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房屋住房火災保險工作的通知由師宗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各鄉(鎮)人民政府:
農村房屋住房火災保險是為農村房屋遭受火災損失提供有效經濟保障的一種風險轉移和補償的方式,是開展農村消防工作和實施“三農”保險的一項重要措施,是一項“支農、惠農、利農”的民心工程。近期因氣候狀況農村火災頻發,善後救濟途徑狹窄,給災後民眾生產生活帶來極大影響。
根據2008年7月9日第十五屆人民政府第5次常務會要求,每年由縣財政局預算20萬元作為全縣農村房屋火災保險補助,全縣五保戶的保險費由縣民政局籌措,其他農戶按每戶交納保險費10元(其中政府補助20%,保險公司承擔30%,農戶交納50%),即每戶農戶只需交5元的保險費,便可獲得5000元的保險賠償金。各鄉(鎮)和各部門要緊緊圍繞“政府有支持、農戶得實惠、保險公司可持續經營”這一基本要求,繼續抓好抓實農村火災保險工作,力爭實現全縣投保率達到100%。
該項工作以鄉(鎮)為單位進行,各鄉(鎮)分管農業工作的副鄉(鎮)長為第一責任人,負責鄉(鎮)轄區農村房屋住房保險工作的宣傳、發動和保費的收取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將此項工作作為“四群教育”的一項重點工作來抓,積極組織人員進村入戶深入宣傳農村火災保險政策,要通過細緻紮實的工作,確保應保盡保,並保證收費工作於2012年3月31日前結束,保險費由各鄉(鎮)統一交付縣財產保險公司,縣人民政府將適時開展督促檢查,確保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