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羅縣財政志》是寧夏回族自治區平羅縣財政科編纂的地方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羅縣財政志
- 作者:寧夏回族自治區平羅縣財政科
- 類別:地方志
- 編纂人員:孫經文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
內容簡介
一、本志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基本原理為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為指針,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運用新觀點、新方法、新資料、實事求是地記述平羅財政、稅收的歷史和現狀,力求思想性、科學性、和資料性的統一。二、本志是為黨、政府機關,科研部門提供有關財政工作的今昔狀況,以達到存史、資政的目的。
作品目錄
封面
平羅縣財政志
題詞
圖片
平羅縣黨政人樓
平羅縣南街一角
平羅縣富民市場一角
平羅縣城鼓樓始建於明永樂年一四○三年——一四二四年
平羅縣北街一角
平羅清真寺
平羅縣中學
平羅縣回民中學
平羅縣水泥廠年產水泥四四○○○噸
平羅縣化肥廠年產碳酸氫銨48,OOO噸。
平羅縣鐵合金廠年產矽鐵12, 500噸。
平羅縣造紙廠年產各類紙4,500噸。
春小麥套種玉米畝產達730公斤 小麥405公斤玉米325公斤
平羅縣園藝場年產蘋果40萬公斤。
阮橋分水閘
平羅縣人民政府財政科全體工作人員合影。
田州古塔
平羅縣《財政志》編纂人員合影
平羅縣圖一九八七年
平羅玉皇閣始建於清光緒元年(1875年)
平羅縣縣誌編纂委員會檔案
《平羅縣財政志》編纂組織人員
目錄
序言
凡例
第一篇 概述
第二篇 財政收入
第一章 工商各稅
第一節 厘金和統捐
第二節 雜稅
第三節 印花稅
第四節 貨物稅
第五節 營業稅
第六節 工商業稅
第七節 工商所得稅
第二章 地方稅
第一節 屠宰稅
第二節 牲蓄交易稅和集市交易稅
第三節 車船使用牌照稅
第四節 利息所得稅
第五節 文化娛樂稅
第三章 農牧業稅
第一節 農業稅
第二節 牧業稅
第三節 農業稅的減免
第四章 企業收入
第五章 國營企業計畫補貼
第六章 公債、國庫券
第一節 民國時期的公債
第二節 建國後的公債和國庫券
第七章 其他收入
第三篇 財政支出
第一章 基本建設支出
第一節 工業交通基本建設
第二節 農林水氣事業基本建設
第三節 商業企業基本建設
第四節 物資管理基本建設
第五節 農機供銷企業基本建設
第六節 城市公用事業基本建設
第七節 文教科學衛生基本建設
第八節 行政機關基本建設
第九節 其他基本建設
第二章 企業挖潛改造資金
第三章 簡易建築費
第一節 商業簡易建築費
第二節 農機公司簡易建築費
第四章 科技三項費用
第五章 流動資金
第六章 支援農村生產支出
第一節 小型農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費
第二節 支援農村合作組織生產資金
第三節 農村開荒補助費
第四節 農村農技推廣和植物保護費
第五節 農村造林和林木保護補助費
第六節 農村水產補助費
第七節 農村草場和畜禽保護補助費
第七章 農林水氣等部門事業費
第一節 農場事業費
第二節 農業事業費
第三節 畜牧事業費
第四節 農機事業費
第五節 林業事業費
第六節 水利事業費
第七節 氣象事業費
第八節 水產事業費
第九節 鄉鎮企業事業費
第八章 工業交通等部門事業費
第九章 商業部門事業費
第十章 城市維護費
第十一章 城市青年就業經費
第十二章 “平調”退賠支出
第十三章 文教科學衛生事業費
第一節 文化事業費
第二節 文物事業費
第三節 教育事業費
第四節 衛生事業費
第五節 公費醫療經費
第六節 體育事業費
第七節 科學事業費
第八節 地震事業費
第九節 廣播電視事業費
第十節 計畫生育事業費
第十一節 黨政群幹部訓練事業費
第十四章 其他部門事業費
第一節 工商管理事業費
第二節 稅務事業費
第三節 統計事業費
第四節 其他事業費
第十五章 撫恤和社會福利救濟費
第一節 撫恤事業費
第二節 離休費
第三節 退休退職費
第四節 社會救濟和福利事業費
第五節 自然災害救濟費
第十六章 國防支出
第十七章 行政管理費支出
第一節 行政支出
第二節 公安支出
第三節 司法檢察支出
第十八章 其他支出
第一節 少數民族地區補助費
第二節 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
第三節 “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
第四節 其他支出
第十九章 財政價格補貼支出
第二十章 中央財政借用地方財政結餘
第二十一章 地方政府購買國庫券
第二十二章 中央財政專政撥款支出
第二十三章 上解支出
第四篇 預算外資金
第一章 財政部門管理的預算外資金
第二章 事業和行政單位管理的預算外資金
第三章 國營企業及其主管部門管理的預算外資金
第四章 中國小雜費和勤工儉學淨收入分配
第五篇 財政管理體制與財政機構
第一章 財政管理體制
第二章 財政管理機構
第六篇 財政監察
編後記
平羅縣人民政府財政科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