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

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

《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是滁州揚子木業有限公司於2008年9月10日申請的專利,該專利申請號為2008101985679,公布號為CN101492950,公布日為2009年7月29日,發明人是雷響。

《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採用在鎖槽入口的上壁邊緣和榫頭主幹的上壁邊緣分別設定圓弧壁,通過兩個圓弧壁的配合以及鎖槽上壁的彈性協同作用,可以將相鄰的兩塊地板以水平壓接的方式裝配到一起,因而無需使用膠水之類的輔助粘接劑就可以通過鎖槽和榫頭上的圓弧壁形成相互緊密扣結在一起的卡扣結構,進而實現相鄰地板在鉛垂和水平兩個方向上的定位。該地板通常用於室內地表裝修,具有安裝便捷,拼合緊密牢固的特點。

2016年1月,《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獲得安徽省第四屆專利獎優秀獎。

(概述圖為《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的摘要附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
  • 公布號:CN101492950
  • 公布日:2009年7月29日
  • 申請號:2008101985679
  • 申請日:2008年9月10日
  • 申請人滁州揚子木業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花園西路98號
  • 發明人:吳志鴻、何通培
  • 專利代理機構:珠海智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雷響
  • Int.Cl.:E04F15/02(2006.01)I、E04F15/04(2006.01)I、E04F15/02、E04F15/04
  • 類別:發明專利
專利背景,發明內容,專利目的,技術方案,改善效果,附圖說明,技術領域,權利要求,實施方式,榮譽表彰,

專利背景

截至2008年9月,市面上室內地面鋪裝材料中,木質地板的使用已被人們廣泛接受。這種木質地板通常由若干獨立的小面積地板塊相互連線構成。小地板塊之間的連線方式通常包括:其一,直接將小地板塊逐片鋪設於室內地面或者支撐龍骨上,利用粘結劑將它們粘接在一起,或者用鐵釘將它們釘合在一起;其二,把小地板塊鬆散地鋪排在室內地面上,小地板塊之間由設定於其上的鎖舌和槽腔之間的相互咬合完成彼此間的結合。例如,CN02803650.6公開了一種用於地面裝飾帶有鎖舌和槽腔結構的地板,它包括在地板的一條長邊上的底切槽和在該地板相對長邊上的凸出的舌榫。該底切槽在距離其頭部一段距離的地方具有相應的指向上的內部鎖定表面。將該舌榫和舌榫槽形成為通過樞轉運動接合和拉拔脫開。該樞轉運動具有接近兩塊鄰接地板的表面平面和共同接合平面之間交叉點的中心。這兩種地板結合方式,前者由於使用粘結方式或者釘子連線方式,因而當出現局部傷損時往往需要破壞更大面積的地板才能實施維修措施,費工費料。後者由於採用鎖舌和槽腔的活動連線方式,因而不僅為地板的初始安裝提供能夠了便利,也為其後續的維修保養提供了較好的方便性,費工費料的現象得以較好的緩解,但是小地板塊相互間結合的緊密度常常受制於鎖舌和槽腔結構的合理性,以致小地板塊之間在其結合部位常出現縫隙或者鼓突,影響地板的外表美觀和使用效果,也容易造成地板過早損毀。

發明內容

專利目的

《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地板上攜帶的鎖合裝置能把若干塊獨立的小地板塊連線成大面積的完整地板塊。該地板在安裝過程中具有很高的便捷性,並且對於室內地表支撐面的平整度具有較高的適應性。

