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車縣應急管理局

庫車縣應急管理局

根據阿克蘇地委、阿克蘇地區行署批准的《庫車縣機構改革方案》(阿地黨辦發〔2019〕8號)和中共庫車縣委辦公室、庫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關於貫徹落實〈庫車縣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庫黨辦發〔2019〕11號),制定本規定。

庫車縣應急管理局是庫車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庫車縣應急管理局貫徹落實縣委關於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庫車縣應急管理局
  • 所屬地區:庫車縣
  • 所屬部門:庫車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部門各單位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不含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制定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類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縣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縣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縣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全縣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組織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管理指揮縣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全縣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全縣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全縣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自治區、地區、縣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鄉鎮、街道和政府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煤礦除外)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煤礦除外)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做好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參與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六)完成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縣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縣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縣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與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和草原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擬定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縣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縣委、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相關部門救援工作;會同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和草原局、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縣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及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和縣城內澇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4)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防火宣傳教育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5)與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局)根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6)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組織協調機關辦公,擬定和監督執行機關的各項規則和制度;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政務信息、保密、機要、公文接收發、檔案、會議、接待、信訪、機關後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應急管理方面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局辦公會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承擔單位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組織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宣傳管理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教育訓練和政策宣教股。負責制定應急管理隊伍業務培訓規劃、年度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和所屬培訓基地建設及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培訓及相關考核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災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
承擔應急管理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案件審查等工作。承擔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技項目管理和科技成果推廣以及科技條件平台建設工作。
(三)應急指揮和風險監測股。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制定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承擔縣減災委員會相關工作。負責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縣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四)災害管理股。負責消防工作;督促落實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承擔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承擔縣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相關工作。貫徹落實《地震監測管理條例》,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和管理群測網點並提出地震趨勢意見,負責對縣地震台、測報點的業務管理工作。落實震情跟蹤會商機制,編寫震情趨勢會商報告。承擔在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提出震後趨勢預報意見,制定震情跟蹤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地震監測設施及其觀測環境的保護工作,做好數字地震觀測網路的管理及信息網路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救援相關工作,組織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承擔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相關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註冊工作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六)安全生產基礎和綜合協調股(安委會辦公室)。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制定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依法依規指導協調、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巡查的組織實施具體工作,協調安全生產檢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相關日常工作。
(七)救災和物資保障股。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應急救援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上級和縣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八)調查評估和統計股。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統計分析工作。

人員編制

庫車縣應急管理局行政編制9名,事業編制4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3名。
機關工勤事業編制2名。

其他事項

將縣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縣地震局的震災應急救援職責劃入縣應急管理局,同時劃入從事此項工作的人員。
庫車縣應急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庫車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庫車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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