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伙亞文化論(gang subculture theory)是美國社會學家、犯罪學家A.K科恩20世紀50年代中期提出的一種少年犯罪理論。他在1955年出版的《少年犯罪者;幫伙丈化》中認為:少年犯罪亞文化群是下層階級少年為克服其社會適應困難或地位挫折感而產生的群體性反應,這些幫伙的幫伙亞文化與中產階級的文化相矛盾,遵從這種幫伙亞文化必然導致犯罪及各種越軌行為。
下層階級少年的犯罪行為實際是對中產階級文化和價值觀的一種反抗。幫伙亞文化具有非功利性、惡意性、否定性、多樣性、及時享樂性、群體自主性(不受外來壓力限制)等特徵。參見“犯罪亞文化理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