技術方案

《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包括用於踩踏的行走面、用於接觸地表的支撐面以及與行走面相互垂直且相互間隔預定距離並互為平行的第一和第二兩個端壁。在第一端壁鄰近支撐面的一側,設定有沿著行走面同第一端壁的相交線方向延伸,並且朝著垂直於第一端壁的方向內凹的鎖槽。鎖槽與支撐面之間設定有垂直於行走面的第三端壁。在第二端壁鄰近支撐面的一側,設定有沿著行走面同第二端壁的相交線方向延伸,並且朝著垂直於第二端壁的方向外突的榫頭。榫頭與支撐面之間設定有垂直於行走面的第四端壁。第一端壁、第三端壁和第四端壁相互平行。鎖槽包括依次相連的第一槽壁、第二槽壁、第三槽壁、第四槽壁、第五槽壁和第六槽壁。第一槽壁同第一端壁首尾相連。第一槽壁是突入到鎖槽之入口內的圓弧壁。第二槽壁、第四槽壁和第六槽壁均平行於行走面。第三槽壁平行於第一端壁,並沿著把鎖槽較寬的入口段限制為鎖槽較窄的槽底部的方向延伸。第五槽壁平行於第一端壁。榫頭包括依次相連的第一榫壁、第二榫壁、第三榫壁、第四榫壁、第五榫壁和第六榫壁。第一榫壁同第二端壁首尾相連。第一榫壁是凹入榫頭的圓弧壁。第二榫壁、第四榫壁和第六榫壁均平行於行走面。第三榫壁平行於第二端壁,並沿著把榫頭較寬的主幹段限制為榫頭較窄的末梢段的方向延伸。第一槽壁的直徑和長度都等於第一榫壁。第二槽壁與第四槽壁的長度之和大於第二榫壁與第四榫壁的長度之和。
擇優地,前述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沿著垂直於第一端壁的方向,其第一槽壁與第二槽壁連線的部位與第三端壁處於同一位置。沿著垂直於第二端壁的方向,第一榫壁與第二榫壁連線的部位與第四端壁處於同一位置。
最佳化地,前述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在其第六槽壁與第三端壁之間設定有使鎖槽之入口得以擴大的第七槽壁,在第六榫壁與第四端壁之間設定有使榫頭之主幹得以加粗的第七榫壁。第七槽壁和第七榫壁具有相同的傾斜角度。
較好地,前述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其第二榫壁與第三榫壁的連線部位、第四榫壁與第五榫壁的連線部位以及第五榫壁與第六榫壁的連線部位均採用圓弧過渡。
較優地,前述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其第二榫壁與第三榫壁的連線部位、第四榫壁與第五榫壁的連線部位以及第五榫壁與第六榫壁的連線部位各自均採用相應的傾斜壁過渡。該傾斜壁與同其自身兩端相連的對應榫壁之間均保持有夾角。
前述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其第四槽壁的長度最好大於第四榫壁的長度。
更好地,前述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當該地板與結構相同的另一地板被裝配到一起時,該地板之第三端壁與另一地板之第四端壁之間沿著垂直於第一端壁的方向保留有間隙。

改善效果

《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由於在鎖槽入口的上壁邊緣和榫頭主幹的上壁邊緣分別設定了圓弧壁,通過兩個圓弧壁的配合以及鎖槽上壁的彈性協同作用,可以將相鄰的兩塊地板以水平壓接的方式裝配到一起,因而無需使用膠水之類的輔助粘接劑就可以通過鎖槽和榫頭上的圓弧壁形成相互緊密扣結在一起的卡扣結構,實現相鄰地板在水平方向上的定位。並且,鎖槽採取了槽口寬和槽底窄的結構形式,榫頭亦採用相仿的結構形態,這不僅便於把榫頭導入鎖槽,也加強了相鄰地板在垂直於地板行走面方向上的定位。同時,這種結構的地板可直接通過在水平方向施力壓合的方式完成安裝,因而僅需要較小的操作空間,方便於施工人員在狹小的範圍內施工,以提高地板安裝的便捷性。並且,地板鎖槽下壁保持了其長度相對於上壁較短的狀態,這有利於增大鎖槽下壁承受壓力的能力,使鋪裝後的地板在地表不平的情況下能承受更大的壓力,拓寬了地板對地表支撐面平整度的適應性。在上述結構基礎上,通過限制鎖槽和榫頭相應深度或長度的方式達到在兩者之間形成間隙,這樣便於在地板安裝或拆卸時形成便於操作者施力的支點,避免兩塊地板出現鎖死的狀態。

附圖說明

圖1該《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的地板透視圖一。
圖2該發明的地板透視圖二。
圖3該發明的地板剖視圖。
圖4該發明的地板局部剖視圖一。
圖5該發明的地板局部剖視圖二。
圖6該發明的地板安裝過程示意圖一。
圖7該發明的地板安裝過程示意圖二。
圖8該發明的地板安裝過程示意圖三。

