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統籌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幹部隊伍建設,負責直屬黨組織黨的建設工作,指導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
(二)負責教育系統宣傳思想文化工作。主要包括思想理論建設、宣傳輿論陣地建設、
校園文化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三)指導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指導、協調教育系統維護穩定以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處置工作。指導學校後勤管理與改革工作。
(四)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擬訂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政策和規劃。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
(五)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建設和發展,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六)提出由區統籌使用的教育經費安排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政策,統籌管理本部門的教育經費和上級下達的專項經費,統籌管理對本區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對教育經費實行審計監督,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統計全區教育經費投入情況。
(七)指導學校德育、智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以及國防教育工作。
(八)綜合管理全區
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終身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等工作。
(九)指導全區教師工作,組織、指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組織、指導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聘任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工作。
(十)負責全區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全區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其他有關教育考試的管理工作。
(十一)統籌管理中等及以下教育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二)統籌管理和指導協調全區語言文字工作。
(十三)指導教育系統統戰與民眾團體工作。
(十四)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組織、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和安排局機關有關事務;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文秘、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信息、信訪、保密等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提案的辦理。
負責教育宣傳、報刊通聯工作;統籌新媒體平台宣傳內容,把控教育系統輿情總動態,負責本系統的
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局機關本級文明單位創建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幹部監督科)。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建工作,負責直屬黨組織黨建工作;負責黨的理論學習教育和中心組學習;指導教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局管校級領導和機關公務員、直屬單位幹部管理,負責局管幹部出國(境)管理;負責教育人才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幹部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退(離)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統戰工作、群團工作。
負責教育系統黨風廉政、行風作風建設及幹部信訪工作。
(三)發展規劃與財務科。負責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各類教育的布局規劃與結構調整;負責審核全區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機構設定,制定中等教育和義務教育招生計畫;承擔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承擔直屬學校基建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後勤管理和改革;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教育基建投資和學生資助等有關政策;指導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教育收費等,參與區統籌使用的教育經費的計畫安排,負責各級財政安排的教育經費、教育專項經費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工作;統籌做好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經費預決算、收費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分析工作;指導、協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和教育發展基金會工作;指導全區教育審計工作。
(四)基礎教育科。綜合管理全區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及其他教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階段學校常規管理;指導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指導全區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指導中國小教材教輔選用工作;負責普通中國小學籍管理;指導學校開展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統籌管理中國小教育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牽頭全區學業水平監測和質量管理;牽頭新市民學校管理。
指導全區中國小德育工作;指導班主任隊伍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勞動教育和社會實踐活動等工作;指導全區中國小推進德育課程建設;指導和協調學校開展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協助區文明辦指導全區學校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和文明校園創建工作。
統籌管理全區中國小校體育教育、學校衛生、健康教育、藝術教育;統籌管理全區中國小及有關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健康教育和藝術教育的競賽活動;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的教學研究和教學改革;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區中小學生體質調研、傳染病防治監測和學校食堂食品藥品衛生安全規範化管理和專項督查;管理中國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負責組織中考體育考試。
(五)職業教育與社會教育科(安全綜治科)。協調做好職業教育發展規劃、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指導職業學校專業設定、課程和教材建設、教育教學改革、創新創業教育、招生改革、學籍管理工作;協調推進全區
終身教育體系建設,負責擬訂推進終身教育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推進全民終身學習;承擔社會教育統籌管理工作;指導和規範文化教育類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發展,參與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統籌指導社區教育、
老年教育、成人職業技能教育等非學歷繼續教育工作;協同做好簡易托幼機構提升改造工作;擬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和實施計畫;指導推廣國語工作、學校和社會語言文字規範工作;承擔武進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教育系統安全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工作、教育系統維護穩定工作、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和學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及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事故處置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等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六)學前教育科。綜合管理全區幼稚園的保教常規工作,規範幼稚園辦園行為;負責直屬幼稚園常規管理;指導幼稚園招生工作;指導幼稚園課程改革及項目建設;負責學前教育保教質量監控、檢查評估;協助制訂保教隊伍培訓計畫;配合做好學前教育的發展規劃、布局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
(七)教育督導室(政策法規科)。組織落實全國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監測及督導評估、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江蘇省教育現代化建設水平等監測工作;組織落實各級各類教育專項督導工作;組織落實市政府
教育督導委員會對我區履行教育職責的考評工作;指導、組織全區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全區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承擔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指導教育系統法治建設、行政執法與監督等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機關政務服務事項;負責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研究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協調推進全區教育綜合改革有關工作。
人員編制
區教育局(區委教育工委)機關行政編制為30名。設局長1名,區委教育工委副書記1名,副局長4名。內設機構中層職數19名,其中中層正職8名(含機關黨組織副書記1名),中層副職11名(含機關紀委副書記1名;機關紀委書記由機關黨組織副書記兼任)。
區教育局(區委教育工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常州市武進區教育局局長:曹雄偉
附則
本規定由區委、區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獲得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