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失業保險金給付指南

廈門失業保險金給付由廈門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和各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辦理。

基本介紹

  • 事項編號:350200RSJJF0009
  • 事項類別:行政給付
  • 事項名稱:失業保險金給付
法定依據,辦理條件,申報材料,辦理機關,責任部門,辦公地址,辦公時間,備註信息,

法定依據

《廈門市失業保險條例》第14條、第15條、第17條、第18條。

辦理條件

1.本市戶口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已辦理失業登記,且在失業後兩個月內申請有效;
3.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非個人辭職)並有求職要求的。

申報材料

1.本人《就業和失業登記證》、《養老保險手冊》、《勞動就業手冊》原件(有辦過的需提供);
2.本人有銀聯標識的廈門市的銀行卡;
3.本人社會保障卡;
4.2003年以前就業,首次申請失業保險金的,須提供本人檔案(檔案內含勞動契約和招工登記表或市人才中心開具的人才介紹信);
5.異地調入廈門的須提供調入前地區失業保險經辦部門開具的《失業保險繳費證明》。

辦理機關

廈門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和各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責任部門

廈門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失業保險科和各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辦公地址

市社保中心:雲頂北路842號市政務服務中心二層A廳5、6號視窗;各區社保中心。

辦公時間

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各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備註信息

辦理機關的分工:
1.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辦理對象:戶口在思明區、湖裡區、海滄區、集美區從市屬單位失業的和戶口在思明區、湖裡區從島外各區區屬單位失業的以及戶口在海滄區、集美區從島內各區區屬單位失業的失業人員(以失業前最後一個用人單位來確定);
2.思明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辦理對象:戶口在思明區、湖裡區從思明區區屬單位失業的失業人員(以失業前最後一個用人單位來確定);
3.湖裡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辦理對象:戶口在思明區、湖裡區從湖裡區區屬單位失業的失業人員(以失業前最後一個用人單位來確定);
4.集美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辦理對象:戶口在集美區從集美區區屬單位失業的失業人員(以失業前最後一個用人單位來確定);
5.海滄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辦理對象:戶口在海滄區從海滄區區屬單位失業的失業人員(以失業前最後一個用人單位來確定);
6.同安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辦理對象:戶口在同安區的失業人員;
7.翔安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辦理對象:戶口在翔安區的失業人員;
8.思明區各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對象:戶口在本街道的停止靈活就業的失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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