技術領域

《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涉及其上設有用來把若干塊獨立的小地板塊連線成大面積地板塊的鎖合裝置的地板。所涉地板塊通常採用原生木材或者人造纖維板作為其原材料,並且該地板塊通常具有長方體的形狀。其使用的鎖合裝置通常被分別設定於小地板塊的長邊端壁和短邊端壁上,在進行居室或辦公環境等室內地面環境裝修時,用來把相鄰小地板塊可拆卸地連線為一塊面積更大的地板塊。

權利要求

1. 《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包括用於踩踏的行走面、用於接觸地表的支撐面以及與所述行走面相互垂直且相互間隔預定距離並互為平行的第一和第二兩個端壁,在所述第一端壁鄰近所述支撐面的一側設定有沿著所述行走面同所述第一端壁的相交線方向延伸並且朝著垂直於所述第一端壁的方向內凹的鎖槽,所述鎖槽與所述支撐面之間設定有垂直於所述行走面的第三端壁,在所述第二端壁鄰近所述支撐面的一側設定有沿著所述行走面同所述第二端壁的相交線方向延伸並且朝著垂直於所述第二端壁的方向外突的榫頭,所述榫頭與所述支撐面之間設定有垂直於所述行走面的第四端壁,所述第一端壁、所述第三端壁和所述第四端壁相互平行,其特徵在於,所述鎖槽包括依次相連的第一槽壁、第二槽壁、第三槽壁、第四槽壁、第五槽壁和第六槽壁,所述第一槽壁同所述第一端壁首尾相連,所述第一槽壁是突入到所述鎖槽之入口內的圓弧壁,所述第二槽壁、所述第四槽壁和所述第六槽壁均平行於所述行走面,所述第三槽壁平行於所述第一端壁並沿著把所述鎖槽較寬的入口段限制為所述鎖槽較窄的槽底部的方向延伸,所述第五槽壁平行於所述第一端壁,所述榫頭包括依次相連的第一榫壁、第二榫壁、第三榫壁、第四榫壁、第五榫壁和第六榫壁,所述第一榫壁同所述第二端壁首尾相連,所述第一榫壁是凹入所述榫頭的圓弧壁,所述第二榫壁、所述第四榫壁和所述第六榫壁均平行於所述行走面,所述第三榫壁平行於所述第二端壁並沿著把所述榫頭較寬的主幹段限制為所述榫頭較窄的末梢段的方向延伸,所述第一槽壁的直徑和長度都等於所述第一榫壁,所述第二槽壁與所述第四槽壁的長度之和大於所述第二榫壁與所述第四榫壁的長度之和。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槽壁與所述第二槽壁連線的部位沿著垂直於所述第一端壁的方向與所述第三端壁處於同一位置,所述第一榫壁與所述第二榫壁連線的部位沿著垂直於所述第二端壁的方向與所述第四端壁處於同一位置。
3. 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其特徵在於,所述第六槽壁與所述第三端壁之間設定有使所述鎖槽之入口得以擴大的第七槽壁,所述第六榫壁與所述第四端壁之間設定有使所述榫頭之主幹得以加粗的第七榫壁,所述第七槽壁和所述第七榫壁具有相同的傾斜角度。
4.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榫壁與所述第三榫壁的連線部位、所述第四榫壁與所述第五榫壁的連線部位以及所述第五榫壁與所述第六榫壁的連線部位均採用圓弧過渡。
5.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榫壁與所述第三榫壁的連線部位、所述第四榫壁與所述第五榫壁的連線部位以及所述第五榫壁與所述第六榫壁的連線部位各自均採用相應的傾斜壁過渡,所述傾斜壁與同其自身兩端相連的對應榫壁之間均保持有夾角。
6. 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其特徵在於,所述第四槽壁的長度大於所述第四榫壁的長度。
7.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其特徵在於,當所述地板與結構相同的另一地板被裝配到一起時,所述地板之所述第三端壁與所述另一地板之所述第四端壁之間沿著垂直於所述第一端壁的方向保留有間隙。

