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樂縣平樂鎮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

平樂鎮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是隸屬於平樂縣平樂鎮人民政府的二層機構,事業單位一個。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在農村的一系列農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做好農科教結合協調工作;組織實施農業技術培訓、農村教育工作;組織實施科研課題攻關與科研成果的引進、推廣;組織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指導和協調農業產前、產中、產後系列化服務體系建設。
(二)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參與制定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方案,負責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指導農村承包契約管理和耕地使用權流轉;負責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編制鎮農業(含種植、養殖業)和現代農業的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指導農業區域工作。
(四)組織農田改造和保護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
(五)貫徹執行國家農業機械化的方針、政策;指導鎮農、林、牧、副、漁業機械的使用和管理;負責組織實施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農機培訓等工作;負責農機維修行業的管理工作。
(六)做好畜禽的防疫、檢疫服務工作。
(七)指導農村水利建設、防汛抗旱、供水節水、水土保持等工作,並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
(八)做好上級農業部門下達的各項業務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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