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龍游縣沐塵鄉康源村轄區內有27個村民小組,總戶數463戶,總人口1520人,村支部有黨員43名,區域面積10平方公里,山林面積9877畝,耕地面積988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康源村
- 面積:10平方公里
- 人口:1520人
- 戶數:463戶
簡介,工作規劃,農業產業化,村莊中心化,社會文明化,基礎設施化,領導班子,村規民約,
簡介
衢州市龍游縣沐塵鄉康源村轄區內有27個村民小組,總戶數463戶,總人口1520人,村支部有黨員43名,區域面積10平方公里,山林面積9877畝,耕地面積988畝,2007年村級集體收入3萬元,低收入農戶185戶,占總戶數的40%。
工作規劃
農業產業化
對現有的耕地進行土地流轉,加快集中到種糧專業戶手中,形成專業化、產業化;重點抓好竹山的管理,積極鼓勵農民依靠科技、加大投資力度,提高經濟效益。
村莊中心化
環境優美化,以“道路硬化、環境綠化、路燈亮化、衛生潔化、家庭美化、環境最佳化”為主要內容的農村建設,使中心村建設得以進一步完善。爭取在五年內,自來水普及率90%以上,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80%以上,綠化覆蓋率達到100%,真正做到路通、樹綠、水清、庭院美的新農村。
社會文明化
科學技術的推廣對經濟成長的貢獻率達到70%以上;九年制義務教育普及率達到100%;有線電視入戶率達到100%;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0.6%以內。結合縣級文明戶和“三好”戶的創建,以帶動全村社會主義文明的好風尚。
基礎設施化
1、林區道路,新建和改建八條共28公里長的林區道路,以改善廣大農民的生活生產條件。
2、道路硬化,澆築三條村道。
領導班子
村支部書記: 劉華生
村民主任: 陳伯清
村委、村文書: 吳文軍
村委、婦女主任: 李素琴
村民主任: 陳伯清
村委、村文書: 吳文軍
村委、婦女主任: 李素琴
村規民約
為了加強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我村實際情況,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特制訂如下村規民約。
一、全體村民要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集體、遵紀守法、服從村委會的領導,為本村各項事業的發展獻計獻策。
二、努力學習黨的方針政策,積極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依法納稅。
三、弘揚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尊老愛幼、鄰里和睦,切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凡村內有不尊重老年人、不贍養老年人和虐待老年人現象的經教育勸阻無效的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加強本村的治安管理工作,減少民事糾紛,在公共場所無理取鬧,造謠生事,搞流氓活動,無故打人致傷的肇事者必須負擔全部責任及醫藥費和誤工費,對無故辱罵幹部民眾、污衊他人人格而造成工作、生產上損失的輕者賠款,情節嚴重的上報司法機關處理。
五、嚴禁賭博。發現聚眾賭博,為賭博提供場所,不聽勸阻的上報司法機關處理,利用迷信招搖撞騙者嚴肅處理,不聽勸阻者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六、嚴禁偷盜。偷盜集體或個人樹木、瓜果、生產工具、生活用品及其他一切農作物者,沒收其所得贓物或照價賠償,情節嚴重報司法機關處理。
七、大力開展普法教育,教育村民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群防群治”,大膽檢舉揭發各種違法犯罪和負案外逃的刑事犯罪分子,積極同一切違法行為作鬥爭。
八、建立義務調解員隊伍,每個村民小組推舉一名義務調解員,協助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本片區的民事糾紛,防止矛盾激化,預防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發生。
九、協助做好易燃、易爆、劇毒、槍枝、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的管理,對私自製造、運輸、貯藏、販賣、使用或有其他違反規定的行為的,要大膽向司法機關檢舉揭發。
十、加強對歸正人員、監外執行人員、劣跡青少年的管教和幫教工作,村委會指定專人進行監督、教育和幫助。
十一、加強外來人口的管理。外來人口在本村居留的,須持身份證、暫住證、勞動用工單位等證明進行登記,不符合居住條件的“三無”人員應當清查核實。
十二、嚴格按照鄉村規劃建房,需新建、擴建、改建任何建築物(包括打圍牆)必須到村辦理一切審批手續,同意後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擴建和搭建,有違章現象必須拆除,一切損失自負。
十三、愛護公物,不準損壞水利、交通、供電、廣播、電視、自來水等公用設施,違章責令修復並承擔修復費用,或賠款處理。
十四、嚴格用水、用電管理,嚴禁偷電偷水。1、水電使用者必須按時交納費用,不得拖欠,輕者進行批評教育,責令補交,重者則停電停水。2、不準私自鋪設用電、用水管線,必須由村電工、水工安裝,違者實行限制服務,並補繳費用。3、發現單位和個人偷電偷水現象,應及時報告。
十五、搞好村內環境綠化和環境衛生,切實保護各種綠化樹木,不得任意損壞,違者照價賠償;嚴禁亂倒生活垃圾,保持村容清潔,不得影響周邊環境,主要道路不得亂推雜物,路邊路上不準亂貼廣告,違者作教育處罰。
十六、提倡晚婚,推行晚育,少生優生,積極開展“知情選擇”,凡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的村民按有關法規處理。
