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縣林業水利局

常山縣林業水利局

常山縣林業水利局是常山縣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常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林業和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林業和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019年11月19日,獲第四屆“中國林業產業突出貢獻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山縣林業水利局
  • 辦公地址:常山縣天馬街道文峰東路54號林水局大樓 
  • 所屬地區:常山縣
  • 所屬部門:常山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所獲榮譽,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 負責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編制並實施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重大水利、水資源保護等規劃政策。組織開展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指導飲用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二)負責提出林業預算內投資、水利固定資產投資、林業水利資金的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林業、水利投資項目。負責實施林業生態補償和水利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指導林業投融資、政策性林木保險和林業非稅收入征管。
(三)組織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和國土綠化工作。指導森林資源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森林、濕地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負責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四)負責林業種苗監督管理。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五)負責森林、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指導公益林劃定,負責公益林建設、保護和利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按分工負責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指導國有林場建設和發展。
(六)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和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保護和恢復、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經營利用。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各類自然保護地設立、調整、規劃、建設相關工作。組織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
(七)負責推進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擬訂深化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指導林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協同調處林權權屬糾紛。
(八)擬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及利用政策。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林業幫扶、興林富民相關工作。負責林業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林場、各類自然保護地、休閒觀光林業活動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九)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提出並協調落實縣級相關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組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指導開展縣級配套工程建設。按分工負責水利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水利建設與運行管理市場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協調,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行業供水、農村供水工作。
(十一)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縣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二)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組織、監督全縣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十三)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重要江河、水庫、湖泊的治理、開發和保護。組織有關涉河涉堤建設項目審批(占用水域審批)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指導低丘紅壤治理開發。
(十四)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開展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評價,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五)指導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全縣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指導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六)指導全縣森林公安、水政監察和林業水利行政執法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協調全縣涉林、涉水重大特大違法案件的查處和糾紛處理。依法負責林業、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水利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七)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巡護、野外用火管理、防火建設等工作。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防禦洪水、颱風應急搶險技術支撐、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組織國有林場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和督促檢查等工作。編制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災害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水旱災害防禦水利相關政策,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
(十八)開展林業水利科技、教育和對外交流工作。指導全縣林業水利人才隊伍建設。擬訂林業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林業水利科學研究、科技推廣、對外交流,參與濕地、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開
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
1.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提升森林質量,保障生態安全。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歸併整合和規範管理,構建統一規範高效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2.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堅持建管並重,加強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3.堅持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推動林業、水利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縱深發展。推動林業、水利數位化轉型,加快推進林業、水利現代化。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並指導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協助縣委、縣政府組織開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林業水利局、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 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綜合性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縣林業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護、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和督促檢查等工作。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颱風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必要時,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林業水利局等部門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森林、濕地、水等資源管理職責上的分工。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水資源和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職責,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縣林業水利局負責森林、濕地、水等資源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

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獲得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9年中國北京世界園藝博覽會浙江參展工作突出貢獻集體”通報表揚。

現任領導

常山縣林業水利局局長:林永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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