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金森瑣碎定理

帕金森瑣碎定理

帕金森瑣碎定理(英語:Parkinson's Law of Triviality),又譯為帕金森氏凡俗法則,或稱芝麻蒜皮定律、芝麻綠豆定律,由英國歷史學者與政治學者西里爾·諾斯古德·帕金森(Cyril Northcote Parkinson)於1957年所提出,用來說明大型組織會花費大量時間在討論無關緊要的瑣事,但是真正重大的決議反而可以輕鬆過關這種現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帕金森瑣碎定理 
  • 外文名:Parkinson's trivial theorem
這是由於人對大議題較難有全面性的理解,故怕貿然提出異議,可能會失言;相反地,對於一些簡單瑣碎的小事,有相當的認識,因此意見特別多,造成組織在各事項上討論所花費之時間,通常與事項本身的重要程度呈現反比、
西里爾·諾斯古德·帕金森於1956年的著作《帕金森定理,以及其他在管理上的研究》(Parkinson's law, and other studies in administration)中首次提出這個論點。 他以人們對於腳踏車車庫(bike shed)與核子反應堆的意見作為例子來說明,對於價格不高、無特別影響力的腳踏車車庫,因為人人都認為自己了解,所以會花費很多時間在討論要為腳踏車車庫漆上什麼顏色;但對於造價高昂、影響力大的核子反應堆,因為與日常生活距離太遠,技術上又困難,人們反而不會提出什麼意見,就輕易讓它通過。因此這個定理又稱車庫顏色效應( "color of the bike shed" eff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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