十七、遵守社會公德,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反對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為。
十八、積極開展“星級家庭”評選活動,爭創五好文明戶,移風易俗,提倡“厚養薄葬”,遺體火化率100%,不亂建墳墓,違者按《殯葬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十九、積極貫徹九年制義務教育,使適齡兒童入學率100%。
二十、戶口的遷出必須自覺交清一切所欠集體費用,按有關規定辦理,戶口的遷入,需提交村委會研究,按有關政策辦理。
二十一、依法服兵役是每個公民的光榮義務和神聖職責,凡符合條件的公民應踴躍報名參軍。
二十二、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予以檢舉、揭發的,酌情給予必須的精神和物質獎勵,並為檢舉人保密。
以上村規民約希全體村民共同遵守執行。
一、全體村民要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集體、遵紀守法、服從村委會的領導,為本村各項事業的發展獻計獻策。
二、努力學習黨的方針政策,積極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依法納稅。
三、弘揚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尊老愛幼、鄰里和睦,切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凡村內有不尊重老年人、不贍養老年人和虐待老年人現象的經教育勸阻無效的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加強本村的治安管理工作,減少民事糾紛,在公共場所無理取鬧,造謠生事,搞流氓活動,無故打人致傷的肇事者必須負擔全部責任及醫藥費和誤工費,對無故辱罵幹部民眾、污衊他人人格而造成工作、生產上損失的輕者賠款,情節嚴重的上報司法機關處理。
五、嚴禁賭博。發現聚眾賭博,為賭博提供場所,不聽勸阻的上報司法機關處理,利用迷信招搖撞騙者嚴肅處理,不聽勸阻者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六、嚴禁偷盜。偷盜集體或個人樹木、瓜果、生產工具、生活用品及其他一切農作物者,沒收其所得贓物或照價賠償,情節嚴重報司法機關處理。
七、大力開展普法教育,教育村民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群防群治”,大膽檢舉揭發各種違法犯罪和負案外逃的刑事犯罪分子,積極同一切違法行為作鬥爭。
八、建立義務調解員隊伍,每個村民小組推舉一名義務調解員,協助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本片區的民事糾紛,防止矛盾激化,預防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發生。
九、協助做好易燃、易爆、劇毒、槍枝、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的管理,對私自製造、運輸、貯藏、販賣、使用或有其他違反規定的行為的,要大膽向司法機關檢舉揭發。
十、加強對歸正人員、監外執行人員、劣跡青少年的管教和幫教工作,村委會指定專人進行監督、教育和幫助。
十一、加強外來人口的管理。外來人口在本村居留的,須持身份證、暫住證、勞動用工單位等證明進行登記,不符合居住條件的“三無”人員應當清查核實。
十二、嚴格按照鄉村規劃建房,需新建、擴建、改建任何建築物(包括打圍牆)必須到村辦理一切審批手續,同意後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擴建和搭建,有違章現象必須拆除,一切損失自負。
十三、愛護公物,不準損壞水利、交通、供電、廣播、電視、自來水等公用設施,違章責令修復並承擔修復費用,或賠款處理。
十四、嚴格用水、用電管理,嚴禁偷電偷水。1、水電使用者必須按時交納費用,不得拖欠,輕者進行批評教育,責令補交,重者則停電停水。2、不準私自鋪設用電、用水管線,必須由村電工、水工安裝,違者實行限制服務,並補繳費用。3、發現單位和個人偷電偷水現象,應及時報告。
十五、搞好村內環境綠化和環境衛生,切實保護各種綠化樹木,不得任意損壞,違者照價賠償;嚴禁亂倒生活垃圾,保持村容清潔,不得影響周邊環境,主要道路不得亂推雜物,路邊路上不準亂貼廣告,違者作教育處罰。
十六、提倡晚婚,推行晚育,少生優生,積極開展“知情選擇”,凡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的村民按有關法規處理。
十七、遵守社會公德,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反對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為。
十八、積極開展“星級家庭”評選活動,爭創五好文明戶,移風易俗,提倡“厚養薄葬”,遺體火化率100%,不亂建墳墓,違者按《殯葬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十九、積極貫徹九年制義務教育,使適齡兒童入學率100%。
二十、戶口的遷出必須自覺交清一切所欠集體費用,按有關規定辦理,戶口的遷入,需提交村委會研究,按有關政策辦理。
二十一、依法服兵役是每個公民的光榮義務和神聖職責,凡符合條件的公民應踴躍報名參軍。
二十二、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予以檢舉、揭發的,酌情給予必須的精神和物質獎勵,並為檢舉人保密。
以上村規民約希全體村民共同遵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