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師旂鼎》是西周銅器、青銅器,文物現收藏於北京故宮博物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周師旂鼎
- 類別:銅器、青銅器
- 年代:西周
- 文物原屬:西周時期飪食器
- 高:15.8cm
設計工藝,流傳歷史,文物研究,
設計工藝
【文物現狀】現藏北京故宮博物院
流傳歷史
高15.8cm,口徑16.2cm,重1.92kg
鼎圓淺腹,腹傾垂,二直耳,三柱足。頸飾一周長身分尾垂嘴的鳥紋。
器內壁鑄銘文8行79字:
唯三月丁卯,師旂眾仆不
從王征於方雷。使厥友引
以告於伯懋父。在,伯懋
父乃罰得、顯、古三百鋝。今弗
克厥罰,懋父令曰:“義,
厥不從厥右征,今毋,
其又內於師旂。”引以告中
史書,旂對厥於尊彝。
(仆:指師旂管轄的一些人。友:這裡指同事或下屬。內:交納、上繳。這裡指交納一定的罰款。)
銘文大意是:這是三月的丁卯日,師旂因為他屬下的許多仆官不跟王去征方雷,派了他的屬僚引把這件事告到伯懋父那裡。說:“在的時候,伯懋父曾罰得、顯和古三百鋝,現在沒有能罰”。伯懋父命令說:“依法應該放逐像這些不跟右軍一起出征的人,現在不要放逐了,應該交罰款給師旂”。引把這件事告知中史寫下來。師旂對揚這個判詞,鑄這件彝器。
文物研究
這件銅器銘文記錄了西周中期軍法處罰事件,反映了當時的法律制度,是研究法律史的珍貴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