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區衛生健康局

常德市鼎城區衛生健康局

常德市鼎城區衛生健康局是常德市鼎城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新組建的鼎城區衛生健康局將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的職責,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以及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整合,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不再保留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德市鼎城區衛生健康局
  • 性質:政府機構
  • 隸屬: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政府
  • 局長:林新忠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推進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制定全區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三、貫徹執行職責範圍內的衛生防疫、婦幼保健、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負責食源性疾病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
四、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區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展的規劃、實施辦法和相關政策的調研和制定、基金運行管理指導和監督,隊伍建設和培訓,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行為規範和監管等工作。
五、貫徹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執行國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運行監管和醫療服務評價體系。
六、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七、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貫徹落實全省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會同相關部門提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提出國家、省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八、提出完善生育政策的建議,組織實施加強全區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的建議;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
九、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組織擬訂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區域協作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一、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組織實施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
十二、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科研項目;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三、指導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行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四、負責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全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組織、指導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交流合作。
十五、貫徹執行保健政策,負責全區保健工作的巨觀管理,負責區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區內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
十六、承擔區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區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和區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七、廣泛開展自然災害救助、社會救濟、衛生救護、無償獻血、造血幹細胞捐獻,紅十字青少年工作,人道法傳播、紅會基層組織建設和災後重建項目等工作。
十八、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林新忠: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聯繫四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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