實施方式

參見圖1、2、3、4、5,示出了《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地板d的結構狀態。圖1示出的地板d外觀略呈扁平的長方體形狀,它是在鎖合裝置形成之前的地板形態。圖2示出的地板d是在鎖合裝置形成之後的地板形態。圖3、4、5示出了帶有鎖合裝置之地板d的z方向橫截面示意圖。為了描述方便,擇取圖1、2、3、4、5所示的坐標體系作為該發明地板d的參照方向。這些參照方向與該發明地板d在實際安裝狀態下的姿態有如下對應關係,圖中的x方向為垂直於地板d之行走面101的方向,y方向為同時平行於地板d之行走面101和地板d之短邊102的方向,z方向為同時平行於地板d之行走面101和地板d之長邊103的方向。地板d之行走面101在實際安裝狀態下平行於水平面。
地板d採用原木或者人造纖維板生產,如圖1所示,在鎖合裝置形成之前,它呈扁平的長方體。它具有六個外壁表面。其較寬較長的兩個互為平行的表面分別為用來接觸並支撐人體或者其它物品的行走面101和用來同室內地表或者地表骨架接觸的支撐面107。其餘四個外壁表面,即對應於長邊103的兩個外壁104、105和對應於短邊102的兩個外壁,它們都與行走面101保持相互垂直,即平行於x方向的狀態。對應於長邊103的兩個外壁104、105同對應於短邊102的兩個外壁之間相互垂直,對應於長邊103的兩個外壁104、105平行於z方向。對應於短邊102的兩個外壁平行於y方向。
參見圖2、3、4、5,在地板d對應於長邊103的兩個外壁104、105上,分別採用以下構造設計(在地板d對應於短邊102的兩個外壁上,也可以模仿該設計採用相應的構造特徵)。
外壁104連線行走面101的部份被作為第一端壁106。外壁104連線支撐面107的部份被挖出一部分之後作為第三端壁108。第三端壁108平行於第一端壁106。在第一端壁106和第三端壁108之間,設定有鎖槽109。鎖槽109沿著z方向延伸至對應於短邊102的兩個外壁,亦即鎖槽109的長度與對應於長邊103的外壁104的長度相等,並沿著y方向凹入地板d的內部。
鎖槽109由第一槽壁110、第二槽壁111、第三槽壁112、第四槽壁113、第五槽壁114、第六槽壁115和第七槽壁116構成。第一槽壁110的端頭與第一端壁106的尾端相連。
第一槽壁110的尾端與第二槽壁111的端頭相連。第二槽壁111的尾端與第三槽壁112的端頭相連。第三槽壁112的尾端與第四槽壁113的端頭相連。第四槽壁113的尾端與第五槽壁114的端頭相連。第五槽壁114的尾端與第六槽壁115的端頭相連。第六槽壁115的尾端與第七槽壁116的端頭相連。第七槽壁116的尾端與第三端壁108的端頭相連。第三端壁108的尾端與支撐面107相連。第一槽壁110是突入或者伸入到鎖槽109之入口內的圓弧狀的外壁。第二槽壁111、第四槽壁113和第六槽壁115都平行於行走面101。第三槽壁112平行於第一端壁106,它位於鎖槽109的中段,沿著把鎖槽109較寬的入口限制為鎖槽109較窄的槽底部(對應於第五槽壁114的部位)的方向延伸。第五槽壁114亦平行於第一端壁106。第七槽壁116由第六槽壁115所在的平面向第三端壁108或者支撐面107所在的一側傾斜,使鎖槽109的入口寬度得到進一步的擴展。第一槽壁110的尾端與第二槽壁111的端頭相連線的部位,即它們之間的結合部,其在y方向上的位置與第三端壁108在相同方向的位置重合,換句話說,在y方向上,第一槽壁110位於第三端壁108的外側。因此,相對於地板d,連線第一槽壁110的第一端壁106較之第三端壁108沿y方向伸出到更遠的外側。
外壁105連線行走面101的部份被作為第二端壁117。外壁105連線支撐面107的部份在另外添加一部分與地板d相同的材料之後被作為第四端壁118(這裡,“另外添加一部分與地板d相同的材料”,是在把外壁105作為描述參照對象的基礎上,為了描述的方便所採用的措辭。實際上,“另外添加一部分與地板d相同的材料”就是地板d的原有構成部分)。第四端壁118平行於第二端壁117。在第二端壁117和第四端壁118之間,設定有榫頭119。榫頭119沿著z方向延伸至對應於短邊102的兩個外壁,亦即榫頭119與對應於長邊103的外壁105的長度相等,同時亦等於鎖槽109的同向長度,並沿著y方向伸出到外壁105的外部。
