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選擇權買賣

帶選擇權買賣是紐約股票市場的交易方法較典型的一種。

紐約市場的“帶選擇權買賣”有下列四種:
(1)賣方選擇。就是在交割契約日期或以前(約定日以後3個月以上,60日以內)期間內,由賣方指定的任何一日,須隨時向買方要求交割的帶賣方選擇權的制度;
(2)買方選擇。是在契約日期以前的期間內,由買方指定的任何一日,須隨時履行交割的帶買方選擇權的制度;
(3)就是同一價格而由買賣雙方組成的買賣交易方法;
(4)是在價格互不相同時,而由買賣雙方組成的買賣交易。此種買賣交易方法與歐洲交易所的選擇交易稍有不同; 在美國具有準保險的作用,同時也可以利用於投機交易及操縱行情的交易方面。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