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益洛(賴諾普利膠囊),適應症為木品適用於治療原發性高血壓及腎血管性高血壓,可單獨使用或與其它類的抗高血壓藥如利尿藥合併使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在用洋地黃或利尿劑效果不好時可加用本品。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帝益洛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血管緊張素Ⅰ轉換酶抑制藥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批准文號,生產企業,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賴諾普利,其化學名稱為:N-(N-[(S)-1-羧基-3-苯丙基]-L-賴氨醯)-L-脯氨酸二水合物。
其結構式為:
分子式:C21H31N3O5·2H2O
分子量:441.52
其結構式為:
分子式:C21H31N3O5·2H2O
分子量:441.52
性狀
本品為硬膠囊,內容物為白色或類白色粉末。
適應症
木品適用於治療原發性高血壓及腎血管性高血壓,可單獨使用或與其它類的抗高血壓藥如利尿藥合併使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在用洋地黃或利尿劑效果不好時可加用本品。
規格
10mg
用法用量
本品吸收不受食物影響,可在飯前、飯中或飯後服用,一日1次。
1.原發性高血壓
對原發性高血壓患者,通常建議起始劑量應為2.5-5mg。有 效維持劑量為每日10-20mg(1-2粒)。劑量應按血壓的變化來調整。每日最高劑量為40mg(4粒)。腎損傷的患者、不能中斷利尿劑治療的患者、因種種原因血容量減少和/或血鈉降低的患者以及腎血管性高血壓的患者,應服用較低的起始劑量。
使用利尿劑治療的患者開始使用本品治療時可能會產生症狀性低血壓,同時使用利尿劑的患者更有可能出現症狀性低血壓,由於這些患者血容量減少並且/或鈉流失,所以應慎重合併用藥,在開始使用本品治療前2-3天應停用利尿劑,對利尿劑不能停用的患者,本品應從5mg開始,以後的劑量調整應根據血壓來進行。如有需要,利尿劑可以重新使用。
腎功能受損時劑量調整
腎功能損傷患者應按表1列出的肌酐清除率的界定來調整劑量(包括在透析的患者),劑量和服用的次數應按血壓高低調節,逐步增加劑量至血壓被控制或至最大日劑量40mg(4粒)。
表1
肌酐清除率(ml/min)起始劑量(mg/日)
<10 2.5mg
10≤肌酐清除率≤30 5mg
2.腎血管性高血壓
對某些腎血管性高血壓患者,特別是兩側腎動脈狹窄或單腎動脈狹窄患者,在首次服用本品可能會產生很大的反應。所以建議2.5mg或5mg的較低的起始劑量,然後再根據血壓來調節劑量。
3.充血性心力衰竭
對用利尿劑和/或詳地黃不能適當控制的患者,可加用本品。開始劑量為一日 1次2.5mg,通常有效劑量範圍為5-20mg。
1.原發性高血壓
對原發性高血壓患者,通常建議起始劑量應為2.5-5mg。有 效維持劑量為每日10-20mg(1-2粒)。劑量應按血壓的變化來調整。每日最高劑量為40mg(4粒)。腎損傷的患者、不能中斷利尿劑治療的患者、因種種原因血容量減少和/或血鈉降低的患者以及腎血管性高血壓的患者,應服用較低的起始劑量。
使用利尿劑治療的患者開始使用本品治療時可能會產生症狀性低血壓,同時使用利尿劑的患者更有可能出現症狀性低血壓,由於這些患者血容量減少並且/或鈉流失,所以應慎重合併用藥,在開始使用本品治療前2-3天應停用利尿劑,對利尿劑不能停用的患者,本品應從5mg開始,以後的劑量調整應根據血壓來進行。如有需要,利尿劑可以重新使用。
腎功能受損時劑量調整
腎功能損傷患者應按表1列出的肌酐清除率的界定來調整劑量(包括在透析的患者),劑量和服用的次數應按血壓高低調節,逐步增加劑量至血壓被控制或至最大日劑量40mg(4粒)。
