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轄建制鎮是農村地區與鄉並列的基層政府行政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轄建制鎮
- 外文名:designated town
- 級別:建制鎮
- 所屬學科:地理學(一級學科)
- 最初出現:於公元4世紀北魏時代
建制鎮,歷史沿革,
建制鎮
建制鎮即“設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是指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鎮,不含縣城關鎮。
歷史沿革
在中國,“鎮”的名稱最初出現於公元4世紀北魏時代,是小型軍事據點。到宋代商品經濟發達,鎮成為商業和手工業較集中、縣以下的市鎮地方行政建制。建鎮的條件在不同國家各有不同規定;在同一國家,對不同地區和在不同發展階段都有相應規定。新中國成立以來設鎮標準變動過3次。1984年起新規定的建鎮基本條件是:縣級政府所在地和非農業人口占全鄉總人口10%以上、其絕對數超過2000人的鄉政府駐地,並允許各省(自治區)根據實際狀況對建鎮條件作適當調整,中國學術界認為,設鎮(建制鎮)的具體標準為:聚居常住人口在2500人以上,其中非農業人口不低於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