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9日,平昌縣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被法務部授予“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委員會”稱號。
2020年12月9日,平昌縣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被法務部授予“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委員會”稱號。
2020年12月9日,平昌縣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1被法務部授予“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委員會”稱號。...
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原則上在縣(市、區)設立。各地應結合本地實際,循序漸進,有計畫、有步驟開展,不搞一刀切。三、加強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 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人員組成,要注重吸納具有較強專業知識和較高調解技能、熱心...
張黎明 張黎明,現為四川省南充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人物經歷 現為四川省南充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9日,被授予“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稱號。
楊懷柏 楊懷柏,現任四川省巴中市通江縣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人物經歷 現任四川省巴中市通江縣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9日,被授予“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稱號。
醫療機構不得自行協商處理,雙方當事人可以向醫療機構所在區縣(自治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意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按照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醫調委是專業調解所在行政區域內醫療糾紛的民眾性組織,接受司法行政部門的指導和人民調解協會的行業管理。醫調委依法獨立調查和調解醫療糾紛,相關部門、醫療機構和個人應當予以支持、協助和配合。醫調委調解醫療糾紛,不得收取任何費用。第...
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本轄區內醫療機構與患者之間的醫療糾紛。受理範圍包括患者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就檢查、診療、護理等過程中發生的行為、造成的後果及原因、責任、賠償等問題,在認識上產生分歧而引起的糾紛。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
第三十三條 縣級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依法設立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醫療糾紛的人民調解工作。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醫療糾紛應當堅持醫患雙方自願、平等的原則,尊重醫患雙方的權利,不得泄露...
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頒布的第十五號令《天津市醫療糾紛處置辦法》的規定,天津市人民調解員協會於二〇〇九年二月一日成立天津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該調委會屬民眾性自治組織,免費調解醫療糾紛。市醫調委的工作...
王春蕾 王春蕾 ,江油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人物履歷 王春蕾 江油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 人物榮譽 2021年1月,獲評為四川省最美人民調解員提名。
宜賓市南溪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宜賓市南溪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位於四川省宜賓市南溪區。所獲榮譽 2019年1月10日,榮獲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實現矛盾不上交試點工作表現突出集體。
王興華 王興華,成都市武侯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人物履歷 成都市武侯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 人物榮譽 2021年1月,獲評為四川省最美人民調解員。
杜忠寶 杜忠寶,現任貴州省安順市平壩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副主任。人物經歷 現任貴州省安順市平壩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副主任。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9日,被授予“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稱號。
荊門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依據國務院《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法務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和《湖北省人民調解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成立於2009年12月。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簡介 荊門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簡稱“醫調委”)...
遂寧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遂寧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位於遂寧市。所獲榮譽 2020年1月8日,獲得“大排查、早調解、護穩定、迎國慶”專項活動表現突出集體榮譽稱號。
第三十一條 申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的,由醫患雙方共同向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一方申請調解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徵得另一方同意後進行調解。申請人可以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申請調解。書面申請的,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
第十九條 醫療糾紛發生後,應當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照“調解優先,合法、自願”的原則,由醫患雙方協商,可選擇自行協商解決、申請醫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調解或申請醫療機構所在地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若醫患雙方不願協商或協商...
第八條 患者及其近親屬所在單位和患者及其近親屬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配合做好醫療糾紛的處理工作。第九條 市、縣(區、市)設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醫調會),市醫調會負責市級及以上...
第二十二條 設立廣漢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醫調會”)並編制醫調會人民調解員名冊。醫調會依照法定調解程式,受理、調處轄區範圍內發生的醫療糾紛。醫調會設在廣漢市群工局內,專職人民調解員不得少於3人。聘請擔任專...
這意味著,第三方醫療糾紛調解處理機制在長春建立。 長春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專職調解員20~30名,任期3年。調委會的主要職責是調解醫療糾紛,防止醫療糾紛激化;引導醫患雙方當事人依據事實和法律公平解決...
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加強對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的監督管理。第七條患者所在單位和患者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配合做好醫療糾紛的處理工作。第八條市、縣(市)設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醫調...
南江縣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本詞條缺少信息欄、概述圖,補充相關內容使詞條更完整,還能快速升級,趕緊來編輯吧!南江縣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位於南江縣。所獲榮譽 2020年1月8日,獲得“大排查、早調解、護穩定、迎國慶”專項活動表現突出...
大連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醫調委)於2011年1月8日在大連市政府指導下由多部門聯合籌建成立,歸屬大連市司法局業務指導和監督的專業性醫療糾紛調解機構,是依法設立的民眾性組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規定,醫調...
王鳳蓮 王鳳蓮,現任甘肅第三方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人物榮譽 2018年5月,被法務部評為“全國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
王海利 王海利,梁平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所獲榮譽 2020年1月8日,獲得“大排查、早調解、護穩定、迎國慶”專項活動表現突出個人榮譽稱號。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指導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促進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規範化、專業化建設。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依法維護醫療機構治安秩序,查處、打擊侵害患者和醫務人員合法權益以及擾亂醫療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
醫患雙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村(社區),以及患方所在單位,應當積極參與和配合做好醫療糾紛的預防處置工作。第六條 市、區縣建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有條件的鄉鎮(街道)也可以建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為第三方醫療糾紛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