榫頭119由第一榫壁120、第二榫壁121、第三榫壁122、第四榫壁123、第五榫壁124、第六榫壁125和第七榫壁126構成。第一榫壁120的端頭與第二端壁117的尾端相連。
第一榫壁120的尾端與第二榫壁121的端頭相連。第二榫壁121的尾端經由過渡性的傾斜壁127與第三榫壁122的端頭相連。第三榫壁122的尾端與第四榫壁123的端頭相連。第四榫壁123的尾端經由過渡性的傾斜壁128與第五榫壁124的端頭相連。第五榫壁124的尾端經由過渡性的傾斜壁129與第六榫壁125的端頭相連。第六榫壁125的尾端與第七榫壁126的端頭相連。第七榫壁126的尾端與第四端壁118的端頭相連。前述傾斜壁127、128、129與同其自身兩端相連的對應榫壁之間各自保持有夾角(當然,作為一種可供選擇的實施方式,傾斜壁127、128、129也可以採用過渡性圓弧的形式)。第一榫壁120是凹入榫頭119的圓弧狀的外壁。第二榫壁121、第四榫壁123和第六榫壁125都平行於行走面107。第三榫壁122平行於第二端壁117,它位於榫頭119的大約中段位置,沿著把榫頭119較寬的主幹段限制為榫頭119較窄的末梢段(對應於第五榫壁124的部位)的方向延伸。第五榫壁124亦平行於第二端壁117。第七榫壁126由第六榫壁125所在的平面向第四端壁118或者支撐面107所在的一側傾斜,使榫頭119的主幹段得以進一步加粗。第一榫壁120的尾端和第二榫壁121的端頭相連線的部位,即它們之間的結合部,其在y方向上的位置與第四端壁118在相同方向的位置重合,也就是說,在y方向上,第四端壁118位於第二端壁117的外側。
上述鎖槽109和榫頭119,其對應所屬的第一槽壁110和第一榫壁120具有相同的圓弧直徑和周長。其第七槽壁116和第七榫壁126具有相同的傾斜角度,亦即,第七槽壁116同第六槽壁115所在平面之間的夾角,等於第七榫壁126同第六榫壁125所在平面的夾角。其第二槽壁111與第四槽壁113的長度之和,大於第二榫壁121與第四榫壁123壁的長度之和,以便於在把相同結構的兩塊地板d拼接到一起時,能夠在兩塊地板d的第五槽壁114和第五榫壁124之間形成沿y方向的間隙130(參見圖8)。當然,拼接兩塊地板d時,在兩塊地板d的第五槽壁114和第五榫壁124之間形成沿y方向的間隙130的目的,還可以通過保持同一塊地板d之第四槽壁113的長度大於其自身第四榫壁123的長度的方式來實現。
參見圖6、7、8,示出了上述地板的安裝過程。
如圖6所示,拼接結構相同的兩塊地板d、d`時,將地板d的榫頭119對準地板d`的鎖槽109,沿y方向施加使兩塊地板d、d`合攏的作用力。
如圖7所示,兩塊地板d、d`在沿y方向合攏的初期,地板d的第二榫壁121首先接觸地板d`的第一槽壁110。隨著地板d的榫頭119逐漸插入地板d`的鎖槽109中,地板d的第六榫壁125經由過渡性傾斜壁129被導引至地板d`的第六槽壁115上,致使地板d的第二榫壁121對地板d`的第一槽壁110產生壓力,地板d`之第一槽壁110所在的部位隨即產生彈性形變,沿x方向朝外移動,地板d的榫頭119得以繼續向地板d`的鎖槽109內伸入。
如圖8所示,當兩塊地板d、d`完全合攏時,地板d的第二端壁117貼合於地板d`的第一端壁106上,地板d`的第一槽壁110扣合於地板d的第一榫壁120內,產生形變的地板d`之第一槽壁110所在的部位恢復原狀。在此狀態下,同一塊地板d之第四槽壁113與第四榫壁123之間的長度差異(參見圖4、5),轉化為兩塊地板d、d`合攏時在地板d的第五榫壁124和地板d`的第五槽壁114之間形成的沿y方向的間隙130。通過類似的方式,在完成兩塊地板d、d`拼裝的狀態下,於地板d的第四端壁118和地板d`的第三端壁108之間亦保留沿y方向的間隙131。

榮譽表彰

2016年1月,《帶有鎖合裝置的地板》獲得安徽省第四屆專利獎優秀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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