,能合理、有效吸收利用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計畫;編制計畫直接利用外資的項目,策劃、組織實施側重整體投資環境和產業的廈門市對外宣傳和推介活動,聯絡聯繫國際雙邊、多邊經濟組織、國內外投資促進機構,組織協調重大的、全市性對外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活動。
(三)搞好外商投資重點項目的引進、跟蹤、落實,促進項目的簽約、履約及升級,收集制定全市重點“在談、增資、促履約、在建“的外商投資項目,編寫重點項目快報和情況表,供市領導決策參考。
(四)協調、組織我市直接利用外資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和文本草擬及論證,促進有關政策、法規與WTO規則相接軌,並積極研究應對外商投資企業在WTO規則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為其開展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提供法律幫助和支持。
(五)審批經國家外經貿部和市政府授權範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及境外企業駐廈門代表處的設立、變更、終止等事項,並負責限制類限上鼓勵類項目備案審核工作及其它類限上項目的申請、報批工作,核發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港、澳、台資企業確認通知書,國家鼓勵外商投資項目確認書等;審批外經貿部授權的涉外經濟契約、外商投資企業進口更新技術設備配、備件證明等。
(六)接受國家外經貿部的授權,協調、跟蹤、服務全市重點外商投資企業成立後的生產經營,指導管理其進出口業務,編報外商投資企業涉及國家實行配額、許可證管理的進出口商品的年度計畫,經核准後組織實施;組織有關部門考核評定產品出口和技術先進外商投資企業;牽頭並協調全市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監督檢查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契約和章程情況;宣傳WTO規則及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引導、幫助外資企業應對反傾銷、反補貼等貿易糾紛案,拓展國際、國內市場。
(七)負責全市直接利用外商投資統計工作,並定期作出綜合統計分析。
(八)聯繫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特定區域,共同做好利用外資工作。
(九)受理外商投訴,幫助外商投資企業解決投資和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提出我市改善投資環境的建議,供市領導決策參考。
(十)聯繫、業務指導全市相關外商投資服務機構。
(十一)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

孫希有局 長
鄭榮軍副局長
鄭端生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
洪本祝副局長
陳 捷副局長
溫曉虹副局長
傅建洪副局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黨組日常秘書工作;承辦、督辦市人大、政協有關議案提案及本局各種會議保障、會議議決事項和領導批示等;起草本局各種綜合性檔案,編髮政務信息、動態信息等;負責局機關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接待國內外記者採訪事宜;負責局機關幹部的考核、任免、交流、培訓、工資調整、出國政審、人事檔案、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建工作、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機關效能建設、宣傳教育、機關思想政治工作等;負責機關工、青、婦、計畫生育等事宜;了解掌握局機關業務工作全面情況,負責局機關內部辦公自動化及與市政府電子政務網路的協調管理等;負責局機關公文處理及全市外商投資項目審批檔案、機關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負責局機關年度經費預、決算、日常財務開支管理與監督、專項經費申請和辦公用品的購置、固定資產使用、管理等;擬定年度計畫和總結,負責協調局領導的接待活動,協調國內同行的考察接待安排;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後勤保障、安全保衛等事宜。
(二)投資促進處
研究探索WTO規則下,吸收利用外資的新方法和新途徑,逐步擴大引資規模,特別是拓寬高新技術及服務貿易等領域吸收利用外資渠道,增強我市外向型經濟發展後勁;
策劃、編制年度招商引資方案,巨觀指導、管理全市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重大招商引資活動;組織全市有關投資促進的業務培訓;策劃、組織實施有關廈門市投資環境和產業結構等情況的整體城市形象對外宣傳和推介,負責投資促進站點的建設、維護及信息、手段的更新;編制《廈門投資指南》和有關招商宣傳資料,建立健全招商項目庫;策劃、組織“九·八”中國投資貿易洽談會、“台交會”等活動中,我市的展位布展、招商等工作;負責重點項目接待和諮詢,為來廈考察的重要客商介紹我市的投資環境,安排考察和座談,引薦合作對象;聯絡聯繫國際雙邊、多邊經濟組織、國內、外投資促進機構;建立投資者檔案和在談項目檔案,參與協調項目在籌建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負責與境外招商代理人、機構的聯絡和協調指導工作;參與各行政區、投資區、開發區及保稅區產業導向的研究和招商引資工作;研究掌握國際資本流向、流動的規律和周邊國家及地區引進外資的動態和新舉措;調查研究我市招商引資工作存在的問題,編輯《外商投資動態》,為有關領導、部門及外資工作者提供參考;承擔翻譯工作。