表1
肌酐清除率(ml/min)起始劑量(mg/日)
<10 2.5mg
10≤肌酐清除率≤30 5mg
2.腎血管性高血壓
對某些腎血管性高血壓患者,特別是兩側腎動脈狹窄或單腎動脈狹窄患者,在首次服用本品可能會產生很大的反應。所以建議2.5mg或5mg的較低的起始劑量,然後再根據血壓來調節劑量。
3.充血性心力衰竭
對用利尿劑和/或詳地黃不能適當控制的患者,可加用本品。開始劑量為一日 1次2.5mg,通常有效劑量範圍為5-20mg。
不良反應
對照臨床試驗表明: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大多數情況下,不良反應在性質上是輕微的並且是一過性的。在對照臨床試驗中, 本品表現出的最常見的不良反應為:頭昏(6.5%)、頭痛(5.4%)、腹瀉(3.8%)和疲勞(2.9%)。其他發生率高於1%的不良反應為咳嗽、噁心、皮疹、症狀性低血壓、體位性低血壓、心悸、胸痛和哮喘。最常見的停藥原因為頭痛和咳嗽。少見的不良反應有:昏厥、周圍性水腫、皮炎、便秘、胃炎、焦慮、失眠、感覺異常、關節痛、肌痛、哮喘等。
過敏/血管神經性水腫 臉部、肢體、嘴唇、舌頭、聲門和/或咽喉、神經性水腫罕見(詳見注意事項),如出現應立即停藥。
實驗室檢查異常 罕見與服用木品有關的標準實驗室檢查參數發生重要的改變。停用本品,血尿和血漿肌酐增加,這種變化通常為可逆性的。血紅蛋白和血細胞比容稍有減少。臨床試驗中,個別病例血鉀濃度>5.7mEq/L,但通常為一過性。蛋白尿的發生率為0.7%。
過敏/血管神經性水腫 臉部、肢體、嘴唇、舌頭、聲門和/或咽喉、神經性水腫罕見(詳見注意事項),如出現應立即停藥。
實驗室檢查異常 罕見與服用木品有關的標準實驗室檢查參數發生重要的改變。停用本品,血尿和血漿肌酐增加,這種變化通常為可逆性的。血紅蛋白和血細胞比容稍有減少。臨床試驗中,個別病例血鉀濃度>5.7mEq/L,但通常為一過性。蛋白尿的發生率為0.7%。
禁忌
對本品或其他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過敏者禁用。高鉀血症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1.在無併發症的高血壓患者罕見症狀性低血壓。如果患者已有血容量減少(如利尿治療、限鹽飲食、透析、腹瀉或嘔吐),服用本品更有可能發生低血壓。充血性心衰患者不論是否伴有腎功能不全,均可能發生症狀性低血壓,重度心衰患者更易發生症狀性低血壓。這些患者應在醫生監護下開始治療,調整賴諾普利和/或利尿劑的劑量時必須密切隨訪。
如出現低血壓,患者可平臥,必要時靜脈輸入生理鹽水。一過性的低血壓沒有必要禁忌再次服用本品,經擴充血容量使血壓增加後,再次服用沒有問題。
在正常血壓或低血壓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賴諾普利可引起血壓的進一步降低,這種作用是預期,通常不需要中斷治療。如果低血壓出現症狀,則必要減少劑量或停用本品。
2.對於腎功能損傷患者
對於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繼使用ACE抑制劑起始治療後產生的低血壓可能會導致腎功能某種程度的進一步損傷,這種情況可能出現急性腎功能衰竭(通常是可逆的)。對一些兩側腎動脈狹窄或單腎動脈狹窄患者,使用ACE抑制劑治療,血尿和血漿肌酐增加,停止治療後恢復正常。腎功能不全患者尤其會出現這種現象。某些無表現既有腎血管病高血壓患者會出現血尿和血漿肌酐增加,尤其是當本品與利尿劑同時使用時。已有腎損傷的患者更有可能發生血尿和血漿肌酐增加,這可能需要減少本品用量和/或停用利尿劑。
孤立腎、移植腎、雙側腎動脈狹窄而腎功能減退者忌用。
3.過敏/血管神經水腫
用ACE抑制劑(包括本品)治療的患者,臉部、肢體、嘴唇、舌頭、聲門、和/或咽喉、神經性水腫罕見。對於這些病例應迅速停止用藥並應仔細觀察患者直至腫脹消失。雖然抗組胺藥可緩解症狀,然而對臉部和嘴唇腫脹一般不需治療即可消失。
