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務局關於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取水許可延展的批覆》是天津市水務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7年03月2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水務局關於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取水許可延展的批覆
- 發文字號:津水審批〔2017〕31號
- 發布單位:天津市水務局
- 成文日期:2017年03月20日
檔案全文
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
你單位辦理取水許可延展的申請收悉,你單位坐落於和平區鞍山道154號,屬地熱水用戶,具有完好機井1眼,取水用途為:生活用水。根據實際情況及《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和《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批覆如下:
一、同意為你單位辦理延展手續,審批年取水許可水量為10萬立方米,其他登記事項不變。
二、本行政許可有效期自批覆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需要延續本行政許可有效期的,取水權人應在有效期屆滿45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續申請。取水許可證到期後未辦理延展手續,按未經批准擅自取水處理。
三、地下水井如發生井權轉移的情況,你單位應向我局提交變更申請,並與接收方一同辦理變更手續。
2017 年 3 月 17 日