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在部隊因戰或因公負傷,又沒有評上殘廢等級,或患某種慢性病(如胃病、肝病),雖然經過治療,但仍有隱發性和復發性,這樣的退伍軍人稱為帶病回鄉...
民政部關於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認定及待遇問題的通知是一項由政府部門頒布的檔案。...... 民政部關於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認定及待遇問題的通知是一項由政府部門頒布的檔案。...
八、將第三十八條改為第四十條,修改為:“殘疾軍人、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承租、購買住房依照有關規定享受優先、優惠待遇。...
2019年8月1日起,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參戰參試退役軍人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650元,農村籍老義務兵每服...
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帶病回鄉退伍軍人...
“解放戰爭復員軍人、建國後復員軍人、七級至十級殘疾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退役人員、三屬,享受其參加的醫療保險的相關待遇。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或者新...
八、將第三十八條改為第四十條,修改為:“殘疾軍人、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承租、購買住房依照有關規定享受優先、優惠待遇。...
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和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活補助的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的門診費用,按照不低於其年度殘疾撫恤金、定期撫恤金或者生活補助費用總額10%...
第二十九條 退出現役的五級至十級殘疾軍人,享受定期撫恤金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按國家規定享受生活補助的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
第十七條 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在鄉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由戶籍所在地的縣民政部門給予定期定量補助金,補助標準由省...
殘疾軍人、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以及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享受醫療優惠待遇。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中央財政對撫恤優...
八、將第三十八條改為第四十條,修改為:“殘疾軍人、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承租、購買住房依照有關規定享受優先、優惠待遇。...
榮復軍人慢性病療養院,優撫事業單位之一。接收需要入院治療,而當地醫院又不能收容治療的在鄉三等殘廢軍人和帶病回鄉復員退伍軍人的慢性患者。 ...
第八條持《困難烈軍屬醫療費減免證》的烈屬仍享受衛生部門給予免費的醫療待遇;其他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義務兵家屬,以及帶病回鄉的復員退伍軍人不享受...
第二十二條 享受補助的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和參戰參核退役人員死亡的,由戶籍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一次性增發六個月其原享受的定期補助金或者生活補助,作為喪葬...
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現役軍人的家屬和帶病回鄉的復員退伍軍人,因病無力支付醫療費的,由當地衛生部門酌情給予減免。...
優待對象包括:現役軍人、復員軍人(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後經批准從部隊復員的人員)和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指在服現役期間患病,尚未達到評定殘疾等級條件並有軍隊...
對不符合評殘和享受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條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難的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的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每人每月補助100元;對其他參加核試驗的軍隊退役人員...
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於450元、不高於十級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的原則,調整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標準不低於40元。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
三等革命傷殘軍人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傷口復發所需醫療費由當地民政部門解決;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現役軍人的家屬以及帶病回鄉的復員退伍軍人,不享受...
殘疾軍人、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承租、購買住房依照有關規定享受優先、優惠待遇。居住農村的撫恤優待對象住房困難的,...
第十一條 城鎮和農村七至十級殘疾軍人、“三屬”、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人員按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同步參加大額...
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革命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現役軍人家屬以及帶病回鄉的復員退伍軍人,因病治療無力支付醫療費的,區、縣衛生部門應當酌情給予...
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日前下發通知,決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其中提高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的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人員、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含直接參與鈾礦開採軍隊退役人員)、烈士老年子女(含建國前錯殺後被平反人員子女)以及年滿...
五至六級殘疾軍人按90%的比例補助;七至十級殘疾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老復員軍人按80%的比例補助;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人員...
軍人、部分參戰涉核退役人員(含部分參與鈾礦開採軍隊退役人員)、烈士子女、“五老”人員(老保壘戶、老交通員、老游擊隊員、老蘇區幹部、老黨員)、帶病回鄉退伍軍人...
為加強優撫醫院管理,服務國防和軍隊建設,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二)在服役期間患嚴重慢性病的殘疾軍人和帶病回鄉復員退伍軍人;...
(一)七至十級殘疾軍人、“三屬”、復員軍人定額門診補助,按照每人每年400元的標準補助;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人員每人每年300元的標準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