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樂縣消防救援大隊

平樂縣消防救援大隊,是一個行政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主要承擔轄區內火災撲救、搶險救援、社會救助等綜合性消防救援工作;承擔重要會議、大型活動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2、負責監督檢查。消防監督檢查是消防救援大隊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的行政執法行為。
3、開展火災調查工作。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調查認定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並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4、發現火災隱患,通知有關單位和個人。消防救援大隊發現火災隱患,應當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採取措施,限期消除隱患。 
5、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權。對違反《消防法》規定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6、公共聚集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等公共聚集的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前,應當向當地消防救援機構申報,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或者開業。
7、確定重點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根據發生火災的危險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產生的危害後果確定,危害後果一般包括:發生火災後可能造成的人身重大傷亡或財產重大損失。有權確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是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確定的重點單位還應當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8、指導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指揮調動專職消防隊。消防救援大隊應當對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進行業務指導,並有權指揮調動專職消防隊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9、負責轄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指導社會消防力量建設。

內設機構

平樂縣消防救援大隊轄設大隊部、昭州消防救援站和二塘鄉鎮專職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