喉部血管性神經水腫可能是致命的,這種水腫(包括:舌頭、聲門和咽喉水腫)可能會引起氣道阻塞,出現這種情況應立即皮下注射腎上腺素溶液1:1000(0.3~0.5ml)以及著手其它治療。
4.外科手術/使用麻醉劑的套用
對進行較大的外科手術患者或對使用會產生低血壓的麻醉劑進行麻醉時的患者,本品可阻斷血管緊張素Ⅱ的形成,繼發補償腎素釋放。如果發生低血壓,是由於這種機制,可通過增加血容量進行糾正。
用本品時可有①血尿素氮、肌酐濃度增高,常為暫時性,在有腎病或嚴重高血壓而血壓迅速下降時易出現;②偶有血清肝臟酶增高;③血鉀輕度增高,尤其在有腎功能障礙者。
5.下列情況慎用本品:①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嚴重系統性紅斑狼瘡,此時白細胞或粒細胞減少的機會增多;②骨髓抑制;③腦或冠狀動脈供血不足,可因血壓降低而缺血加重;④血鉀過高;⑤腎功能障礙時可致血鉀高,白細胞及粒細胞減少,並使本品貯留;⑥嚴格飲食限制鈉鹽或進行透析治療者,首劑套用本品可能發生突然而嚴重的低血壓。
6.用本品期間隨訪檢查:①對有腎功能障礙者或有白細胞缺乏的病人,最初3個月內每2周檢查白細胞計數及分類計數1次,以後定期檢查;②尿蛋白檢查,每月1次。
如出現低血壓,患者可平臥,必要時靜脈輸入生理鹽水。一過性的低血壓沒有必要禁忌再次服用本品,經擴充血容量使血壓增加後,再次服用沒有問題。
在正常血壓或低血壓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賴諾普利可引起血壓的進一步降低,這種作用是預期,通常不需要中斷治療。如果低血壓出現症狀,則必要減少劑量或停用本品。
2.對於腎功能損傷患者
對於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繼使用ACE抑制劑起始治療後產生的低血壓可能會導致腎功能某種程度的進一步損傷,這種情況可能出現急性腎功能衰竭(通常是可逆的)。對一些兩側腎動脈狹窄或單腎動脈狹窄患者,使用ACE抑制劑治療,血尿和血漿肌酐增加,停止治療後恢復正常。腎功能不全患者尤其會出現這種現象。某些無表現既有腎血管病高血壓患者會出現血尿和血漿肌酐增加,尤其是當本品與利尿劑同時使用時。已有腎損傷的患者更有可能發生血尿和血漿肌酐增加,這可能需要減少本品用量和/或停用利尿劑。
孤立腎、移植腎、雙側腎動脈狹窄而腎功能減退者忌用。
3.過敏/血管神經水腫
用ACE抑制劑(包括本品)治療的患者,臉部、肢體、嘴唇、舌頭、聲門、和/或咽喉、神經性水腫罕見。對於這些病例應迅速停止用藥並應仔細觀察患者直至腫脹消失。雖然抗組胺藥可緩解症狀,然而對臉部和嘴唇腫脹一般不需治療即可消失。
喉部血管性神經水腫可能是致命的,這種水腫(包括:舌頭、聲門和咽喉水腫)可能會引起氣道阻塞,出現這種情況應立即皮下注射腎上腺素溶液1:1000(0.3~0.5ml)以及著手其它治療。
4.外科手術/使用麻醉劑的套用
對進行較大的外科手術患者或對使用會產生低血壓的麻醉劑進行麻醉時的患者,本品可阻斷血管緊張素Ⅱ的形成,繼發補償腎素釋放。如果發生低血壓,是由於這種機制,可通過增加血容量進行糾正。
用本品時可有①血尿素氮、肌酐濃度增高,常為暫時性,在有腎病或嚴重高血壓而血壓迅速下降時易出現;②偶有血清肝臟酶增高;③血鉀輕度增高,尤其在有腎功能障礙者。
5.下列情況慎用本品:①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嚴重系統性紅斑狼瘡,此時白細胞或粒細胞減少的機會增多;②骨髓抑制;③腦或冠狀動脈供血不足,可因血壓降低而缺血加重;④血鉀過高;⑤腎功能障礙時可致血鉀高,白細胞及粒細胞減少,並使本品貯留;⑥嚴格飲食限制鈉鹽或進行透析治療者,首劑套用本品可能發生突然而嚴重的低血壓。
6.用本品期間隨訪檢查:①對有腎功能障礙者或有白細胞缺乏的病人,最初3個月內每2周檢查白細胞計數及分類計數1次,以後定期檢查;②尿蛋白檢查,每月1次。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未對孕婦套用本品進行研究,僅對孕婦的潛在益處勝過對胎兒的潛在風險時,方可用於孕婦。