(三)項目審批處
了解、掌握全市在談重大外商投資項目進展情況,參與境內外招商和重大外資項目洽談,為我市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談判提供現場服務;負責限制類重點限上項目的上報審批工作;收集、制定全市重點“在談、增資、促履約、在建”的外資項目,建立重大外資項目檔案,跟蹤重點項目的進展情況,促進重點項目的升級及履約,並編寫重點項目快報和情況表,供市領導決策參考;協調解決重點外商投資企業在籌建、設立和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有關問題,督促外商投資項目按契約實際到資、經外經貿部和市政府授權,審批、指導服務在廈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終止和外商投資企業及境外企業駐廈代表處的設立、變更、終止等事項;指導、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涉外經濟契約,發放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港、澳、台資企業確認通知書;發放國家鼓勵外商投資項目確認書、外商投資企業進口更新技術設備配、備件證明;負責鼓勵類限上項目的備案審核工作;接受投資者提出的各類投資政策及法規的諮詢;檢查、指導各區、投資區、開發區及保稅區外商投資項目審批服務工作,協調管理外商投資諮詢服務機構;負責組織全市性的項目審批服務工作業務培訓;協調組織重大項目的聯合會審工作,代為辦理需前置審批項目的徵求意見事務;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在籌建、設立和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有關問題;指導投資者填報有關申報材料,代為辦理外商投資企業的立項審批,契約、章程審批,名稱預核准,工商註冊登記,預賦企業代碼;代為發放印章刻制、企業代碼、外匯登記、稅務登記、海關登記等各類申請表格,指導投資者填寫表格等。
(四)企業服務處
接受外經貿部的授權,編制、轉報和辦理執行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配額商品年度計畫,審核簽發配額和自動進口許可證;協助外商投資企業辦理出口配額招投標工作;審核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加工貿易契約批准證手續;審批辦理外商投資企業生產及個人自用物品進口手續;負責協調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檢查、監督企業契約、章程履行情況;協調、指導各區對外商投資企業的服務與管理;牽頭組織評選“技術先進”和“產品出口”兩類企業;組織外商投資企業參加各種展銷會,幫助企業拓展國內外市場,解決進出口環節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協調、保證全國電子口岸通關係統的正常運行;跟蹤、掌握、服務重點外商投資企業經營動態情況,了解、調查和蒐集他們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為他們排憂解難,並歸納總結帶普遍性、影響重大的事項,為改善我市投資軟環境提供依據;做好外商投資企業增資擴產過程中的相關配套服務工作;協助處理外商投訴;指導、組織外商投資企業的精神文明建設活動;配合各有關職能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與服務;負責全市利用外資情況的統計工作和對各區統計人員的業務指導與培訓。
(五)政策法規處
調查、了解我市外商投資工作的立法需求,研究WTO的基本原則及內容,收集研究國內外吸收利用外資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情況,提出我市積極、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資及改善投資環境方面的意見、建議,為政府制定招商引資政策提供決策依據和對策;提議編制有關外商投資的立法規劃,草擬或參與草擬、審議論證有關的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檢查、監督外商投資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協調解決我市外商投資涉及WTO規則、國外反傾銷、反補貼案件應訴等貿易糾紛案件和因涉及履行契約而出現的糾紛、投訴和行政訴訟及行政複議案件等,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政策、法律諮詢服務,為全市及本局機關提供有關外商投資法律、WTO規則方面的培訓和諮詢,促進我市有關外商投資政策法規與WTO規則接軌,為我市執行WTO規則提供理論參考和依據;編輯《WTO事務簡報》和《外商投資政策動態》。
根據有關規定派駐的紀檢組與監察室合署辦公,按照《黨章》和《行政監察法》履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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