2.本品是否分泌到人奶中尚不清楚。由於許多藥物分泌到人奶中,所以哺乳期婦女服用本品應慎重。
2.本品是否分泌到人奶中尚不清楚。由於許多藥物分泌到人奶中,所以哺乳期婦女服用本品應慎重。
兒童用藥
在小兒研究中不充分。在新生兒和嬰兒,會有少尿和神經異常之虞,可能與本品引起血壓降低導致腎、腦缺血有關。
老年用藥
在臨床研究中,未獲得本品的有效性或安全性與年齡有關的變化,然而腎功能減退的高齡患者應按表1原則來確定本品的起始劑量,此後,根據血壓的反應調整劑量。
藥物相互作用
1.與利尿劑合併使用 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加用利尿劑,抗高血壓作用增強。對已用利尿劑和特別是近期用利尿劑治療的患者,當加用本品時可能出現血壓的過度降低。在開使用本品治療前通過停用利尿劑,可大大減少症狀低血壓的可能性。本品開始使用小劑量,逐漸調整劑量。
2.與其它降壓藥通用時降壓作用加強,其中與引起腎素釋出或影響交感活性的藥物呈較大的相加作用,與β阻滯劑呈小於相加的作用。
3.與瀦鉀利尿藥如螺內酯、氨苯蝶啶、阿米洛利同用可能引起血鉀過高。
4.非甾體類抗炎止痛藥尤其吲哚美辛(indomethacin)可通過已知前列腺素合成與引起水、鈉瀦留,與本品同用時可使本品的降壓作用減弱。
2.與其它降壓藥通用時降壓作用加強,其中與引起腎素釋出或影響交感活性的藥物呈較大的相加作用,與β阻滯劑呈小於相加的作用。
3.與瀦鉀利尿藥如螺內酯、氨苯蝶啶、阿米洛利同用可能引起血鉀過高。
4.非甾體類抗炎止痛藥尤其吲哚美辛(indomethacin)可通過已知前列腺素合成與引起水、鈉瀦留,與本品同用時可使本品的降壓作用減弱。
藥物過量
通常的處理辦法是輸注生理鹽水。本品可通過血液透析除去。
藥理毒理
賴諾普利系一種合成的肽衍生物,為一個口服的長效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使血管緊張素II(一種強的血管收縮劑)和醛固酮的濃度降低,導致外周血管擴張、血管阻力降低,從而降低血壓。研究資料顯示:長期使用本品治療,作用不會減弱,立即停藥也不會出現血壓反跳。在充血性心衰患者,賴諾普利通過擴張動脈與靜脈而降低心臟前、後負荷,增加心輸出量,而無反射性心動過速。本品很少產生噻嗪類藥物引起的血鉀過低和血尿酸過多。
文獻報導:小鼠口服賴諾普利的LD50值大於9100mg/kg,大鼠口服給藥的LD50值大於8500mg/kg,狗口服給藥的LD50值大於6000mg/kg。
在妊娠第二、三期套用賴諾普利可致胎兒損害,甚至死亡,故不宜在此時套用。尚未發現本品有致突變、致癌作用。
文獻報導:小鼠口服賴諾普利的LD50值大於9100mg/kg,大鼠口服給藥的LD50值大於8500mg/kg,狗口服給藥的LD50值大於6000mg/kg。
在妊娠第二、三期套用賴諾普利可致胎兒損害,甚至死亡,故不宜在此時套用。尚未發現本品有致突變、致癌作用。
藥代動力學
口服後約有25%(6%-60%)的藥物被吸收,吸收不受食物的影響。口服單劑後7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半衰期約12.6小時,每日服藥1次,3天后血藥濃度達穩態。單劑口服後1小時內起作用。6小時達峰作用。作用維持約24小時。賴諾普利在肝臟無明顯代謝,主要以原形經腎臟清除,腎功能衰竭時t1/2延長。賴諾普利與血漿蛋白結合的藥物極少,口服本品 10mg後,平均分布容積為 1.24L。平均腎臟清除率為106ml/min。賴諾普利可經血液透析清除。
貯藏
遮光、密封,置陰涼處保存。
包裝
鋁塑裝。7粒/板或14粒/板。
有效期
暫定二年。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0000110
生產企業
江蘇天士力帝益藥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